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雷
1913年春,国民党元老宋教仁被人暗杀于上海。案件刚发生时,就有许多确凿的证据证明该案是袁世凯幕后指使,许多海内外倡言正义的华文报纸都公开指责袁世凯。菲律宾的《公理报》是国民党的机关报,甚至在一篇评论中明确指出:“杀宋教仁者,袁世凯也。”袁世凯看到后极为震怒,随即命令外交部严饬驻菲总领事,以“诽谤大总统名誉”的罪状向菲律宾法庭进行控告,并指名要将该文作者于秋墨引渡回国治罪。
当时北京政府驻菲总领事刘君毅素有“好好先生”之称,他不想得罪在当地华人中势力很大的国民党人,便想出一种“和平解决”的办法,劝说《公理报》改变一下名称,换一块招牌,这样他就可以向袁世凯销案。但是《公理报》负责人颇有革命党人的气概,不愿接受这种调解。领事馆一看没办法,只好派出副领事代表袁世凯向马尼拉检察厅提出起诉。
双方首先就此案能否成立展开辩论。被告律师奥勃里安一直坚持此案不能成立,因为袁世凯不是侨居菲律宾的中国人,不能派代表向马尼拉法庭提出起诉。双方为此一连辩论了3次。后来领事馆雇用的老律师查到俄国沙皇在若干年前有过派代表在美国法庭控告俄国记者的案例,而美国法庭受理了该案。有了这个先例,此案便宣告成立,准备开庭审理。这个老律师因此被袁世凯重赏500比索。
菲律宾当年是美国的殖民地,法律也基本上沿袭美国,因此,它的法律条文支持对诽谤罪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