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梅黎明
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评估机制
□ 文/梅黎明
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评估机制就是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先期预测、分析和评估,以规避或减少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临的矛盾交织叠加、错综复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仍然是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建立重大改革社会稳定评估机制,对改革决策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主动进行评估分析,就可以从制度上预防和减少可能出现的社会矛盾。因此,建立有效的社会稳定评估机制,对重大改革决策的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评估主体在社会稳定评估活动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起着主导性的作用,决定着评估标准的制定、评估范围的大小以及评估方法的选择,最终决定着评估工作的成效。遵循评估学的一般原理,只有确保社会稳定评估主体构成的合理性,才能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性。而要确保评估主体构成的合理性就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一是独立性原则。确保社会稳定评估主体的独立性是社会稳定评估工作顺利实施的前提,也是保证评估结果客观、公平、公正的前提。如果评估主体缺乏独立性,评估主体同时也是重大决策制定或实施的主体,或与重大决策或实施的主体之间存在特殊的利益关系,那么社会稳定评估就会受到决策者或决策实施者的影响,甚至偏重于证明自己的决策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