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农信社的影响研究

2015-03-18 17:22江苏省灌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高海燕
中国商论 2015年19期
关键词:农信社政策建议实施

江苏省灌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高海燕

“营改增”对农信社的影响研究

江苏省灌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高海燕

摘要:自从我国开始实施“营改增”后,试点实施的范围不断扩大,以营业税作为主要纳税项目之一的农村信用社,纳入营改增的范围也是指日可待。本文简单介绍了营业税与增值税之间的区别,并就“营改增”可能给农信社的纳税结构、税负、利润、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带来的影响做出了详细的分析,并且在文章最后就农信社如何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影响给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农信社 实施“营改增” 影响 政策建议

1 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征收差异

营业税和增值税都是我国税法体系重要的流转税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营业税指的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538号令),增值税指的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取得的收入中增值的部分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两个独立的税种,在征收对象、征收范围和计税方法上都有着一定的差异。

1.1 两者的征收对象不一样

营业税的征收对象一般是指营业额,而增值税的征收对象则通常是销售额,更精确地说是商品或应税劳务的增值额。所以营业税与增值税是针对不同的征税对象征收的两种税,通常看纳税人的身份及其从事的业务性质来判断应该缴纳哪一种税。

1.2 两者的征收范围不一样

营业税是针对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行为产生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则主要是针对纳税人销售有形动产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等增值税应税劳务征收的一种税。所以两种税的征收范围没有发生交集,同一纳税人只要就其单一的纳税行为缴纳营业税或者增值税两者中的一种即可。

1.3 两者的计税方法不一样

营业税属于价内税,所以直接以营业额来乘以税率即可计算得出,但是增值税则是以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所以为了避免重复征税,有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且两者的税率相差也较大,增值税的税率一般较高,在17%左右,而营业税则在5%或3%左右。

2 实施“营改增”对农信社的影响

2.1 农村信用社实施“营改增”对其纳税结构产生的影响

2.1.1 农信社原有的纳税结构

本文查阅了我国各项税收法规制度,针对各制度对农信社的纳税规定作了总结,本文认为“营改增”之前,各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农信社在内,其主要缴纳的税种主要包括:(1)按照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获得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营业税=各项应税营业收入×3.3%(我国农信社的营业税征收比率是3%);(2)有销售金银业务的需要根据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金银业务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金银不含税购进价格×增值税税率;(3)根据缴纳的营业税计算缴纳教育费附加税、城建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应交营业税×相关税率;(4)订立合同时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营业账簿金额合计数+年度的合同金额总计)×印花税税率;(5)根据单位的所得缴纳所得税,所得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营业收入-成本-费用-营业税-房产税-印花税)×所得税税率;(6)自己建造房屋或者购买房屋,使用房屋土地时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7)其他可能涉及到的税种,如房产税(房产税=房产原值×70%×房产税税率)、契税、关税等。在农信社实施“营改增”之前的纳税结构中,最主要的税种是营业税,其占农信社年度应纳税金额总计中的比重也是较大的。

2.1.2 农信社实施“营改增”后的纳税结构

农村信用社实施营改增后,其纳税结构将必然发生较大的变化,营业税作为农信社原来应纳税种中最重要的一个税种,将不复存在,而是以增值税形式代为缴纳。目前有关机构的研究结果认为由于农信社在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和进项税的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难度,所以更适合按照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简易纳税形式来计算缴纳增值税,目前认为征收率限定在3%较为合适。假设农信社实现“营改增”后按照3%的税率来计算缴纳增值税,则增值税=各项应税营业收入÷(1+征收率)×3%+(金银销售不含税销售额-金银购进不含税价格)×17%。农信社的其他税种中,除了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是在增值税的基础上来计算征收外,都基本没有发生变化。

2.2 实施“营改增”对农信社税收负担产生影响

作为“营改增”政策的当事人,农信社最为关心的是实施新政策后,其承担的税负会发生怎样的变化,税负是会增加还是减少。但从税率的角度来看,本文研究发现农信社如果按照现行的推测是按照金融保险业所适用的增值税简易征税办法来征收的,且征收率如果确实为3%,那么相比于目前的营业税税率5%,降低了2个百分点,也就是在原税率的基础上直接减小了40%的税收负担,这样看来,节税的效益还是很明显的。但是,税负不能够仅仅从征收率这一个角度来考虑。在缴纳营业税时,农村信用社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可以在计算信用社的当期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而改为缴纳增值税后,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不能够税前扣除,不能够带来抵税效应。但是从整体上来看,若农信社在实施“营改增”后确实能够按照3%的低税率来实现简易征收增值税,则总体税负还是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2.3 实施“营改增”对农信社利润产生影响

农信社实施“营改增”会影响税负的大小,但归根结底农信社关注的是其对税后利润影响的大小。“营改增”的实施不仅会影响农信社的货物或者劳务方面的税收,同时也会影响收入和成本的变化,届时会影响税前利润及税后利润的变化。根据前文的分析,“营改增”实施后,会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情况,同时也会影响城建税、营业税金及附加等损益项目,最终会对农信社的净利润产生影响。另外,为了满足营改增后的一系列设施建设的需要,例如购买开票系统,优化现有的业务系统等,同时还需要对员工进行有关培训等,这些都会对农信社的税后利润产生较大的影响。

2.4 实施“营改增”后,农信社原来享受的营业税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将被取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的要求,国务院将统一对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法人机构、贷款公司所在地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商行的金融报业务收入按照较低的税率3%来征收营业税,执行的日期延长至2015年年底。可见农信社在实施“营改增”之前只要按照3%的税率来缴纳营业税即可,但是实施“营改增”之后,若最终的征税率不是预想的3%,而是更高的话,相当于农信社就不能够再享有缴纳营业税时期的税收优惠。这对于农信社来说会形成一定的损失。

3 农信社面对“营改增”制度的对策建议

目前,我国“营业税改增值税”正在越来越被广泛地实施,对于农信社而言,“营改增”的实施有利亦有弊,面对这个税制改革的大趋势,农信社要做到积极面对,并且自身也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尽可能地避免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可能不利影响。

3.1 农信社应组织员工,尤其是税务工作相关的员工积极主动地学习“营改增”相关的政策规定

农信社只有在充分了解“营改增”政策后,才能够将政策为自己所用,作为税收筹划的依据。单位可以通过组织员工积极参加税务机关开展的相关培训、讲座,不仅要财务相关人员了解新政策,还要求业务人员、管理人员等也能够熟悉新政策,并就“营改增”可能带来的影响展开清晰地讨论与总结,将增值税的税改政策与农信社的业务特点紧密地结合起来,紧跟税制改革的步伐,充分熟悉增值税的申报与缴纳流程,避免由于申报不及时等造成的损失。如果农信社采取的是增值税一般纳税法,即可以用销项税抵扣进项税,则此时一定要注意不能错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否则进项税不能够抵扣,白白造成浪费。

3.2 农信社应该根据目前已经实行“营改增”试点的行业相关政策来预测营改增可能带来的潜在影响,以便更好地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农信社应详细分析银行与各类客户之间的商业关系,如果按我们所分析的“营改增”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可以降低农信社的税收负担,则农信社可以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将节约出来的这部分税收收益让利给某些商业关系中的客户。因为众所周知,银行的社会名声对于其经营发展是十分重要的,所以农信社有选择性地在某些业务上向客户让利,可以在不影响银行利润的情况下,提高其社会影响力。

3.3 如果农信社实行“营改增”之后,税率不是我们预期的3%,而是一般纳税人的17%,则意味着农信社的税收负担将大大增加,此时应该利用好进项税抵扣政策

如果实行“营改增”之后,国家对农信社的增值税征税率要高于3%或者甚至高达一般税率17%,则农信社不仅不能降低税收负担,还会面临税负的大幅度上升,所以农信社一定要利用好增值税抵扣政策中的进项税可抵政策。在日常业务中,注意向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购买所需的产品或服务,取得进项税专用发票后要注意保管与及时认证。

3.4 实施“营改增”后若税负上涨,则必要时可以采取提高服务费的方式来转嫁税负

增值税的最终负担者其实应该是购买产品或者服务的消费者,所以在农信社意识到改征增值税但还是按照原来的收费标准来提供服务会增加自己的负担时,可以考虑适当提高服务价格,将增值税税负转嫁出去。但是通过提高价格来转嫁税负,其价格的提升要维持在合理的区间内,否则就会丢失客户,得不偿失。当然农信社也可以从节约成本方面入手,来削弱税负上涨带来的负面影响。

随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改革步伐越走越快,实现全行业征收增值税也已经不再遥远。作为金融行业中的一部分,农信社应该充分认识到自身所处的局势地位,认真研究“营改增”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的预期影响,才能够在政策实施后尽快地适应,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晓华.营改增:金融业的机遇与挑战[J].金融会计,2015(1).

[2]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课题组.金融业增值税征收的国际比较及我国银行业“营改增”方案研究[J].金融发展评论,2015(2).

[3] 潘功胜.以充分研究为基础争取更有利的金融业“营改增”方案[J].金融会计,2015(1).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5)07(a)-162-03

猜你喜欢
农信社政策建议实施
农信社金融风险控制管理研究
江苏省中小企业融资现状调查与思考
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改革研究
城市与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新形势下高校二级学院教务管理优化路径探析
房地产项目策划课程案例教学探索与实施
共情教学模式在科学课堂的构建与实施研究
大竹农信社:以花为媒宣传金融知识
河南省濮阳县联社:着力打遣“指尖上”的农信
浅析农信社优化存款结构的必要性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