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邦交特点刍议*

2015-02-22 23:38
关键词:朝贡邦交郑和

孙 运 君

(西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重庆市 400715)



[明清史研究]

明代邦交特点刍议*

孙 运 君

(西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重庆市 400715)

明代邦交呈现出多种特点,但概括来看,明代邦交是一种务实主义的、国家利益至上型的以朝贡贸易为联系手段的文化邦交。这一邦交模式来自于儒家文化的熏染。它既是对汉唐以来中外邦交模式的继承,又是对蒙元时期邦交模式的发展与修正。它既不同于近代以来西方建立的宗主国与殖民地的完全不对等邦交模式,也不同于现今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以谋求经济发展为目标的现代邦交模式。

明代;邦交特点;文化外交

明代作为中国古代由汉族人建立的最后一个王朝,其邦交历史一直是学界研究的热点。从“南倭北虏”到郑和下西洋,从中日、中朝关系到中蒙、中越关系,学界都有很深入的研究。不过在明代邦交特点这一问题上,尚未见专门论述。事实上,明朝在邦交特点上有很多有趣的现象值得探讨。随着国力升降,明人在处理邦交问题上所奉行的政策和模式都有明显的变化,而这些变化又都围绕着一些基本的原则在浮动。本文拟就此问题探讨其特点和原则。

一、务实主义是根本原则

很多学者将明代外交定位为和平外交,这点从明初洪武帝的《皇明祖训》和郑和下西洋诸事例确有体现,但这并不是明代外交的全部。明代近三百年历史在邦交问题上屡有变迁,其核心原则其实是现实主义,而不是理想主义。所谓和平外交仅是一种理想。当面对国家威胁时,明代朝野上下是不惜一战以解决危机的。简而言之,明代邦交的务实主义主要表现在三个阶段。

第一,朱元璋时期的内敛型邦交。明朝定鼎以后,朱元璋于洪武二年(1369)即颁布诏书:“四方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自不揣量,来扰我边,则彼为不祥。彼既不为中国患,而我兴兵轻伐,亦不祥也。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致伤人命,切记不可。但胡戎(即北元—蒙古)与西北边境,互相密迩,累世战争,必选将练兵,时谨备之。”[1]并确立了15个国家为不征之国。同时派遣使节,昭告各国明朝已经“扫群雄,定华夏,臣民拥戴,已主中国”,[2]卷37,洪武元年十二月壬辰希望与各国建交,确立长期和平外交关系。并于洪武二十八年(1395)在《谕祭暹罗国王敕》中总结道:“朕自即位以来,命使出疆,周于四维,足履其境者三十六,声闻于耳者三十一,风殊俗异。大国十有八,小国百四十九。”[3]216

但是如果我们将这理解为明太祖天性爱好和平就显得有些一厢情愿。此时明朝虽然奠基,但是根基不牢,所谓“天下初定,民财力俱困”便是此意。来自张士诚、方国珍海上余部的几股政治势力的军事威胁并未解除;蒙古虽然被逼北退,但是并未灭亡,事实上蒙古一直是明朝北方强有力的竞争者,也是明朝北方边防重点。因此,朱元璋多次申明战争的破坏性,极力反对边境开衅,他说:“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徒慕虚名,自弊中土,载著史册,为后世讥。”[1]反映出明初国力不逮、无力扩边的现实状况。所以,此时的朱元璋非但不能效法蒙元帝国那样对邻国大开杀戒,反而要小心翼翼地进行试探和宣抚,争取更多邻国的支持和帮助,以便减少危机,稳定政权,以收休养生息、培元固本之效。

第二,朱棣时期的扩张型邦交。所谓扩张型邦交是指朱棣登基后五次北伐,三征安南,一度纳安南国土入明朝版图,邦交上表现得十分强势,领土扩张意识浓厚。

经过洪武年间长期休养生息,朱棣时代的明朝财政已经今非昔比,明代国力已趋极盛。国力的强盛带来军事上的雄心,加之此时北元政权对北方边境威胁加剧,朱棣不得不采取“以攻为守”的军事措施。他迁都北京,先后五次进击北元,并最终死于北征途中。同时三征安南,耀国威于域外,军事上堪称鼎盛。相对于洪武年间朱元璋处理中日邦交问题时限于国力的含蓄隐忍,朱棣在面对北元的威胁时则戮力出征,这说明面对国家危机,明朝的“和平主义”仅是一种口号,必要时明朝是不惮于与邻国开衅交兵的。

朱棣时期的另一项务实性邦交就是郑和下西洋。这一问题聚焦在郑和下西洋的目的上。如果按照传统“寻找建文说”或“炫耀国威说”,则更多体现出理想主义。但是如果按照“建设海上联盟合围帖木儿帝国(1370-1507)说”,则该政策的务实性便十分突出。笔者支持后者。

所谓帖木儿帝国,明史称之为撒马尔罕。该国最盛时“东西相距三千余里,地势宽衍,土田膏腴,为诸番盛”[4]483。洪武时期,帖木儿帝国屡次来贡,虽然表现诚恳,却已经引起朱元璋的警惕:“朕以海外诸番夷小国,阻山越海,僻在一隅,彼不为中国患者,朕决不伐之。惟西北胡戎,世为中国患,不可不谨备之耳。卿等当记所言,知朕此意。”[5]成祖登基后,帖木儿“闻得契丹皇帝唐古斯汗(朱元璋)死,契丹人叛,国中大乱”。即于永乐二年(1404)征调十万大军,东进征明,要“(明皇帝)称臣纳贡于帖木儿”[6]322。朱棣一方面积极备战,另一方面于永乐三年(1405)七月派郑和从东南亚诸国经马六甲海峡向西进发,拜访沿途国家,结成朝贡关系,意欲联合帖木儿后方国家,对帖木儿构成合围之势[7]。但是不少史家反对海外结盟说,如徐玉虎就认为“印度、红海等地无形中对帖木儿帝国采取半月形的外围攻势”。可是郑和的航线远远超出这一范围,可见目的不止于此。傅乐成对此评论说:“帖木儿帝国的崛兴,给明朝带来很大的威胁,因此成祖派郑和到印度洋去,希望将沿岸的国家组成一个海上联盟,在帖木儿帝国南方形成一个半月形的包围圈,使其不敢轻举妄动。这些沿岸国家大都是信奉回教的,据我们所知,郑和的祖先是西域人,他的父祖都是回教徒,都有过航海的经验,这些背景,加上他本人在军事与组织上的才能,使他足以胜任这项使命。”[8]58同时他认为:“正史上郑重言之的寻找惠帝下落,或许不是郑和西征的主要动机。……但是若只是为了这个目的,实在没有必要这么大事张皇,劳师动众,一连出使六次,还要远到印度洋的西岸。”[8]58《明史》郑和本传也说“和经事三朝,前后七奉使,……所取无名宝物不可胜计,而中国耗费亦不赀。”永乐中后期,明成祖已经奠定了统治基础,建文帝早没有复辟的可能,而永乐十五年(1417)至宣德五年(1430),郑和依然进行了最后三次远航,足见寻建文帝说靠不住,至于郑和远航路线超过印度洋直达红海等地,则是由于帖木儿皇帝虽然于永乐四年(1405)病死,国内分裂。但是军事实力仍在,明朝尚不能掉以轻心,所以郑和才屡下西洋,结好诸国。而宣德五年第七次下西洋正是由于宣德帝不满于外藩多不来朝贡所致。[9]《明史·郑和传》除郑和下西洋,永乐帝还筹划派遣大量使团出使海外,以招徕海外国家来华交往。永乐二十一年(1423)出现了南浡利、苏门答腊、满剌加等16国1200人来华朝贡的盛况。万明对此评论说:“通过国际交流这个平台,国家权力介入区域合作的历史进程,为各国间官方贸易奠定了有力的基础;同时,中外文明的交融也达到了一个历史新高度。”[10]132

此外,由于永乐时期的过度扩张,耗尽了明朝的锐气,现实情况决定了仁宣时期又积极调整邦交政策,将扩张型的邦交策略更改为内敛型,国家放弃领土扩张意识,转向内在发展民生,也因此成就了“仁宣之治”的盛世图景。

第三,隆庆开关以后的全面开放局面。隆庆开关的直接诱因是嘉靖皇帝好道怠政,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明初以来对民间海外贸易钳制过度所致。事实上,明朝初年虽然实行“禁海令”,但是时间不长,同时并未禁止民间海外贸易。洪武以后,明朝逐渐加强对民间贸易的钳制,因而导致倭患频仍,并由最初的以日本人为主的“真倭”扩展到以中国人为主的“假倭”。导其原因,不过是明代“禁海令”妨碍了闽浙等省百姓的生存之路,生活无着的百姓饥寒交迫下不得不铤而走险,以海盗身份进行走私贸易。简言之,这是一场官逼民反的经济事件。史载嘉靖晚期“海禁久驰,缘海悉尝通藩”[11]钟薇《倭奴遗事》。顾炎武也说“违禁私通,日益月盛。”[12]显见海禁政策已经脱离现实太远,亟需开禁抒难。

隆庆以前朝廷上下已经知道这一因果,只是到了隆庆以后才正视这一问题,并给予了根本解决。隆庆元年(1567),明穆宗宣布废除海禁,调整海外贸易政策,允许私人远贩东西二洋。虽然仍有局限,但是民间私人海外贸易获得了合法地位,明代邦交环境进入了一个新时代。隆庆开关后首先带来了商业繁荣,海商获得海外贸易的合法身份,“于是五方之贾,熙熙水国,刳艅艎,分市东西路(东西洋),其捆载珍奇,故异物不足述,而所贸金钱,岁无虑数十万,公私并赖,其殆天子之南库也”[13]17。其次是大大降低了倭患之害,从此“倭渐不为患”[9]《明史·兵志三》。正如明人所论“禁之太严,奸民势穷,必至为盗。自纳饷过洋之利开,豪狡之徒咸趋利畏法。故海澄之开禁,凡以除中国之害也”[11]谢杰《虔台倭纂》。所以说,隆庆之所以部分解除自洪武以来的海禁政策,正是国家利益至上原则的最佳体现。明朝也因此出现了一个相对全面的开放局面。

二、文化外交是主要模式

文化外交是最古老的邦交模式之一。明朝充分利用了中华文化圈的有利地位,积极发展了这一邦交模式。明王朝与世界其他国家尤其是与亚洲国家的邦交有别于今天的国际邦交模式,也不同于西方近代以来形成的殖民地模式。这种邦交不以赤裸裸地炫耀武力和资源掠夺为主导,而是体现出较为温情的文化认同风格。按荷兰文化哲学家冯·皮尔森(Van Peursen)在《文化战略》(1970)一书中的话说,文化战略就是人类的生存战略。具体到一国的文化战略,就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传播和发展自身文化的基本指导思想、目标、方法和策略。而如果把文化战略放到国际关系大环境中来理解,就构成了文化外交战略(即对外文化战略),即: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国际社会谋求存续和发展本民族文化、捍卫国家文化主权与扩展国家(地区)至高的文化利益的战略[14]150。简言之,周边国家对于明王朝的臣服和归顺虽然有慑于中华武力的潜在因素存在,但是中国并不会因此而轻易干涉别国内政;中国所要属国认可的不过是三点:一、保持边境和平,互不干扰;二、属国内的国王登基,要事先请示明朝;三、明朝和属国之间定期进行礼仪性质的官方贸易。从以上三点可以看出,明朝是充分尊重邻国尊严的,对于邻国国王在其本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力并不干涉,只有在邻国发生叛乱,破坏了明朝认同的价值秩序时,明朝才会小心出兵平叛,恢复该国王朝原有的统治秩序。

明朝之所以如此,在于其对儒家的尊崇,而儒家的夷夏观念深得明朝君臣的认同并奉行。如《皇明祖训》即肯定“用夷变夏,古之道也”。明太祖认为明朝作为天下共主,文化上的优越性让他有责任将周边邻国从蒙昧状态解救出来,所以他说:“皇天眷佑,惟一视之,故受天命为天下大君者,上奉天道,一视同仁,使巨细诸国,殊方异类之民,咸跻乎仁寿,而友邦远国顺天事大,以保国安民,皇天监之,亦克昌焉。”[15]又说:“昔我帝王之治中国,以至德要道,民用和睦,推及四夷,莫不安靖。”[2]《明太祖实录》卷41,洪武二年五月甲午正因为此,明朝皇帝认为周边小国即便被囊括入明朝版图,也是“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所谓“徒耗中国而无益”。事实上,自唐以后,中国一直是东亚文化最繁荣、经济最富庶的国家,这也是中华文化圈所以形成并延续的主因。周边国家人民的生活确实不如中国,加之儒、释、道三家文化影响下的汉族人往往更关注文化生活和内在精神修养,所以以汉族为主导的王朝往往缺乏扩张欲望。邻国又多是蛮荒之地,很难引起他们的兴趣,所以朱元璋才会说“故曰天子有道,守在四夷,言以德怀之,以威服之,使四夷之臣,各守其地,此为最上者”[16]50。诏书中透露出明显的保境安民,弱化军事和政治外交,强化文化外交的邦交理念。

李约瑟曾说:“东方的航海家中国人从容温顺,不计前仇,慷慨大方,虽然有恩人自居,从不威胁他人的生存,他们全副武装,却从不征服异族,也不建立要塞。”[17]10著名历史学者保罗·肯尼迪说:“中国人从不曾抢劫和杀戮,这与葡萄牙人、荷兰人和其他入侵印度洋的欧洲人不同。”[18]7万历年间来中国的利玛窦也惊叹于世界上最强大的明朝军队竟然不是用来开疆拓土,而是拿来抵御他国入侵的防守型军队。正如费正清先生所言:“中国从未感到在文化上低人一等。他们也许担心被异族征服,但从未想过他们的文化会被外族文化所同化。因此,中国的仇外思想是与高度的文化优越感联系在一起的。……我们把中国的民族主义称为‘文化中心主义’,以此说明在中国人看来,构成‘我’和‘他者’之区别单位的是文化而非一种文化之下的国家。……与欧洲相比,中国具有一种惊人的凝聚力。这一凝聚力并非是由地理条件造成的。……中国的国家和文化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与中华帝国两者是相等的关系。”[19]139不过费正清认为要从制度上寻找根源的想法笔者不甚赞同,因为文化特色和精神追求可能是造成这一结果的最终原因。

总之,明代的邦交模式不以武力征服为目的,而以文化认同为皈依。这也是明亡后日本和朝鲜纷纷自称“中华”的缘起。

三、朝贡贸易是主要邦交手段

学界关于朝贡贸易论述较多,一般认为这是古代中国邦交的主要模式,明朝也不例外,此不赘述。笔者所要探讨的是朝贡贸易并不能算作一种模式,而只能称为一种手段。因为“朝贡”,或朝贡制度虽然体现了邦交双方的尊卑关系,但是这一概念的核心仍然是“贸易”。它是邦交双方互通有无的一种手段。对明朝而言,藩国进贡的“方物”于国计民生并无多少实际意义,这种贸易更多的是维持双方交往的一种方式而已。它不同于近代以来西方殖民地国家对殖民国度各方面的干预和征服。换言之,近代西方设置殖民地的目的是为了掠夺该国的资源,控制该国的政治和外交;而明王朝作为宗主国对于藩属国的贸易仅是为了维持边境和平而已,没有赤裸裸的政治权力和经济外交利益的诉求。所以说这是文化外交模式下的一种邦交手段,而不是邦交模式。

首先,明初建立的朝贡体系本身就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如朱元璋诏书明确说明:“古者中国诸侯于天子,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九州岛之外,番邦远国,则每世一朝;其所贡方物,不过表诚敬而已。高丽稍近中国,颇有文物礼乐,与他番异,是以命三年一聘之礼;彼若欲每世一见,亦从其意。其它远国,如占城、安南、西洋琐里、爪哇、拨泥、三佛齐、暹罗斛、真腊等处新附国土,入贡既频,烦劳太甚,朕不欲也。令遵古典而行,不必频繁,其移文使诸国知之。”[2]卷88,洪武七年三月癸巳明太祖所以如此,在于他对邦交关系的一种深入认识。他在另一段诏书中说:“夫驭夷狄之道,守备为先,征伐次之,开边衅,贪小利,斯为下矣。……若汉武之穷兵黩武,徒耗中国而无益;隋炀之伐高丽,而中国蠭起。以唐太宗之明智,后亦悔伐高丽之非。是皆可以为鉴,非守在四夷之道也。”[15]50

其次,邻国来中国进行朝贡贸易都是免税的。明太祖说:“凡海外诸国入贡,有附私物者,悉蠲其税。”又说:“远夷跋涉万里而来,暂尔鬻货求利,难与商贾同论,听其交易,勿征其税。”[2]卷57,洪武三年冬十月丙辰明成祖亦说:“商税者国家以抑逐末之民,岂以为利?今夷人慕义远来,乃欲侵其利,所得几何,而亏辱大体万万矣。不许征其税。”[20]卷24,永乐六年十月甲戌当然,这种贸易必然给国家财政带来麻烦,所以朝臣经常向明帝建议限贡,为减少开支,明帝有时候也从谏如流。如洪武九年(1376)谕安南“番夷外国,当守常制,三年一贡,无更烦数来朝”[2]卷106,洪武九年五月甲寅。但是像撒马尔罕和蒙古这样通过朝贡贸易能获巨利的国家,明朝也毫无办法,只能听之任之。如《明史·西域传》即载“番人善贾,贪中华互市,既入境,则一切饮食、道途之资,皆取之有司。虽定五年一贡,迄不肯遵,天朝亦莫能难也”。这些都可看出朝贡贸易中明朝并非以牟利为目的,它只是明朝维系其宗主地位,维持与邻国友好关系的一种手段而已。

再次,经济贸易仅是一种形式。虽然有学者对朝贡贸易的“厚往薄来”说提出异议,但是不能否认的是,周边国家进贡的财物多是“玩好”之物,即便如郑和七下西洋,拜访三十余国,宝船载回的也多是香料、宝石、象皮、珍禽异兽等项。明代历史上也还曾多次为中亚国家进贡的狮虎和玉石争论过,不少朝臣认为该国所贡之物“惟有马国家所需,余无裨益于国”,请求限贡。[21]卷5,洪熙元年八月丙寅但是宣德皇帝却驳回朝臣建议:“厚往薄来之,怀远之道,撒马尔罕去中国最远,毋屑屑计较,可厚加遣之”。[22]卷75,宣德六年春正月甲午其后从孝宗到景泰帝,都没有采纳大臣限贡建议。明太祖曾在诏敕中说“薄来而情厚则可,若其厚来而情薄,是为不可”[23]谕高丽国王诏。可见后来诸帝都承袭了这一邦交思想。

此外,必须肯定的是,明代建立的朝贡体系,广泛发展的朝贡贸易确实活跃了明朝经济。王裕巽认为从1567年到1644年,海外流入明朝的白银总数约为三亿三千万两,相当于当时全世界生产的白银总量的三分之一。[24]24但是这一成绩不完全是朝贡贸易本身带来的,而是整个邦交模式的胜利果实,所以不能仅看作是朝贡贸易自身的结果。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明代邦交呈现出多种特点,但概括来看,明代邦交是一种务实主义的、国家利益至上型的、以朝贡贸易为联系手段的文化邦交。这一邦交模式来自于儒家文化的熏陶,既是对汉唐以来中外邦交模式的继承,又是对蒙元时期邦交模式的发展与修正。它既不同于近代以来西方建立的宗主国与殖民地的完全不对等邦交模式,也不同于现今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以谋求经济发展为目标的现代邦交模式。

这一文化邦交模式维护了国家间的和平与稳定,减少了相互间的政治危机和军事摩擦,虽然“南倭北虏”问题长期困扰朝野上下,但是明朝以适当的经济代价带来了长久的边境和平,这对于维持国家稳定、加快各民族经济文化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于周边国家的文明进步也做出了积极贡献,因此应当予以肯定。

此外,现实主义的务实精神,在边境问题上的谨慎态度,在邦交问题上的文化追求,让明朝维持了近三百年的长久国祚,这些都值得现代人借鉴并深入思考和研究。

[1] 皇明祖训[M].北京:北京图书馆,2002.

[2] 明太祖实录[M].台北:“中央研究研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3] 张燮.东西洋考:卷11[M].北京:中华书局,2000.

[4] 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15[M].北京:中华书局,2009.

[5] 太祖高皇帝宝训[M]//陈仁锡.皇明世法录:卷4.台北:学生书局影印中央图书馆珍藏善本,1965.

[6] 张星烺.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1册第6章[M].北京:中华书局,1977.

[7] 向达.试说郑和[N].进步日报,1951-11-03.

[8] 傅乐成.明清史[M].北京:九州出版社,2010.

[9] 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10] 万明.明代初年中国与东亚关系新审视[J].学术月刊,2009(8):127-134.

[11] 玄览堂丛书续集[M].扬州:广陵书社,2010.

[12]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93[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13] 张燮.东西洋考[M].北京:中华书局,1981.

[14] 李智.文化外交——一种传播学的解读[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15] 郑鹤声,郑一钧.郑和下西洋资料汇编(中)[M].济南:齐鲁书社,1980.

[16] 桂彦良.上太平治要十二条[M]//陈子龙,徐孚远等.明经世文编:卷7.北京:中华书局,1962.

[17] 陆儒德.从世界视野纪念郑和下西洋600周年[J].郑和研究,2002(1).

[18] (美)保罗·肯尼迪.大国的兴衰[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6.

[19] (美)费正清.中国:传统与变迁[M].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8.

[20] 明成祖实录[M].台北:“中央研究研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21] 明仁宗实录[M].台北:“中央研究研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22] 明宣宗实录[M].台北:“中央研究研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23] 明太祖御制文集:卷2[M].嘉靖十四年刊本.

[24] 王裕巽.明代白银国内开采与国外流入数额试考[J].中国钱币,1998(3):24-31.

责任编辑 张颖超

10.13718/j.cnki.xdsk.2015.01.021

主持人: 陈宝良

2014-09-10

孙运君,历史学博士,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重点项目“中国传统邦交文化研究”(SWU1209102),项目负责人:邹芙都。

K248

A

1673-9841(2015)01-0160-06

主持人语:本期所收两篇论文,尽管时间跨度较大,从明代一直延至清初,然细究其内容,则均属明清制度史研究的范畴,尤其涉及中华帝国与周边的关系,乃至中华帝国内部满汉之间的民族关系。孙运君所撰之文,通过系统的史料钩稽,对明代的邦交作了高屋建瓴式的审视,指出其历史继承性,进而揭示明代独特的邦交特点;而陈力所撰之文,从科举、入仕、升迁与政治待遇等多个角度入手,对清初“首崇满洲”施政方针作了相当详细的考察,进而揭示清代政治与社会格局之满汉差异性。

历史时期以华夏民族为中心的中央王朝,与周边藩属国之间的关系,势必涉及以下两大问题:一是中央王朝通过朝贡形式而建立的东亚贸易网络,这显属主观的吸引力;二是周边藩属国对中央王朝的认同,这又属客观的向心力。此外,明清史学界有一个基本的看法,即所谓的清承明制。从总体的制度传承乃至演变历程来看,这一说法大抵可以成立。然若细究之,这一说法又存在着混淆明清两代制度独特性的风险。清代制度虽不能说迥异于明代,却无不显示出其独特的个性。清初“首崇满洲”这一施政方针的实施,显然证明在清代政治体制与社会体制中,满汉一体仅仅存在于政治口号的层面,而其实际的情状则是处处体现出满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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