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居住权制度对保障老年人居住权利的必要性 *

2015-02-06 23:12:28张世超
法制博览 2015年34期

浅析居住权制度对保障老年人居住权利的必要性*

张世超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摘要:老年人权益保障是我国的一个重要问题,其中老年人居住权利的保障尤为重要。现实中,房屋几乎成为每个普通家庭的最为重要的财产。因此,如何让老年人的居住权利得到有效完善的保障一直是热议的话题。然而,我国目前并没有居住权制度,关于是否设立居住权制度也在理论和实务界争议了多年。但是,居住权的存在的确会给老年人的居住权利保障提供基础。本文将阐述传统居住权制度的含义,分析我国现有的相关制度,找到我国目前面临的挑战,并比较其他国家法律,从而提出居住权制度对解决我国养老压力的益处。

关键词:居住权;老年人权益保障;以房养老;保留居住权合同

中图分类号:D9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34-0042-02

作者简介:张世超(1992-),女,汉族,江西赣州人,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民商法。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课题研究成果:“以房养老”的民法制度保障——以居住权为视角(课题编号:2015-2-030)。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第二十七条规定:“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何为“居住权”,其内容是什么,行使“居住权”有什么条件?

二、居住权的概念

虽然我国使用了“居住权”这一名称,但查阅相关资料可以发现,我国所指与真正意义上的“居住权”并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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