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幸福是人的理想和追求。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有两种幸福:沉思和合于伦理德性的活动。这两种活动都是灵魂的完善的活动。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引发了我们对幸福的重新思考。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幸福;伦理德性
一
“如果在人的目的系列中国存在着因自身的原因而被当作目的的,如果有一种这样的目的,人们追求它不再为着获得别的任何目的,并且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着它,就一定存在着某种最高的善。这种最高的善或目的就是人的好的生活或幸福。”可见,幸福就是人的最高的善或者是人一生而不是某个时段的终极目的。人的每种记忆与研究、实践与选择,都是以某种善为目的,善就是这些活动所追求的目的。“既然技艺与研究、实践与选择有多种,目的也就有多种。”但是,人应当都有追求至善的欲望。因为至善自身就蕴藏着目的,是最终完善状态。
人的现实活动就是实现人的生命的目的的一种实践活动。人的实践活动不同于其他生命物的目的的实现。人的目的的不是以自然的方式达到的而是获得的。人的目的的实现需要借助于人的理性,因而是实践的,是非自然的;其他生命物的活动目的是自然地实现的。此外,人的活动由于实践理性的参与而呈现为积极的状态,即“隐德来希”。亚里士多德将“隐德来希”称之为生命实现其最终完善状态的倾向或品质。人的灵魂的“隐德来希”就是追求幸福。正常的人的生命必定包含着灵魂的“隐德来希”,否则人就是过着动物式的生活,只是腐败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