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社会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5-02-13 14:55刘军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12期
关键词:社会化消防



消防工作社会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刘军

(通化市公安消防支队,吉林 通化 134002)

摘要:消防工作社会化是提高社会防御火灾能力,适应公共服务市场化及现代消防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消防工作市场化的过程中存在消防体制机制不完善、消防法规不健全、宣传教育不到位以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这就要求要加大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力度,完善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体制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吸引社会力量壮大消防队伍,发挥消防中介组织的作用等手段来促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进程,更好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群正的财产安全.

关键词:消防;社会化;中介组织

1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价值诉求

1.1是减少火灾危害的现实要求

消防工作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近些年来,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加强了消防工作的时效性,使消防工作的社会化程度得到大幅度提升.但消防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改变,火灾防御能力仍然很低,重特大火灾事故频现,教训惨烈,火灾形势依然严峻.据《中国统计年鉴(2013)》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全年接报火灾39.5万起,死亡1817人,受伤1493人,直接财产损失43.9亿元.消防部队接警出动113.7万起,营救遇险被困人员17.6万人,抢救保护财产价值573亿元.13名官兵在灭火和抢险救援战斗中英勇牺牲[1].重特大火灾频繁发生,究其原因,除却自然因素引发之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为因素引起的,特别是一些企事业单位的部门领导、群众的麻痹大意,缺乏安全意识,不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冒险作业而引发的火灾事故.通过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督促全社会各部门、各单位及全体人民群众履行《消防法》,明确各自职责、遵守消防法规,实现全民消防,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火灾事故的发生,避免由于火灾而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的损失.

1.2是适应公共服务社会化的必然选择

公共服务是指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服务.一般来讲,公共服务又分为纯公共服务和准公共服务.纯公共服务严格意义上来讲是极少的,仅包括国防.而准公共服务包括种类很多,普遍认为消防属于准公共服务范畴. 以前由政府全面承担的社会职责逐步推向社会和市场,这为消防工作社会化奠定了基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小政府,大社会”的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建立新型的消防工作格局也势在必行.消防管理工作也必将由传统的政府包办模式向指导、监督与服务的模式转变.消防虽然作为政府提供的服务之一,受制于政府财政压力,特别是当前,消防工作的形势愈加严重,防火灭火任务愈加繁重,紧紧依靠政府消防部门的单兵作战,面对14亿人口的泱泱大国来说,目前的消防警力是杯水车薪,鞭长莫及.因此,从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发展趋势来说,消防工作无论是从消防的主体,还是从消防的公益性、技术性和市场性等特性来说,消防工作完全可以由政府、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来共同承担完成.

1.3是适应现代消防发展的必然趋势

消防社会化是现代消防发展的必然趋势.当前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推进消防社会化,以此来缓解消防压力,并且这些国家消防工作的社会化程度非常高,从政府到企业,再到公民,全社会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都非常强.美国的消防安全组织多达百余个,形式多样化.有消防协会、消防志愿组织、州际消防联盟、防火协会、消防工会等.日本有国家消防部、志愿消防部以及消防联合体等.英国的民间消防组织更是发达,有各类组织近6000个,消防志愿者近百万,他们积极参与防火救火行动,经常组织消防演练,为普通群众免费提供消防知识培训、火中逃生、安全自救等活动,对国家消防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我国的消防人员结构情况,却差强人意,消防社会化进程略显缓慢.目前我国每万人口消防员仅为1.78.与发达国家每万人消防员约占16的比例,相差甚远.人员少、任务重直接影响了我国消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这就要求我们要整合社会资源,加大消防安全教育,积极发展社会组织,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2当前我国消防工作社会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消防安全教育不够深入,公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近些年来各级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和形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效果不明显,不能满足社会群众对消防安全知识的需求.同时也由于宣传时间短、形式单一、方法简单,没有实现通过宣传教育达到全社会抵御火灾能力的目的.据有关部门统计,2001年至2010年10年间,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因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各种行为引起的火灾所占比重持续上升.70%以上的火灾是由于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和人为的违法、违章行为造成的.2000年8月12日,北京隆福大厦发生火灾,最终调查结果显示是由于值班人员渎职造成的,更深层次原因是当事人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导致悲剧的发生. 黑龙江天鹅饭店失火造成10人死亡,其中9人是跳楼摔死的.一系列火灾事故的发生及造成悲剧的后果,都是公民缺乏最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火中逃生技能而引发的,这也表明对社会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的力度不够,宣传的效果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大部分群众还是“火盲”,消防安全教育工作任重道远.

2.2消防工作体制机制不完善,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消防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社会工程,仅仅依靠消防部门不能够建立覆盖整个社会的消防安全网络.目前,我国的消防管理体制中,消防部门列属于武警系列,管理上属于公安机构,一般受上一级消防部门和当地公安局双重领导,呈现条条管理和条块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在人员短缺,消防任务繁重的情况下,还要承担消防的设计、消防验收、消防检查和火灾事故处理等任务.因而,我国的消防部门所承担的职能远远超过了自身能力的极限,同时,消防机构即是管理者,又是监督者,消防部门集管理与监督职能于一身,也必然造成消防安全的职责不清.消防部门属于武警编制,既管不了人,也管不了物,必然会造成办事效率低下,滋生渎职和腐败问题.另外,部分企业领导只注重生产经济效益,认为消防安全仅仅是消防部门的事,对消防安全认识不够、学习不深入,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理解不够,缺乏专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致使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2.3消防管理法制建设滞后

建国以来,我国颁布实施了三部消防法律.2008年10月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了政府部门的消防职能,确定了公安部门消防执法的主体资格.但是我国的消防法律法规建设明显落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不能满足社会的实际需要.一方面体现在消防的相关法律制度少,缺乏地方性的消防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体现在具体内容上存在缺陷,有的内容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诸如对消防行为的规定不明确,在实际运用中有一定困难;消防法律、法规配套或后续管理规定未能及时出台;对国内外一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消防工作中的应用,缺少必要的补充;消防监督的管理措施还存在不足等.此外在消防管理方面过于强调行政手段,缺少经济制裁措施,在增加公安消防部门职能和权力的同时,没有注重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当中,一些规定过于简单、单一,不易操作,规定了行政处罚措施,忽略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强制措施.

3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政策建议

3.1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要提高国民消防安全意识,就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对国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包括广播、电视、电影、互联网等,定期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或防火灭火常识,披露群众关注的消防热点问题和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重、特大火灾案例,切实推进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络,形成立体化、多元化、普及化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同时要把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化、常态化.在培训教育中要注重加强基础消防知识,如:火场自救与逃生、发生火灾如何报警、灭火器的使用、基本防火知识等,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的,这是一项战略性工作,也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要高度重视从大中小学生,尤其是小学生就进行消防科普教育和培训,并且这种教育和培训要贯彻整个成长阶段.可以借鉴欧洲国家的先进做法,成立少年消防学校,利用暑假和寒假进行集中专门教育,合格的发给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也可以在中小学课程中设置消防安全课,鼓励中学生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演练等活动,确立消防教育从小开始并持续终身的机制.

3.2完善消防工作社会化法律法规建设,优化执法环境

首先,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完善该法律的内容,特别是要明确公安消防部门只是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对于一些火灾原因的调查、火灾责任的认定以及火灾损失的核实等问题转移到保险部门或会计核算部门进行管理[2].明确违反消防法规的法律责任.对于一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质量不合格、消防装备不足,占用公共消防通道,违规使用消防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警告后不整改等情况要明确法律责任,处理措施等.其次,制定地方的法规和规章.各省级政府部门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地方特点的规章制度.比如: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大型城市,经济较为发达,人口密集,高层建筑物,高端写字楼等都实行了较为规范的物业管理模式,但其中涉及到的消防安全责任问题有时就分不清,容易造成安全隐患.通过制定地方性法律规章,对消防安全责任进行明确的规定,使消防工作职责明确,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第三,优化执法环境.消防法规建设要增强透明度,特别是要让消防法规深入到广大群众中,让他们知法懂法,为相关部门执法创造宽松的环境.同时,要避免地方政府部门干扰消防安全执法,领导干部要树立消防安全意识,不能只顾及少部分人利益或者即期利益而损害大部分人和长远利益.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不仅自己带头执行消防法规,而且要支持和监督消防部门执行法规.地方各级组织,包括人大、政协、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要履行好监督职责,让消防执法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3完善消防工作社会化体制机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地方各级政府负责,这就从法律上确定了政府在消防管理过程中的职能.政府作为社会安全指挥中心、决策中心,要进一步明确消防主体责任,强化责任内容,推行消防责任制,要将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消防责任制也要实行“一把手”工程,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法定代表的消防责任和权利,制定详细的考核、考评细则,督促法定代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一条一条的对照检查,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同时要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对没有落实消防责任机制的部门领导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各级政府和企事业相关部门要建立教育预防机制.消防管理工作专人负责,并且通过社会培训、应急演练等方式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技能.消防部门要整合自己的资源,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合理安排组织分工,避免人事内耗和资源浪费,充分挖掘人的潜能,最大化利用现有资源,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效.同时,也要建立消防警官培训制度,通过建立一套程序化、规范化的消防教育程序,提高消防警官的整体素质和防火、救火的专业技能,确保在火灾灾害面前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地处理火灾事故.

3.4吸引社会力量投入到消防安全建设中,多样化发展消防力量

消防工作涉及到每一个群体和个人,消防事业仅仅依靠消防部门不能够应对日益严峻的消防压力.在现有国家消防力量的基础上,政府应该通过政策的引导,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消防建设工作中来,多样化发展消防力量.一是要建立和发展地方消防队,有地方政府组建,列入地方政府编制;二是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特别是在农村以及边远山区建立义务消防队,以满足本地区的需求;三是建立联合消防队,在企业之间、部门之间按照比例建立消防联队,联合承担灭火任务.四是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消防事业建设中,促进消防中介组织发展规模.通过建设消防中介市场准入制度,明确消防中介市场准入的具体条件,充分发挥消防中介组织的力量[3],以此来缓解现有消防力量的不足.

参考文献:

[1]公安部消防局.2013中国消防年鉴[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社,2014.

[2]陈琨.运用保险手段推进中国消防工作的快速发展[J].亚洲消防与保安,2003(3).

[3]张清林,高锦田.浅谈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消防中介组织[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4(1).

(责任编辑:章永林)

中图分类号:O4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7974(2015)06-0143-03

作者简介:刘军,吉林通化人,工程师.

收稿日期:*2015-11-17

DOI:10.13877/j.cnki.cn22-1284.2015.1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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