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名牌商品藏身于农村市场假货泛滥何时休

2015-02-07 10:36安然
中国防伪报道 2015年7期
关键词:农资农民消费者

文 安然

傍名牌商品藏身于农村市场假货泛滥何时休

文 安然

由于城市消费者打假维权意识的逐渐提高,假冒商品在城市难以有立足之地,一些制假者将目光转向了城乡接合部以及农村地区。食品、日化品、服装等假货比比皆是,假农资也是屡见不鲜,这些假冒商品或是傍名牌商品可谓是百害而无一利,严重侵蚀着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

傍名牌商品摆上货架 在农村“大行其道”

笔者在回乡拜年时发现,不少人家里的年货中混杂着各种假冒食品,“粤利粤”饼干、“旺子”牛奶糖、“雀果”威化饼……这些假冒食品大多来自于农村的小副食店、集市,也有来自超市的。

走进路边的一家副食店,选购拜年礼品的消费者不在少数,有的提上一箱“特仑舒”牛奶加一袋“大家旺”大礼包,有的则捎上一箱“营养块线”。再往货架上一看,“漂柔”洗发水、“汰洁”洗衣粉这样的假冒日化品也光明正大地在出售。

这些假冒商品都搭上了“傍名牌”的顺风车,乍一看,很难与正规商品分辨开来,它们大多只在商标上有稍许不同,外包装并没有太大的差别,能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据了解,假冒商品的售价与正规商品比起来便宜很多,而利润却相对较高,受到了部分农村消费者和经营者的青睐。

由于农村消费水平还比较低,农民购买力仍然很有限,一些大型、正规、集团型超市无意进驻,农村市场流通领域经销食品的经营主体主要变为集贸市场、个体副食品商店等。城市里众多的商业实体,彼此间日趋激烈的竞争,使得商家争着“物美价廉”。而在农村,商业网点零散分布,在一定地域往往独树一帜,为其局部垄断经营营造了有利条件。不少村民反映说:“商店少,所以没有挑选的余地。”

当然,最为重要的还与农民的消费观念有关。一刘姓村民对记者说,他买东西从来不看什么商品的商标、厂名、厂址,甚至生产日期,只要便宜就行。“啥真的假的不要紧,能吃就行……”,他的这句话,代表了相当一部分农民朋友的消费心态。在他们的消费观念中,“便宜”还是首先考虑的问题,这就为低价劣质商品提供了生存的温床。对于什么是“三无”产品、如何识别,绝大多数农民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其次,农村小商品经营主体不规范,经营者自身是农民出身,对商品知识、法律知识的了解很有限,经营时往往只考虑进的货有没有人买,能不能赚到钱,至于质量怎样则想得很少。很多城市批发商也因为利润空间大,将大量假冒伪劣产品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农村的小卖部,甚至是一些集镇超市。

一位从事副食品经营十几年的刘先生告诉记者,现在批发市场上的一些假饮料,无论名字还是外包装都和一些名牌产品相差无几,很难识别,一不小心就会错买。“刚开店时,批发那些吃的喝的,从没考虑过它是真是假。饮料不都是厂里生产的,还能有假的?后来有一次,邻居买了一箱娃哈哈,回去拆开后发现喝着不是味,第二天就找回来要我退钱,让我很难为情。后来发现那瓶子上印的是‘笑哈哈’。”现在去批发商品,刘先生就特别留心一些类似于奶制品或纯净水之类的饮品。另一位长年做饮料批发生意的王先生对此也深有体会,他说,现在造假技术也在更新换代,与时俱进,假饮料能以假乱真,没有经过严格检测是很难识别出来的。

再次,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消费知识不多,辨别商品真伪能力较弱,即便买了假货,常常自认倒霉,很少去依法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农村市场更多的是熟人经济,村子里开的小杂货店,其顾客群也多是本村人,一些农民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即使发现了食品的质量问题,也很少有投诉的。“我们和商店老板‘低头不见抬头见’,有点小毛病的食品,也就吃个‘哑巴亏’算了。”

另外,农村市场执法部门力量相对薄弱,许多基层工商部门只能应付乡镇街道上的较大商场管理和农贸集市管理,无暇过问设在各个村庄的小门店。面对农村市场分散、销售网点多的实际状况,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是力不从心,难以到位,也是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市场存在的原因。

假冒行为屡禁不止

2013年,各地监管部门开展了一系列针对农村地区的打假行动。

2013年1月,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开展了红盾春雷行动以确保农村食品市场安全,加强了农村小商店源头监管,严格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

2013年2月,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九部门启动了201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行动以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等7类农资产品为重点,集中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2013年7月,广西防城港市工商局联合农业部门开展了“百日打假”护农执法专项行动,对无照经营或超经营范围经营农资行为;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有效含量不足、质量不合格等假冒伪劣农资,以及销售各种禁用农药、化肥的行为;印制、张贴、悬挂、散发虚假违法农资商品广告,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商品质量、功效、适用范围等作引人误解宣传的行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索证索票、购销台账、销售凭证等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如何让农民不再受伪劣商品之害

调查中,记者发现,求廉不注重质量的消费心理,使得很多农村消费者没有把假冒伪劣商品之类的事情放在心上。而相当一部分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明知买了假货,却不知道去投诉,有的想投诉却没有发票缺少证据。而大量假冒伪劣商品向农村市场泛滥,加之少有正规大型超市进驻,使得农民选择空间较窄,而不得不被动消费假冒伪劣商品。

监管部门不断采取各种打击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为何效果却不甚明显呢?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假冒商品在农村扎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既有消费者的原因,也有经营者的原因。他谈道,“农村居民辨别力不足,消费能力始终处于较低水平,购物时喜欢买价格低廉的商品”。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消费者往往文化水平不高,消费常识不够,难以分辨假冒商品与正规商品,便宜是他们购物的一个重要标准。如此一来,农村市场就成为了一些不法商贩的摇钱树,他们用看似物美价廉的商品来蒙骗农村消费者,而农村消费者就算意识到自己购买的商品是假冒伪劣产品,由于维权意识不强,也就不了了之了。

在李国祥看来,农村商业流通体系不健全也是假冒商品泛滥的重要因素,“农村市场里很多都是小商户,他们通过非正规的渠道进货,给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农村流通市场提供了机会”。这些小商户难以与正规厂家对接,只能选择二道贩子或者批发商来进货,这就给某些唯利是图的假冒商品制造者开辟了“发财”之路。

李国祥还说,农村里市场多,规模小,还有不少马路市场,打击起来很困难,所以监管难度相对来说是比较大的。市场多,监管力量又有限,而针对灵活的流动的市场商贩,监管人员打一枪,他们就换个地方,对监管来说是难上加难。

对于如何遏制众多的假冒商品,李国祥认为,关键是要健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搞连锁经营,让更多优质的商品通过正规渠道进入到农村,连接好商贸最后一公里,让农村居民在家门口也可以买到城区同质同价的商品。

李国祥还指出,要不断地向农村居民进行防止假冒商品的宣传,帮助他们识真辨假,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逐步引导他们到正规渠道购买商品,让假冒商品在农村也没有市场。

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商品市场安全的监督和检查,狠抓农村商品市场安全源头治理,加大处罚力度。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宣传,使农民增强对商品的鉴别能力。同时,农村消费者也应该提高维权意识,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看商品产地、卫生许可证、保质期等,并应该索要发票,在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向消协和有关部门投诉。让农民不再受假冒伪劣商品之害。

新《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加大了假冒注册商标使用的处罚力度,将未注册商标假冒注册商标使用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20%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除此之外,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所以,监管部门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在李国祥看来也是防止假冒商品进农村必不可少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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