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大要闻

2015-02-06 13:33
天津人大 2015年8期
关键词:负责同志人大常委会条例

天津人大要闻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实施《天津市学校安全条例》推动会

为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明确学校安全的各方责任,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7月24日表决通过了《天津市学校安全条例》,并决定自9月1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8月11日召开实施《天津市学校安全条例》推动会,宣讲《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为法规有效实施打下良好社会基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利军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泉山,副市长曹小红,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福刚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区县人大常委会、政府及教育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本市中小学和幼儿园现有学生140多万人,学校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学校安全立法工作,自2013年以来,深入开展调研论证,组织立法协商,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及其他各方面意见,经过三次充分审议,全票通过了《天津市学校安全条例》。《条例》明确规定了学校安全工作范围、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学生及其监护人及社会各方的责任,对违反学校安全职责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

推动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同志详细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市教委、和平区政府、实验中学负责同志在发言中表示,要广泛深入宣传、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严格履行政府主管部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多措并举、落实责任,确保学校稳定、师生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放心、安心。

肖怀远在讲话时指出,保障学校安全,给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是涉及千家万户的一件大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全力推动,去年开始就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并就学校安全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取得了良好效果,积极回应了群众关切,也为制定《天津市学校安全条例》做了充分准备。《条例》的颁布实施,把我市的学校安全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学校、学生及监护人以及社会各方面要严格贯彻执行《条例》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筑牢学校安全防线。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推动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曹小红在讲话中对贯彻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改进学校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贯彻部署。

市人大代表视察本市档案工作

7月28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本市档案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散襄军参加并讲话。

视察人员视察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档案馆,详细了解了档案接收和数字化处理等工作,以及对本市医疗保险监督情况。在市档案馆,察看了服务大厅、城市记忆展厅、档案抢救修复基地和特藏库,听取了市档案局负责同志关于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开展档案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汇报。

散襄军指出,近年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档案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级档案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为党管档的责任感、为国守史的荣誉感和为民服务的使命感,积极探索档案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要牢牢把握依法治档这个核心,加强档案法制教育,切实提升档案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加快市和区县档案馆硬件设施提升改造,开展档案法联合执法检查,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法治天津、美丽天津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梁永勇)

崔津渡出席“十三五”规划编制专家座谈会

8月12日、14日,市人大财经委召开“十三五”规划编制专家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津渡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14位专家学者分别介绍在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发展海洋经济、优化投资结构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并就进一步编制好“十三五”规划建言献策。崔津渡指出,科学编制好“十三五”规划,是关系到我市长远发展的大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要认真研究吸纳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凝聚共识,群策群力,努力提高编制水平。

(张子成)

市人大代表视察医疗纠纷处置条例实施情况

为深入推进医疗纠纷处置工作,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依法保护广大患者、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8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利军参加并讲话,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视察人员先后深入到天津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和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详细了解医院的医患关系、患者接待和调解工作程序,了解基层医务人员对《条例》的知晓情况,随后在医调委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市卫生计生委、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条例》、依法开展医疗纠纷调解情况的汇报;听取了有关基层医疗机构、医患双方代表对条例执行情况的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条例》为医疗纠纷处置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条例自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处置医疗纠纷,为维护我市良好医疗秩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视察人员还对《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措施提出了意见建议。 (徐建鹍)

李亚力调研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进展情况

7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亚力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有关同志,深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研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进展情况及法律责任落实情况。李亚力指出,要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主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设定资质条件,选择服务优良的受托银行。注意公积金管理方式与时俱进,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终端等网络技术,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保值增值。通过不同方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条例修订意见,保证修改质量,保持条例在全国的领先优势。 (邱莲莲)

市人大民宗侨委召开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工作座谈会

7月30日,市人大民宗侨委召开座谈会,部分民宗侨委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府相关部门,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以及部分侨资企业界代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宝弟出席并讲话指出,天津正面临历史上千载难逢的五大战略机遇叠加期,侨资企业要坚定在天津发展信心,不断发展壮大自身实力。地方政府要解决好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针对个性问题,市侨办要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针对共性问题,市侨办要发挥牵头作用,联合各部门协调解决;针对制度设计问题,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提出可行性建议。要通过执法检查和监督,推动华侨、归侨、侨眷政治权益、经济权益和社会权益得到落实,实现依法维权。 (尚德成)

李泉山调研自贸区立法工作

8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泉山带领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深入自贸区就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起草工作进行调研,重点了解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综合监管等方面与法规起草工作密切相关的实际情况。自贸区三个片区办事处负责同志介绍了自贸区设立以来的运行情况,就立法涉及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等问题进行讨论。李泉山指出,自贸区挂牌以来运作成效显著,制定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将为自贸区规范运作提供更好的法制保障。下一步要就自贸区立法的有关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调查研究,争取早日拿出适用的条例草案。 (韩 捷)

张俊滨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与专家学者座谈交流

8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俊滨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就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问题,与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座谈交流。交通规划、创业创新领域有关专家学者和市科委、市教委、市交通运输委有关同志先后就调研课题介绍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代表们就提升交通通行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统行路政管理和众创空间发展定位、规划和模式等问题与有关专家学者进行了交流讨论。张俊滨指出,各位专家学者对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问题关注多年,提出了非常好的意见建议。代表们表示将认真考虑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就有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韩 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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