论新时期我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2014-09-23 02:21:05艾年武任孟娥
理论导刊 2014年9期

艾年武+任孟娥

摘 要:“贿选”、监督乏力、决策不民主、村务公开不到位、“两委”关系和乡村关系不够和谐是目前我国农村村民自治中的主要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相关制度特别是操作性和保障性制度机制供给不足,利益多元化特别是“三元”利益博弈激烈,以及背离现代民主理念的传统习惯、文化风俗和家族观念厚重等。完善和发展我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必须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机遇,通过建立健全村民公民意识培育机制、科学界定乡村权力边界、划分“两委”职能、推进村务公开和村务监督立法等制度创新,构建科学有效的村民自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

关键词:基层民主;村民自治;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D4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4)09-0062-04

作者简介:艾年武(1978-),男,陕西商洛人,中共西安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讲师,研究方向:民主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任孟娥(1973-),女,陕西高陵人,中共西安市委党校科社教研部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国政治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而基层民主作为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和重要环节,对整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起着带动和示范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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