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调查——以重庆市万州区为例

2015-01-02 14:24
金融经济 2015年24期
关键词:万州区小微贷款

李 凌

(中国人民银行万州中心支行,重庆 404100)

在当前经济进入新常态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近期,笔者通过对万州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发展特点、企业筹资担保方式及筹资途径等多方面进行了专题调查,探讨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对策及措施,以期对小微企业融资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小微企业发展现状

近几年来,万州区小微企业在政府及金融的有力支持下得到了较快发展。至2014年末,万州区现有小微企业19640户,占全区企业数的81%,占重庆市小微企业的9.8%;从业人员183567人(其中,微型企业8946户,从业人员为62900人),占全区企业的63%,个体工商户59267户,从业人员110728人。据统计,万州区小微企业创造了50%以上的GDP,上缴了60%以上的税金。

二、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情况

截止2014年末,万州区小微企业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为142.6亿元,较上年增加 60亿元,增长90.4%。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逐步加大。2014年,万州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的比例达到了30.2%,新增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额的60.9%。二是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担保方式趋于稳定化。截止2014年末,万州区小微企业抵(质)押贷款余额80.6亿元,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比例56.5%,保证贷款余额为53.9亿元,占比为37.8%,信用贷款余额为7亿元,占比为4.9%。从贷款趋势上看,银行信用贷款更加收紧,贷款主要趋向于采取抵押担保或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三是信贷支持小微企业行业相对集中,从2014年本区域信贷资金投向分布来看,银行信贷资金重点支持了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水利环境保护及公共设施、租赁及商务服务业等5大行业,5大行业的贷款占全部小微企业贷款的74.6%。

三、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原因分析

据对万州区10家银行的调查以及对200多户小微企业的走访表明,有超过六成的小微企业表示“贷款很难”,超过两成的小微企业表示“贷款比较难”,只有不到一成的小微企业表示“贷款比较容易”;有超八成以上的小微企业表示“贷款贵”,有一成多的小微企业表示可以接受(比民间融资成本还是要低一些)。调查显示: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一)小微企业自身内部治理不完善,制约了信贷投放

1.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数据客观反应不充分。调查表明:许多小微企业特别是传统型小微企业往往依托的是家族式管理模式,表现为企业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继而带来的是管理水平的低下;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报表披露信息质量不高,缺乏可靠性。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手段,使银行无法及时有效对企业财务真实状况予以掌握,银行不愿贷款。

2.企业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差。大多数小微企业在经营和发展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其所面对的行业竞争相对激烈、市场敏感度相对较高,许多小微企业仍然存在自身资本有限、企业规模小、技术研发能力和市场分析判断能力弱等特点,自身具备的抗风险能力不强,在客观上加大了银行贷款的风险系数。

3.企业担保能力不强,抵质押贷款率较低。从目前融资情况来看,银行对小微企业发放的经营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的担保方式大都以抵押、质押、保证为主。但现实是小微企业可用于抵押的除了自身拥有的固定资产外,就剩下抵押率不足的办公用房,甚至部分企业连办公房都是租赁而来,能提供给银行的优质抵押物少之又少。而银行为了控制风险,一般不会对那些抵押担保严重不足的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二)宏观支持政策及金融支持措施不完善,制约了信贷投放

1.资本市场原因导致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狭窄。由于小微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直接融资的渠道限制严格、条件要求相对较高,这就带来了小微企业融资必然会通过银行贷款、民间借贷和小贷公司贷款来解决。统计显示:本区域小微企业的经营资金除自有资金外,银行贷款占比约为40%。

2.法律保障机制不完善导致小微企业存在经营或信用风险。在鼓励小微企业投资持股或融资方面,我国还未专门针对“小微企业”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更多是则是通过参照《公司法》加以管理和约束;在防止小微企业破产方面,亦是空白。由于法律保障机制的不完善,企业一旦出现经营风险或信用风险,很容易发生小微企业逃废银行的债务风险。

3.信息沟通交流机制不完善导致银企信息不对称。目前就本区域而言,缺少一个稳定的、集银行、企业、政府信息于一体的综合性信息服务平台,造成银行对小微企业实际情况掌握不全面、不准确。也未形成一个统一的联席会议或听证制度,造成了银企信息沟通不顺畅。

4.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导致小微企业缺乏贷款的政策性扶持。以重庆市内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为例,市政府安排市级财政资金和区县级财政资金,对出现的不良微企扶持贷款进行补助,由三峡资产担保公司承担保证担保,上述三方的风险补偿比例为1/3、1/3、1/6,其余1/6则由经办银行自行承担。若银行贷款出现损失,往往导致在立案、起诉、判决、执行等难以进行,清收难度加大。

(三)银行内部风险防范考核机制较严格,制约了信贷投放

1.综合融资成本高,小微企业发展受限。调查表明:大部分银行给予小微企业的贷款费用中主要包括了显性成本和隐形成本、担保费用等。显性成本主要包括银行对小微企业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实行上浮的财务费用,上浮幅度在20%至50%之间。隐形成本主要包括公证费、抵质押物评估费等,这类费用一般的成本约在0.3%—1%。据对本区担保公司的调查,小微企业付出的资金担保费用普遍为担保金额的2%—2.6%。银行内部出于完成考核指标原因,对部分小微企业的贷款在发放后又通过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理财产品质押、保证金存款等形式将资金流回银行,无形之中提高了融资成本。以上所有成本加在一起,按最新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计算,小微企业贷款实际利率很难低于10%。

2.金融产品的抵押担保方式,小微企业获得信贷支持难度增大。据调查统计,本区域内绝大部分金融机构对小微贷款抵押物的要求仍以有形物为基础,例如不动产大多以土地、厂房、门面、在建工程等为主;动产方面则多以机械设备、车辆船舶等为主。而在无形的“权利”方面,如科学技术权、发明实用新型、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作质押的“非物化”担保方式则显得创新不足。

3.内部考核机制不健全,影响业务拓展积极性。一是部分银行未对小微企业贷款实行专门管理,未建立针对性的利润考核和激励机制,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适合微型企业贷款特点的独立拨备、核销制度。二是对小微企业贷款仍采取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和终身追偿制,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实行“零容忍”管理与小微企业贷款高风险不相适应,严重挫伤了信贷人员的积极性。从调查了解到,部分银行机构特别是经办支行,在同等条件下宁可不做小微企业业务,也不愿发生违规后被追究责任。

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对策及建议

(一)企业自身应强化管理,合规经营提高准入条件

1.提高财务管理质量。一个企业规范与否核心就在于是否建立和拥有一套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小微企业应按照相关会计管理规则要求,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减少目前银行对小微企业财务管理在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方面的信用危机,为拓展融资渠道创造必要的基础条件。

2.完善小微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目前大部分小微企业并未建立一套完整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经营管理层与决策层融为一体,集中于企业主一人。这种格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小微企业的投资决策、资金筹集管理效率。因此小微企业必须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充分借鉴行国有企业和业先进的管理经验,规范内部控制手段,进一步提高市场拓展力、提升综合竞争能力。

3.提升企业诚信度。企业的信用是发展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无形资产。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是其发展壮大的重要基础。人民银行出台的《征信管理条例》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使银行将是否有不良记录作为对小微企业实施授信的先决条件。因此,小微企业更要增强诚信意识,防止出现不良信用记录造成融资难。

(二)政府加强引导,努力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1.优化政策激励机制。要更多的通过企业贴息、减(免)贷款营业税收等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政府相关部门应注重对政策的引导,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服务,既保障了政策落实又促进了小微企业的稳健发展。

2.建立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在已建立联动补偿机制的情况下,政府应联合多个部门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由地方政府牵头,区(县)一级财政建立专项的风险补偿预算资金,对由于特殊原因(不是人为故意)形成的贷款损失按照一定的比例原则进行补偿,以增强银行业机构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的积极性。

3.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政府从宏观经济角度出发,通过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在中小企业发展过程的先进理念,在银行追偿机制、风险及保险机制等方面制定更为可行的、具体的实施条例、规章制度,并注重推动执行落实。

(三)监管部门改善服务,积极发挥宏观政策的指导作用

1.注重发挥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的政策引导作用。通过行业间指导,积极支持辖内银行机构特别是辖内地方法人机构做好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特别是人民银行给予法人银行机构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增强法人银行机构的资金实力,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水平。

2.完善银企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完善征信系统,建立起小微企业不良贷款黑名单制度,搭建银行间企业信息交流平台(如以政府金融办或金融学会建立的金融门户网站等),通过信息交流平台将不诚信企业黑名单定期(按年或按季)向银行业机构进行通报,实现企业信息共享。

3.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培训联动机制。人行、银监、工商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培训,采取授课培训、举办讲座论坛、组织参观学习等方式,帮助小微企业学习企业管理,了解金融知识,引导企业找到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提高获得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的成功率。

(四)银行完善自身管理,为小微企业提供更为优质的金融服务

1.适当调整内部考核激励机制。要适当加大银行内部对小微业务的考核比重,引导银行客户经理去积极发展小微业务;要制定促进小微业务发展的激励政策,调动小微企业客户经理发展小微业务的积极性;应制定相应的小微业务尽职免责办法,适当调整小微信贷业务的风险容忍度,保护银行小微业务从业人员的积极性。

2.提高小微业务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快组建银行小微业务专营机构,在营销、审批、放款、管理上实现标准化和专业化;加强客户经理培训力度,使客户经理熟炼经济及行业发展动向,掌握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特点和风险控制方法;加强小微业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按信贷工厂模式,流水线要求,标准化步骤,表单化操作,提高小微业务工作效率,为更多的小微企业提供更优的融资服务。

3.加强小微业务系统建设和风险控制。一方面,通过加强银行信贷系统建设,以单列小微企业信贷系统的方式,集中客户交易信息等,努力使贷后管理自动化,以提高系统分析预警能力;同时根据客户生产经营现金流合理设置还款计划,控制风险,提升小微业务管理水平和效率。另一方面,建立小微企业客户综合金融管理平台,整合授信、支付结算、理财、pos、缴费等信息,比如通过水电气费的缴纳情况,评估生产制造型客户生产经营是否正常,通过月度纳税评估经营收入等,提高客户经理对客户金融服务的管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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