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渭交界20年

2015-01-19 01:31姜志芳
当代工人 2014年20期
关键词:仲裁员老罗欠款

姜志芳

与老罗见面时,他正在收拾私人物品。再过几天,他就要退休了。目光温柔地抚摸着办公室里的桌椅,老罗说自己真的不愿接受采访,好在要退休了,就当哥们儿私下闲聊。“仲裁这职业,就像‘泾渭两条河,你既不能走在‘泾河里,也不能走在‘渭河里,只能走在两条河的交界处。”

20年前,年近不惑的老罗满怀激情,来到区仲裁科。在这里,他裁决、调解了成千上万个案件。

老罗说,做仲裁员很累很苦。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全国劳动争议案急剧上升。老罗所在的市,前年劳动仲裁案受理数达到了创纪录的10万起。这是什么概念?也就是说,该市平均下来,每100个劳动者中,就有一人打官司。而老罗所在的区,又是该市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外资、合资、民企特别多,其一年案量竟占到该市的1/3。老罗说,他最忙的时候,考虑到职工要上班,双休日也开庭。最多时,他一天开5个庭,真的是有上班时间,没有下班时间。

即便忙得脚不沾地,老罗还是颇有成就感。多年来,他是该区的“王牌”调解仲裁员,经他手调解的劳动争议案,那是多了去。比如:世博会期间,由于各种所有制企业参与了基建、接待、展出等各种事务,临时聘用的人员特多,导致为加班费、劳动关系归属等争议猛增。这些案子,涉及的面广,影响又大,最佳的结果只能是调解,而他的调解率竟然达到了95%以上。

最令老罗自豪的,还是破解疑难杂症。老罗说,那简直就是做福尔摩斯。有一次,一个名叫陈福旺的木工请律师上门,要求企业归还欠款。企业不允,陈福旺把企业告到了仲裁庭。开庭时,代理人说,陈福旺是这家红木制品厂的木工,干了一年多,企业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社保,还拖欠了他的工资。为了证明所言无虚,代理人出示了一张经营者亲笔写的欠款证明。该证明盖了这家企业的公章,写明了欠款3000元。但被欠人的姓名写的是陈旺福,“旺福”两字打了一个调换符。

老罗本来以为这个案子铁证如山,企业想赖也赖不掉。哪知,企业经营者竟然说,陈福旺不是他们的职工。他那里有个叫陈旺福的人,企业欠了陈旺福钱。至于那张欠款证明,则是陈福旺拾到后,打了调换符借此欺诈企业。老罗让企业把陈旺福叫来,人来了,拿出身份证,竟真的是“陈旺福”。

这案子咋裁?老罗是个细心人。他通过全市联网的仲裁内部网,查陈福旺是否有案底。结果让他查到了:陈福旺一年前曾与另一家企业发生过“欠款”劳动争议,最终裁定陈福旺虚假陈述。那么这一次,陈福旺又弄虚作假了吗?老罗为了搞清真相,他决定亲自上门取证。

约妥当事双方后,老罗等在企业门口。陈福旺来了,老罗一见他便说,我想上厕所,不知厂子的厕所在哪里?陈福旺领他去后,老罗又说,你在哪里睡觉?陈福旺把他领去宿舍,不仅指出了床位,还说出与他同宿舍的工友名。

一系列的当面指认后,当事双方仍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老罗下笔裁决:与申请人(陈福旺)拾到欠款证明改动相比,被申请人(企业)写错姓名改动的概率更大,因此,裁决被申请人支付3000元欠款。

该案孰是孰非至今还是一团谜,但一审、二审都支持了老罗的裁决。老罗说,破解这样的案件,他感到人生特别有意义。

获得成就感的同时,也难免有不爽的时候。老罗说:“做仲裁的,天下人都心知肚明,有时身不由己。不少时候,朋友、同事或方方面面的关系打招呼,而有些人他得罪不起。”这时,他只能坚守内心的原则:尽量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视情裁决。

视情裁决说穿了就是平衡当事双方的利益。有一个案子,承包人没有拿到近千万元的承包款,他裁决承包人赢了,但对承包人提出的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20多万元的双倍赔偿金请求,他没有支持。老罗说,相比较近千万的承包款,少得20多万元,承包人也不计较了。而对另一方,毕竟少支付20多万元,他也算有所交代。

最让老罗闹心的是当事人动用社会关系,领导又插手干预。有一家四星级外资酒店为了顺利解除5名保卫干部的劳动合同,就派他们去总部培训。哪知一到总部,就通知他们去大堂执勤。5个人不同意,返回酒店上班,结果被酒店开除。从理论上来说,双方当事人都存在过错。从保卫干部角度看,即便认为企业安排自己到总部培训不当,也应该一边参加“实训”,一边通过相关途径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该返回酒店上班。从酒店方面来看,安排保卫干部“实训”是可以的,但事先应该说明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等,而不该直接安排上岗,从而造成变更事实劳动关系的“错觉”。如此两难的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动用了关系。职工方通过上访,获得了有关领导作的指示:要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方通过汇报,有关部门也作了批示,要求维护招商引资的大局。领导找到老罗,要他摆平这起案件。老罗说,这件案子根本裁不了,因为无论怎么裁,总有一方不满意,不满意的就会继续找领导。

最后,为了平息讼争,老罗请来法律专家召开研讨会,还与区法院进行了裁审对接,先以专家的观点“压制”当事人,后要求双方让步。由于双方都认为手中握有王牌,谁都不妥协。老罗就使出“拖”字诀,案子一拖一年半。其间,职工方有人劳动合同到期了,企业方则有了新的案件。至此,当事双方都有了结案子的意向。老罗再调解,先是面对面,听双方阐述,确定价码;再是背靠背,让双方代理人回避,由当事人直接参加调解;最后再请来“老娘舅”,让地区工会组织两头做工作。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最终摆平了这件事。老罗自嘲,因为不会做太出格的事,所以,他进步得慢,到退休还是个副科级待遇。不过,想想自己一生没惹大麻烦,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也就坦然了。

时下,整个社会似乎对劳动仲裁评价不高,但老罗说,仲裁作为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很有必要。相比法院,仲裁灵活性更大,可以多一些调解,让争议未进法院大门就得以解决。如果没有仲裁这一关,所有的案件都涌入法院,法院也吃不消,仲裁至少起了缓冲的作用。

仲裁没有错案追责机制,老罗认为这是导致仲裁信任度不高的原因之一。一个法官的判决如果在一年内多次被上级法院改判,这个法官就有可能进“黑榜”,影响晋级升迁。而仲裁员即便裁错再多的案子,似乎也没人追责。

法律不断打补丁,影响了裁案的连续性。地方每年又都会出台内部裁案规定,这些规定当事人看不到,容易让人产生错案的感觉。老罗拿不缴社保举例,他所在的市以前是不设追索期的。《劳动合同法》出台后,追索期设定为一年。《社会保险法》出台后,仲裁不再受理此类案件。可是因为案件太多,仲裁最近又受理了,感觉“有点乱”。

社会需要劳动仲裁,那么,怎样提高劳动仲裁的社会满意度呢?老罗认为,设立错案追责机制是必须的。目前,老罗所在市的另一区的仲裁院,新任院长推出了追责机制。他的做法是凡被法院改判的案件,必须内部讨论,结果上墙公示。仅此一招,仲裁案件的准确率就达到了90%以上。“要是你当仲裁员,你的姓名老上墙,你裁案时手抖不抖?”

裁审对接也是减少错案的方式。有些疑难杂症,仲裁与法院观点不一,与其日后改判,不如事先沟通,确定统一口径,这样就能提高准确率。

老罗最后开玩笑,好多次,他梦见仲裁制度取消了,够格的仲裁员进法院新设的劳动庭工作,差劲的仲裁员改行。不过,梦醒的时候,他自己都感到好笑:全国有那么多劳动仲裁员,把他们的饭碗砸了,社会不是不稳定了吗?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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