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野蛮生长”到“整合洗盘”

2014-11-11 22:33
新财富 2014年10期
关键词:自律监管金融

P2P行业井喷式增长的同时,平台跑路及坏账风险也开始集中显现。但随着监管细则出台的临近,以及国资系、金融机构系的加入,期望获得长期发展的P2P平台拉开了行业自律的序幕。

曾有人戏言:“只要有5000块钱和一个服务器,就可以创立一家P2P公司。”2013年,随着余额宝的爆发,互联网金融开始发威,P2P平台也如草遇春风,蔓延开来。硬件门槛低,加之市场需求旺盛,监管滞后,用“野蛮生长”来形容最恰当不过。

2014年,P2P市场依然保持加速成长态势,但“无门槛”、“无标准”、“无统一数据”的状态依然未有改变。另一方面,伴随行业的井喷式增长,平台跑路及坏账风险也开始集中显现。综合分析过去一年跑路的P2P平台,多数具有运营时间短、高收益秒标多等特征,涉嫌诈骗、建资金池等非法行为,少数平台则是因经营不善而遭市场淘汰。而红岭创投遭遇1亿元坏账,创下P2P有史以来之最,也令坏账问题成为业界关注的另一个焦点,各方开始积极探讨P2P平台是否适合涉足大标项目。

不过,滤出种种刺耳的不和谐音符,我们能够更清晰地感受行业发展的主旋律:P2P行业正进入淘汰整合期,即将迈入有序发展的新篇章。

大资本进驻

创业“草根”气息淡化、大资本进入,成为2014年P2P平台行业的典型特征之一。公开信息显示,目前银行系P2P平台数量已达7家,其中,国开行在江苏、陕西两省参与发起开鑫贷、金开贷两家平台。此外,2014年以来,上海、武汉、广州等城市已有十多个国资P2P平台上线(附表)。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以来,国内至少有近19家P2P平台获得了融资,融资金额基本都在1000万元以上。9月12日,深陷巨额坏账门的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在其官网论坛中发帖表示,将进行8亿元融资,这是其创办5年来首次计划引入风险投资。

由此,P2P平台形成了互联网巨头系、金融机构系、跨界上市公司系、国资系、风投系等几大阵营。

另一厢,起步较早的“草根系”平台也急于寻找可傍的大树,8月,爱投资和人人聚财先后被“投资方”撇清关系而陷入“罗生门”。爱投资称与民政部下属的中援应急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人人聚财则高调宣布获得博时资本注资,后均被对方否认。看来,强大的背景仍是P2P平台获取民众信任的最佳途径。

收益率下降

随着监管细则出台的临近,以及国资系、金融机构系的加入,期望获得长期发展的P2P平台开始了行业自律。

9月,百度(BIDU.NSDQ)着手清理不良平台,要求P2P综合利息不得高于年化18%,并符合国家关于民间借贷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其要求的最后整改日期为9月12日,否则给予推广下线。

受多方影响,P2P网贷平台的综合收益率一路走跌。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行业收益率在2014年2月达到22%的高点后,连续6个月下滑。8月,监测的1357家平台综合收益率下跌至17.46%,预计年底会跌破17%。

从目前运营较为稳健的平台来看,收益率普遍不高,其中,银行系背景平台综合收益率最低,仅略高于银行理财产品,在5.7%-7.5%之间;其次是国资系;上市公司背景平台相对较高,在12%-14%左右,但仍低于行业平均综合收益率。

“高风险、高收益”这一亘古不变的投资真理,在互联网时代依然有效。随着风险的逐步暴露,投资者会寻找更安全的平台,P2P投资集中度将会走高,行业进入优胜劣汰的整合时代。

政策日趋明朗

如果说2013年P2P平台们还有被叫停的担心,2014年则迎来了政策暖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表态明确了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的立场。

2014年4月,国务院决定由银监会牵头承担对P2P行业的监管和研究,P2P监管归口问题得以确认。9月,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江苏调研时指出,P2P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关键部分,可以有效降低交易成本,规范民间借贷。P2P行业的发展被提到一个新的高度。

银监会经过多次企业调研后,提出P2P网贷平台的监管思路,明确了合理设定业务边界的四条红线:一是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二是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且在实现行业规范之后,银监会与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或将开展资金托管业务。

8月,银监会创新部副主任杨晓军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圆桌会议上,进一步细化了P2P监管的五条导向。首先,要“明定位”,P2P机构是为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信息服务的机构,自身不承担信用转换、期限转换、流动性转换的职能,P2P公司应当“不碰钱”。第二,P2P机构应与客户资金严格隔离,实行独立第三方托管。第三,“有门槛”,P2P机构应具备一定的从业门槛。第四,“重透明”,面向出借人的充分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第五,“强自律”,鼓励行业自律规定,及时推广行业最佳实践。

行业领头军有望担重任

互联网金融作为新生事物,各国对其监管都处在摸索中。这其中英国的做法更值得借鉴。英国三家最大的P2P公司联合成立了行业协会,在年利率、标准化违约率的计算口径与合理披露等诸多问题上达成一致。在此基础上,行业协会设计了一套合理的监管框架,并将其提交给英国政府,要求政府对行业进行监管。对三家企业来说,政府监管会为他们设计的这套体系增加公信力。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对这一提案进行评议后,将其上升为议案交给大众评判,最终于2014年4月签署生效。

中国的金融生态与法律体系虽与欧美不同,但在互联网金融这一创新领域的监管上,政府表现出鼓励创新的态度。“还是支持鼓励创新,同时要求大家注意防范风险,监管上应该保持灵活度和容忍度,留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穆怀朋表示,对这种新型的业务形态,监管机构需要一定的观察期、积累一定的数据。

早在2013年12月,由央行下属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牵头,与75家机构共同成立了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这被认为是中国互联网金融领域最高级别的行业自律机构。75家机构中就包括了翼龙贷、宜信、拍拍贷和陆金所等10家P2P平台。当时就有业内人士分析称,该专业委员会将对这10家平台的模式和发展进行跟踪观察、研究,并以其作为蓝本,探讨制定P2P行业相关标准。另据报道,北京市正在筹建网贷行业协会,期望以行业自律的形式给P2P平台的发展设置标准。

腾讯财经透露,2014年9月12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持召开了互联网金融闭门会,就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创新监管听取了各方意见。综合各方消息,监管政策即将落地,而监管标准很可能来自目前行业内企业的最佳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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