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美引趣立美育人

2015-01-15 12:41吕波
艺海 2014年9期
关键词:美育美的音乐

吕波

〔摘要〕学前音乐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幼儿感受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这对学前音乐教师美学素养和艺术修养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面对高校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的困境,从音乐教育哲学“审美—立美”的角度出发,拓展本科学前教育专业特色音乐课程的新视野。

〔关键词〕学前音乐教学审美立美

近年来,学前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对幼教人才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尤其是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颁发,充分肯定了高素质幼师在儿童教育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

一、高校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课程改革的必要性

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是高学历、高素养的幼儿园师资培养基地,学前教育专业本科音乐教学作为专业技能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课程的设置中存在定位不准、功能模糊等问题,造成与幼儿园实际相脱节。

(一)课程定位不准、生源基础薄弱

多年来,高校学前音乐教育课程照搬音乐表演专业的教学内容和方法,忽视了学生底子薄、生源质量参差不齐、视谱慢、课时少、课程杂等诸多的现实问题,进行大量的知识传授与技能技巧的训练,学生容易产生畏难情绪,感到枯燥乏味,缺乏学习成就感。这种教学方式既不现实也不符合学前音乐教育的真正目的,势必会导致师范生在音乐学习原动力、自信心、学习意志等非智力心理因素上的缺失,逐渐失去对学前专业的兴趣,培养出来的幼儿教师最终既没有达到登台表演的水平,也无法适应工作岗位的实践需要。

(二)明确培养目标、实现音乐美育

2001年教育部颁布实施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指出:“艺术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教师的作用应主要在于激发幼儿感受美、表现美的情趣,丰富他们的审美经验,使之体验自由表达和创造的快乐。”①幼儿时期是艺术品格与审美意识形成的关键期,是艺术审美能力形成及发展的敏感期,为其终身良好的审美情趣、兴趣、能力等奠定基础。幼儿教师是幼儿音乐潜能的开发者,是美好心灵的塑造者,只有当教师从音乐中获得欢乐和愉快的体验时,艺术真正成为需要,并且被其所接纳,发自内心地热爱音乐,才能把对美的感受和创造能力传递给幼儿。

二、完整音乐美育的内涵

完整的美育,包含审美教育和立美教育两个内容。审美是对于美的形式的愉悦感受,或对于丑的形式的抵制应答,是认识过程。立美是建立美的形式,是实践过程。[2]在现代美育中,立美是相对于审美来说的,审美中的“审”是感性的认识,是俯瞰的概念,“立”是实践,是操作过程。

从完整美育的角度出发,按照美的规律激发创造力和主动性,在教学过程中要唤起学生对音乐的兴趣,激发对音乐艺术的情感。让受教育者自己去寻找音乐,不仅用他们的手指、嗓音和身体律动,而且用他们的心灵去触摸音乐,创造音乐,使他们的身体与音乐产生共鸣和共振。感知运动是人的思维的基础,是人们掌握世界的最本原的方式。通过人的肌肉运动、身体平衡和感官感觉等所获得的身体本体意识,是人们从事艺术活动不可缺少的重要体验。这种真切的本体感觉实质上是一种生态化和人本化的思维状态,是人们通过实践活动,把自己的创造才能、感受、思维、情趣、智慧、品性、意志等本质力量,凝注在创造活动及其产品之中,从而使人们在对象世界中直观自己、肯定自己,油然而生一种愉悦欣喜之情。

三、建构富有学前教育专业特色的音乐课程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应当增加教学活动的生动性,激发学生对美进行主动建立和鉴赏探讨的积极性。

(一)创设“以美引趣”、“立美育人”的课堂氛围

教师先要做出美好的示范演奏或演唱,用美好的音色,准确的节奏,富于变化的力度,美妙的和声,生动的速度等表现手段为学生展示作品,提供美好的听觉审美体验。着眼点应更多地放在音乐兴趣和审美情感培养,激发审美情感,增强立美的动机。给每位学生提供“被欣赏”的机会,集体大课和小组课观摩点评结合,让学生在唱、奏等立美性的音乐实践活动中有被别人欣赏的机会。为了使自己的立美行为更加有效,学生们会自觉地注意提高自己的音乐技能,满足“被欣赏”的需求,从而增强学习动机。潜移默化地形成“音乐审美”———“音乐立美”———“满足被欣赏需求”———“音乐审美”———“音乐立美”的良性互动循环。学生们通过不断立美成功建立自信心,使自己得到“实现”、“生展”或“肯定”,在逐步的价值满足中不断肯定自己,克服技术困难,有助于建立乐观的心态,增强成就感。

(二)突出课程的整合性和师范性

学前教育专业的音乐课程必须以学前儿童为音乐教育的主体,研究儿童自身的发展规律,为将来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打下基础。

1、课程应体现艺术整合特色。学前儿童的世界是一个混沌的、综合的、未分化的世界,对于外界的反映是“整个的”,对于处在个体发展原始或者初级阶段的儿童来说,完整的综合性审美体验是十分重要的。艺术教育应从儿童感知和表达的特点出发,不僭越其发展的自然进程,应当是一种“整体化”的儿童美育。

第一,加强艺术课程的纵向整合。在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中,我们应了解音乐风格特点和各民族民间文化的渊源关系,从而拓展学生对音乐的认识,以表演的艺术作品为点带面,将该艺术作品相对应的作曲家、历史背景、文化思想、风格流派、艺术特征联系起来去理解和评价。结合作品审美鉴赏与立美表演,让学生了解音乐与社会历史文化、情感和审美等方面的联系,实现艺术素质与艺术教育能力培养的双重目标。

第二,加强艺术课程的横向整合。音乐与美术、舞蹈、语言等课程相融合,运用艺术的通感原理结构课程,了解不同艺术形式间的内在联系。课程上增设《奥尔夫音乐舞蹈编创》、《声势和律动游戏》、《儿童歌曲自弹自唱》、《儿童合唱指挥》、《幼儿舞蹈情景创编》、《经典动画音乐表演》、《乐器合奏》(钢琴四手联弹和奥尔夫乐器合奏)等课程。endprint

2、课程应体现师范性。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应以实用性和职业应用为目的,争取更多的机会到早教、幼教教育场所实践见习、实习。增设《儿童音乐教学法》、《儿童钢琴作品演奏与教学》、《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儿童歌唱教学法》等课程,逐步增强学生的教师角色意识,启发学生从儿童心理生理学、教育学和美学的角度出发,探索儿童音乐学习中的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教学理论,有利于缩短日后走上教师岗位的磨合期。

(三)建立过程性的评价体系

建立更为全面系统与科学的评价制度,以更好地激发和维持学生学习的立美意志,体验成功的愉悦。

1、音乐技能考核必修课和选修课考核标准不同,必修课应针对大多数学生的水平出发,考查内容应为规范正确的演唱、演奏基本方法和要领。选修课从内容上分为必考技能和选考技能两类,从程序上分为阶段考核和期末考核,阶段性考试以学生上课完成作业的次数、质量、上课考勤、专注力为评价依据,注重自我体验、情感反应、练习习惯等;期末考核以学生本学期的必考技能为主,选考技能为辅,选考技能作为附加分项目,在考核内容上注重主动创造、表演热情、艺术美感等。自我评价、组内互评和教师评定相结合,提高观摩学习的课堂质量,重视学生在学习中的态度和过程。

2、举办音乐会作为学习汇报,激发学习动机和积极性。新生入校后,举办专业摸底的新生迎新晚会,以便教师进行分组分层的教学;每个学年组织学习汇报音乐会,提倡学生自编自演自导,如“六·一节献给孩子们的儿童音乐剧”、“奥尔夫音乐会”、“黑白键上的指尖游戏———钢琴四手联弹音乐会”、“我唱我歌———童声合唱指挥音乐会”等。

3、鼓励学生参加校外艺术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学习热情和主动性。参与校内外音乐类比赛,幼儿园艺术课程观摩见习,大学艺术社团、幼教培训机构的兼职,音乐艺术的社会考级等,注重学生参与态度、思维状态等个性化的发展动态成果。

综上所述,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改革必须不断地研究和创新,大胆抛弃陈旧的教学观念,思考和挖掘教育行为背后缄默知识。更新教学理念,因材施教,激发学生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学生入职后的适应能力,提高自身的艺术素养。从音乐艺术的本质出发,“以美引趣,立美育人”,形成热爱学前教育专业、热爱幼儿的专业情感,为他们的职业生涯打下良好的基础。(责任编辑:尹雨)

注释:

①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解读[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 4

②赵宋光.赵宋光文集第一卷[M].广州:花城出版社.2001.167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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