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图书馆为中小型企业开展服务的问题研究

2014-12-24 00:29李书全
创新科技 2014年20期
关键词:情报服务情报竞争

李书全

(周口师范学院图书馆,河南 周口 466001)

高校图书馆为中小型企业开展服务的问题研究

李书全

(周口师范学院图书馆,河南 周口 466001)

高校图书馆因其拥有大量的数字资源和大量的图书情报人员为企业提供竞争情报应该有较大的便利。实际上,多数高校图书馆开展类似的竞争活动却少之又少。本文从限制因素和相应对策来研究分析中小型企业如何利用高校图书馆为其提供竞争情报。同时实现高校图书馆竞争情报服务的提升。

竞争情报;中小企业;高校图书馆;服务

中小型企业有着规模小、资金少、抵御风险能力差、筹备资金能力不足等限制因素。同时,中小企业也有着适应市场变化能力强、机制灵活、经营覆盖面广泛、行业涉足齐全和是成长最快的科技创新力量决定了中小型企业是市场中最为活跃的主体。中小型企业面临资金少困难时,就限制了其无法与大型企业用相同对等的竞争情报获取手段。高校图书馆广布分布于全国的大中城市,基本上没有地域区分,方便了该地域企业利用其资源。

1 高校图书馆资源

高校图书馆资源简单分为纸质资源、电子资源、人才资源。纸质资源提供了可借阅、查阅的已出版的信息内容。电子资源弥补了纸质资源的不足,提供了实时、便捷的网络信息资源和学术研究前沿信息。人才资源指图书馆内图书情报人员,其拥有一定的检索技术和情报发现技术可为企业提供信息检索与信息深加工,提炼竞争情报,为企业提供智力支持。

近年来,地方高校逐渐向培养应用型人才方向靠拢,为企业利用高校图书馆资源提供了政策支持。有些高校图书馆已经向社会大众开放,方便了企业人员借阅、查阅、下载信息。企业向图书馆寻求服务时,也为图书馆增加了活力,并不在仅仅局限于书本知识,而可以深入企业内部做调研,收集、整理、挖掘信息,为企业提供专项服务。

2 影响高校开展竞争情报活动的因素

2.1 高校图书馆内的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无法向企业提供准时、准确、高质量的情报服务

高校图书馆所提供的服务对象主要为学校内的科研人员和师生,主要工作也时围绕服务对象开展普遍的、大众的服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图书馆发展趋势,国内部分高校图书馆已经向社会大众开放,为到馆可以借阅图书、下载电子文献、信息咨询等竞争情报服务。实际上,到馆的人员多数对图书馆提供的服务知之甚少,以为图书馆就是借阅图书的地方,对图书馆信息挖掘、分析机能不了解;另一方面,图书馆信息咨询人员竞争情报意识不强、服务意识薄弱,习惯于简单式的传统坐班模式,缺乏创新思维以及图书馆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导致目前高校图书馆面对企业寻求信息咨询服务时,无法提供准确、准时的信息服务。最后,高校图书馆信息咨询人员无法深入到企业内部做实地调查,只是在办公室内开展调查、办公室内采集信息、办公室内制定策略,极大程度上限制了竞争情报活动开展的实际效用。上述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高校图书馆规章制度与企业灵活多变的管理制度有着难以协调的平衡点。

2.2 企业对高校图书馆提供竞争情报服务能力缺乏信任

出现于20世纪50年代,崛起于20世纪80年代的竞争情报可以帮助管理者跟踪分析竞争对手,评估当前市场环境,预测市场变化,降低交易风险,其产品或报告内容决定着企业未来发展方向,以至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起了竞争情报工作部门。但一直以来,绝大多数竞争情报服务都是由专业的中间服务商提供的,人们对高校图书馆的认识也多停留在传统的图书馆服务上。同时高校图书馆开展竞争情报服务的时间不够集中,经验缺乏,应对市场竞争不够主动,这些因素使得众多的企业对高校图书馆是否能够提供及时准确的竞争情报持怀疑的态度。

2.3 高校图书馆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没有可供支配的独立财产

我国《高等教育法》第30条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的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1]。”也就是说,作为高校独立部门的图书馆是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同时高校图书馆没有可供其自身独立支配的财产,其所拥有的财产是学校下拨用于学校教学、科研活动的财产。所以,高校图书馆在对外开展竞争情报服务活动时如果发生赔偿事件,是没有赔偿能力的,最终只能由高校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按照我国《高等教育法》第38条第2款的规定:“高等学校不得将用于教学和科学研究活动的财产挪作他用”,所以高校也就不能为图书馆支付赔偿。因此,高校图书馆无法承担民事活动中的违约责任,对外开展竞争情报服务必将无法持久[2]。

2.4 高校图书馆未向社会大众开放

企业人员无法正常出入图书馆借阅、查阅、下载信息。高校图书馆的主要针对的服务对象是学校的教师、学生。高校图书馆服务的局限限制了企业开展竞争情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资源,没能为图书馆注入鲜活的力量。

3 提升高校图书馆为中小企业提供竞争情报服务的质量

3.1 增强高校图书馆工作人员竞争情报意识以及提升有关情报服务的相关素质

首先,竞争情报人员需具备敏锐的情报搜集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更加及时准确地获取信息、分析信息,以应对危机。其次,定期对高校图书馆工作人员进行竞争情报服务专业培训,掌握分享情报经验及新的科技技术,图书馆工作人员才能对信息数据做出及时、准确的分析。可以通过竞争情报专题讲座或者聘请专家开展讲座等方式对图书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也可以利用寒暑假对其进行脱产培训。再次,要协调好图书馆工作人员之间的各项工作,要做到各司其职,更要做到相互协作。

3.2 提高高校图书馆服务水平,建立高校图书馆竞争情报服务管理系统

建立高校图书馆竞争情报管理系统可以帮助高校图书馆更好地统计、分析校内各类信息,并及时感知外部环境变化的信息,也可以为高校图书馆提供有关竞争情报研究的工具和方法,帮助高校图书馆建立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竞争情报工作机制和流程,使其更好地开展竞争情报工作[3]。其次,可以建立专门的竞争情报数据库,提高高校图书馆的核心竞争力和服务水平,创建自己的服务品牌。高校图书馆竞争情报系统可以减少中小型企业为获取竞争情报的投入。高校图书馆处于中立的位置,又为企业开展竞争情报活动提供可靠因素。

3.3 政府引导并支持高校图书馆开展竞争情报服务

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法规放宽对高校图书馆开展竞争情报服务的政策限制,如:每年拨专款用于高校图书馆开展竞争情报服务;规定高校图书馆在与企业开展竞争情报合作时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等等。高校图书馆是当地的文献资源集中地,因其自身拥有的资源是其他信息服务中间商无法相比的。企业在引导本地企业发展时,应强调充分利用本地已有资源。政府联系高校图书馆与本地企业进行合作,既可为企业发展提供信息支持,也可充分调动高校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情报服务意识。

3.4 加强中小企业与高校图书馆之间的联系

现在多数高校图书馆还未全部向社会大众开放,企业想要获得所需信息,一般通过人情关系来获取。中小企业可以和高校图书馆进行合作,高校图书情报人员可以为企业人员提供所需信息,或对企业掌握的信息进行深层次加工。图书馆内坐班式上班方式与企业灵活多变的管理模式有着难以调和的冲突,这就要求当图书馆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时,充分考虑到如何全面发挥竞争情报人员开展竞争情报活动的优势,放弃使用传统的管理规章制度,而采用绩效考察模式。给予竞争情报人员更大的自由支配空间,而又通过情报效益目的来辅助管理竞争情报活动。

4 结语

高校图书馆的大量资源如果能被企业充分利用,牵涉到是否会牺牲学校师生的服务质量。针对企业信息需求,需要引入信息营销。图书馆工作人员为企业提供了所需的信息,起到了帮助的作用,中小企业可给予适当的回报。信息营销则可提高图书馆内信息人员的积极性,但前提应是做好本职工作之后,利用个人时间进行的服务。解决了连接高校图书馆与企业之间的桥梁问题,可带动图书馆资源利用、实现企业信息需求。

[1]教育法律手册编辑组.教育法律手册[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206.

[2]高洁,任建英.高校图书馆信息咨询服务社会化之难点分析[J].图书馆建设,2010(12):67-68.

[3]代金晶,郭华庚.高校图书馆竞争情报服务浅析[J].高校图书馆情报论坛,2009(2):40.

G350

A

1671-0037(2014)10-55-2

李书全(1986.8-),男,助理馆员,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竞争情报、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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