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守法 从小抓起—市人大代表与共青团“面对面”活动侧记

2015-02-07 03:21梁永勇
天津人大 2015年1期
关键词:面对面守法社会工作者

杨 崑 梁永勇

(作者分别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办综合处副处长、干部)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未来接班人,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对于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引导推动全民守法社会氛围的形成,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社区是社会工作者对青少年开展校外法制教育和从事青少年事务工作的重要阵地。1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来到南开区向阳路街昔阳里社区,与共青团开展“面对面”活动。

昔阳里社区以创建青少年零犯罪社区为目标,始终注重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社区居委会主任王月华向代表们介绍了社区通过依托专业力量,聘请社区民警和司法所等工作人员担任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辅导员,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的情况。代表们一路走来,看到社区工作者利用宣传橱窗、电子阅览室、书吧、青少年模拟法庭等,开辟出一块块对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的阵地,深深地感受到他们为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所奉献的爱心与付出的劳动,对这个社区多年来保持青少年零犯罪记录交口称赞。

随后的座谈中,团市委、市民政局负责同志就发挥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作用、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工作情况做了汇报。座谈会还邀请了一些专家学者和教师代表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就如何培养青少年养成良好法治意识和遵纪守法习惯谈了做法和体会。“要充分发挥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的作用,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保证青少年‘离校不离教’。”来自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的社工系教授张恒茜认为。“课堂教学以外,学校要结合青少年的自身特点,选择他们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把法治观念、规则意识传导给他们,使他们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样可以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第五十中学校长郭光盛说。

会场上气氛热烈,代表们不时插话提问,与这些从事青少年事务的工作者直接进行沟通交流。冯喜增代表认为,社会要给予单亲家庭、服刑人员和流动人口中的青少年子女更多的关心和关爱,防止他们走向违法犯罪。据王月华介绍,居住在该社区的青少年小温,其父亲在2010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而入狱服刑,母亲在外地打工,因家庭遭遇变故,致使他的性格发生巨大变化,学习成绩一落千丈。针对这一情况,社区居委会安排专人负责帮扶小温,在生活和学习方面给予他很多的关心和关爱,使他重拾对生活和成长的信心。崔洪金、孙兰敏等代表谈到,要从有效净化社会环境做起,让青少年远离不良诱惑,为他们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家长和教师要用自身良好的品行教育和影响青少年,使他们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成为全民守法的模范。

热烈的交流讨论使座谈会成为一个集思广益的平台,大家既有对过去工作经验的总结归纳,也有对如何更加有效地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深度思考;既有对一些微观问题的探索,也有对一些宏观治理方面的研究,体现着与会人员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高度责任感。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散襄军在总结讲话时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总体要求,增强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发挥联系广大青少年的优势,围绕建设法治天津的大局,创新并开展适合青少年成长特点的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教育,广大共青团员应做“全民守法”的示范和楷模。他希望,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联系基层、联系群众的优势,更多地关注青少年工作,多渠道、多途径地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反映社会各方面对青少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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