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事件

2015-01-22 16:08王聃
杂文选刊 2015年1期
关键词:少爷体育老师校园

王聃

据媒体报道,11月14日,一群人冲进吉林市船营区第二十五小学教室,殴打两名老师。打人者说:“以后谁也不许动我家少爷!”被打老师郭鑫前一天调解了“少爷”的打架纠纷,还被该班班主任要求向“少爷”道歉。目前,打人者已经被警方带走询问,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一起寻常的小学生之间的纠纷,竟然发展成了为“少爷”的报复行为,其中的莫名惊诧意味,大概每个人都不难感觉到。很显然,需要追问的并不仅仅是校园逞威的缘由及其背后的“老爷”是谁,还有更多不可名状的情由。该起事件的起因是11月13日的一次学生间的厮打。然而,学生间的厮打为何导致了新闻中当事人的班主任前来指责老师郭鑫,称齐同学是本班的“小少爷”,同时,为何齐同学也会质问郭鑫老师为什么“拉他”,进而为下一步的冲突埋下了伏笔?

时间再往前追溯,还能发现更多匪夷所思的情节。譬如就在半个月前,同样有位体育老师用手指点了这孩子,结果该老师就被他家的司机打了,对方扬言谁都不许动“小少爷”。“少爷”之威风如此淋漓尽致地体现,的确有必要查查“少爷”背后有谁撑腰,给师生和公众一个交代。但其中更值得追问的是:一起因“少爷”殴打教师的事件后,为什么仍然会有下一起。“少爷”的逞能事件在无所顾忌中发生,这是否还映衬出教师本身的人身安全问题?

一个最简单的推理是,假如该所小学对教师的安全问题足够重视,那么在体育老师被“少爷”家司机殴打后,就应该采取积极的干预和介入举措,以杜绝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然而,如新闻所呈现的,即便事发,学校对于该起事件的处理仍是滞后的。直到多名学生家长前来抗议,警方的调查才介入其中。

以往谈及校园安全,我们习惯性谈到的主体是学生,其实教师和学生都是该项议题中不可偏废的主体。而对教师安全权益的保护,一方面要来自于相关法规的制订和执行,另一方面要来自于学校管理者的日常性关注和重视。但“少爷”校园逞能事件轻易就证明了,不少时候,种种指向教师安全的“校园干预和保护”举措,只是美好的想象。极端情形甚至是,一个“少爷”与其追随者,可让教师重复受到伤害。

从某种程度上说,发生在吉林市船营区第二十五小学的“少爷”事件,绝不仅仅是对于教师不加分说的拳脚相加,而是多重关系的撕裂:本应温情脉脉的师生关系,异化成了“少爷”和其他人的关系;本应安静的校园,因为校园管理者的不够重视,让教师一次次成为被伤害者。学生应受到保护,否则就没有明天可言,教师也不应成为受伤害者,否则谁来培养下一代。

【原载2014年11月17日《燕赵都市报·燕赵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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