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电子病历真实性的法律保障*
朱晓卓
摘要:随着卫生信息化工作的推进,电子病历将逐步取代传统的纸质病历。但基于网络信息的特点,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受到了很多质疑。为从法律层面保障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应重点完善规范电子病历的电子签名,电子病历的存储、锁定和使用,以及电子病历的真实性认定等环节。
关键词:电子病历;真实性;法律审查
On the Legal Protection of the Authenticity of 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s
2009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首次明确要以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基于网络信息系统所具有的便捷性特点,电子病历是实现远程医疗的重要保障,也是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可以成为解决当前“看病难”问题的主要措施。电子病历的电子版也可以作为病历原件,由此可以实现无纸化办公。但无纸化既是电子病历的优点同时也是其缺乏“真实性”的劣势所在;[1]同时,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问题,也让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受人质疑。以上造成电子病历“真实性”缺乏的因素影响了其在实践中的推广运用。鉴此,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必须得到保障。
根据国家卫生信息化的要求,医院用电子病历代替传统的纸质病历已是大势所趋,而电子病历的法律内涵和法律价值直接决定了其真实性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电子病历的法律内涵
“电子病历”是指以电子化文件方式制作、储存及运用的病历,它还具有为使用者提供临床支持及连接医疗信息网站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