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明芳
【摘要】桩基作为地下工程,工程质量受地下地质质、地下障碍影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在竣工后的工程结算中存在诸多的争议。
【关键词】结算争议;调解
1、项目概况
某工程桩基采用钻孔灌注桩、桩端后注浆。桩直径600mm,桩长32-45m,钢筋笼上部主筋12根Φ14,桩下部桩长1/3区域第三节钢筋笼主筋为6根Φ14,加劲箍间距为2m的桩端后注浆钻孔灌注桩。业主方经公开招标确定某基础工程公司(以下称承包方)为中标人。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为固定单价,措施包干。
桩基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承包人向业主报送了工程竣工决算。在结算审核过程中,业主召集承包方、审计、监理、项目管理对工程初步审核决算书进行会审核对、交换意见,承包方对结算初审意见有异议,对钢筋笼加劲增加工程量、桩基完成后现场土方标高抬高争议较大,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业主随后委托项目管理成立咨询小组,对争议部分是否应予以计取进行认定。
2、钢筋笼加强筋工程量计取争议
2.1争议事项
在桩基工程图纸会审中,施工方提出该变截面桩型不易运输安装,建议钢筋笼主筋通长设置,加劲箍间距为1.2m。设计答复如变形影响到施工,同意更改方案。桩基工程开工后,钢筋笼在运输过程中发现脱焊,承包方认为原设计钢筋笼刚度不够,钢筋笼起吊后出现钢筋笼变形,无法保证桩基质量。随后由业主方召开会议,否决承包方提出的钢筋笼主筋通长的修改方案。鉴于现场钢筋笼变形,设计院对加强筋间距进行调整,要求各方到场检查钢筋笼试验段下放过程,如果可行再作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