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成韵
以药养“情”
文/本刊记者 成韵
何振伟档案
男,生于1964年10月23日,大学文化,中共党员。2003年7月至2009年2月任江苏某地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副主任(主持工作),2009年2月至案发,担任第一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其中,2003年9月至2009年6月,兼任第一人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副主任,2009年6月至2011年6月,兼任第一人民医院药事委员会药品质量监督领导小组副组长。
2012年6月13日,何振伟被检察院审查起诉,2012年7月24日,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何振伟有期徒刑五年,认定的受贿金额为21.07万余元。
至案发时,何振伟也就38岁,正值壮年。他的家庭本来很完美,妻子是同行,也在一家医院的药剂科工作,儿子在英国诺丁汉大学读书,前途看好。然而,这个快到不惑年纪的药剂科领导,却迷失在了一拨拨利益相关人细水长流式的金钱供养中。
对想将自家生产或代理的药品销往第一人民医院的药商而言,药剂科的地位可说举足轻重。为了有更形象的认识,我们可以先大致了解下药品销往第一人民医院的过程,其中又分为旧药和新药两种情况——
旧药,即原先就在医院药品采购目录的品种,当出现药品规格调整或是药品生产厂家变更时,就需要重新确定药品生产厂家,由那个科室确定?药剂科。谁去谈药品供应价格?也是药剂科。
新药,即医院药品采购目录没有的品种,当一个新药要想进入第一人民医院,首先是新药的医药销售代表把新药的宣传材料准备好送到医院药剂科,他将领到一张《新药申请表》,这个表格需要临床科室负责人先签注同意使用,药剂科认可签字后,再将申请表及新药的宣传材料提交给医院药事委员会,超过60%同意则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