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支出财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5-03-18 23:09明曙光
财经界(学术版) 2015年14期
关键词:核算费用财务

摘要:R&D支出是企业保持创新能力,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源泉。但很多企业R&D活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明显滞后,存在着R&D资金无预算控制、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没有明细核算,忽视税收优惠政策等问题,本文对此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加强R&D支出财务核算的建设性建议。

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可持续的发展,就需要不断构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加大R&D投资力度、创新产品和技术是最重要的途径之一。近年来世界各国纷纷加大R&D投入,2014年我国的全社会R&D支出达到13400亿元人民币,占GDP比重约为2.1%,其中企业的R&D支出超过76%。企业在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其财务核算的流程和方式对企业的经营成果、税收负担以及高新企业资质的认定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R&D活动的复杂性、风险性和不确性,使其财务核算和费用管理明显滞后,相关核算信息严重缺乏,导致企业R&D投入失控,R&D信息不明,税收负担加重,经济效益低下。因此有必要对企业在R&D支出财务核算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期企业能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创新绩效的提高。

一、R&D支出财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R&D资金缺乏有效的预算控制

预算管理可以有效地控制各项费用支出,提高投入产出比,由于R&D活动的高度不确性,使R&D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控制缺乏足够的信息依据,导致很多企业缺乏对R&D资金的有效管理和控制,R&D资金被置于企业财务管理的中心之外。许多企业R&D资金预算管理状况欠佳,不重视甚至不做预算,或者预算管理流于形式。企业的R&D项目不经科学论证和财务可行性分析盲目上马,使后续投入失控,经费不断追加,不少项目在R&D过程中便夭折,有些则项目成功,效益失败”。对于正在实施中的R&D项目,费用支出管理制度不健全,费用开支没有预算,没有授权审批控制,只要R&D部门人员拿到报销单据就列支,导致R&D费用失控。

(二)管理层对R&D支出财务核算不重视,部门缺乏沟通

企业一般设置有专门的R&D部门和财务部门,但是R&D部门的人员认为自己只是技术人员,搞好R&D活动就可以了,至于R&D支出的财务核算是由财务部门负责的;而财务部门则认为自己只是依据R&D费用发生后的原始凭据进行财务核算,至于R&D项目处于研究阶段还是开发阶段,R&D费用的支出是否合理,计价是否准确,所有R&D支出是否都已在会计系统中核算是R&D部门的事情。部门隔阂严重,缺乏有效沟通,再加上高层领导只重视R&D的技术成果,不重视R&D费用的财务核算,不积极协调处理财务核算这一问题,这样的结果是两个部门责不分、互相推诿,导致R&D支出财务核算工作的不能顺利开展。

(三)R&D支出的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

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应区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除了开发阶段符合条件的支出可以进行资本化外,其它应在期末转入当期管理费用。企业应当设置“R&D支出”一级明细科目,并设置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核算实际发生的R&D费用,按R&D项目和明细的R&D项目支出设立项目台账。如果企业未设立专门的R&D机构,或者企业的R&D活动包含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时,在财务记账时需要对R&D活动的支出与生产经营活动的支出分别核算,以准确合理地归集各项R&D费用支出。

但是很多企业并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在R&D支出—费用化支出这一会计科目中进行研究资金的核算,而是将R&D部门人员报账支出,通过设置的“管理费用—R&D费用”进行归集。有些支出实际属于研究开发费用,如R&D设备折旧、水电费等支,没有经R&D部门人员报账的,并没有列入““管理费用—R&D费用”,而是在“管理费用—折旧”等科目列支。有些企业甚至不对R&D费用进行专门核算,把R&D活动作为日常的工作任务进行,全部混同在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明细账目中。

(四)R&D支出没有按R&D项目明细核算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指引,企业要想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归集,设置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因此R&D费用应设置R&D人员人工成本、R&D活动直接投入的材料、R&D设备的折旧和摊销、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和其它费用等七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如果有委托外部的R&D支出,要进行专门分类核算。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以各个R&D项目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的,所以还应分每个具体的R&D项目进行上述七种费用的归集。

但是很多企业的R&D活动并没有实行项目管理,有些虽然以项目的形式开展R&D活动,但是R&D项目缺乏规范的项目管理程序,项目的内容、进度安排、所需设备、项目小组成员、费用预算等模糊不清。有些企业尽管设立了R&D管理机构,但是并没有履行R&D活动的统一管理职能,使R&D项目管理过于自由散乱,R&D项目立项书缺乏统一管理,不利于企业R&D的整体规划设计。R&D项目不能够规范化管理,R&D费用的预算、控制和会计核算没有明确的成本对象,就不能对每个R&D项目的各明细投入进行准确的反应。有些企业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时,尽管向政府机关报送的R&D费用支出尽管按R&D项目和明细支出做了分类,但并没有相应的原始核算,仅是由财务部门和R&D部负责人协商在总数确定的情况下,在R&D项目之间进行了人为主观的分配。

(五)不能充分利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为了支持和鼓励创新,对企业的R&D支出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首先企业的R&D支出占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并符合其他条件者,可以申请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并且企业发生的R&D支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在税前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还可以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实行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进行摊销。此外各地方政府为了提升产业结构,对企业的创新项目提供了各种政府资金资助。

但是现实中企业财务人员平时被繁重的财务核算任务所困扰,很难有时间关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还有很多企业认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门槛过高、手续麻烦,或出于技术保密的需要,不去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证。实际上只要企业从事创新活动,规范R&D支出的财务账簿核算,加强R&D项目管理,按要求报送有关申请资料,是可以获得高新企业认定,享受15%优惠所得税率的。并且企业是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R&D支出都可以享受所得税的加计扣除政策,部分企业认为自己没有高新企业证书,就不去申请R&D支出的加计扣除政策。

当然不管是高新认定还是加计扣除,都需要企业按照R&D项目明细和费用明细科目进行财务核算,此外还需要将涉及项目的立项报告书、董事会决议、项目进度安排、支出预算、项目合同或协议、项目查新报告等相关资料,及时提交给税务机关备案。有些企业申请了高新认定和加计扣除,但是公司的财务人员认为高新申请时的R&D费用占收入的比例,以及企业所得汇算清缴时R&D费用加计扣除的金额,税务机关关注的是一个总额,而不关心明细分项金额。他们认为公司的R&D费用从实质上确实发生了,至于形式上怎么进行会计核算并不重要,只要是发生的符合条件的R&D费用,税务机关都会允许加计扣除。事实上税收的扣除需要符合规定的形式要件,这种认为R&D活动形式资料不重要的观点将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二、加强R&D支出财务核算的建议

(一)加强对R&D资金的预算控制

对R&D资金缺乏预算控制的一个根本原因是企业认为R&D活动是创造性的活动,如果对R&D资金投入进行限制将扼杀R&D人员积极性。但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国内外成功的企业在R&D管理都强调让R&D人员直接面向市场,做“技术商人”,树立成本意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对R&D活动要达到的成果和需消耗的资源进行预计,使各项活动在一定的资源约束下进行,一方面使R&D人员树立成本意识,另一方面当资源消耗远大于预算时,可以及时中止财务上不可行的R&D项目。

R&D资金控制预算可以采用柔性预算、零基预算、工程估算等方法,应将预算明确到各个责任中心,明确到各个费用明细项目中。可以实施分阶段的预算,降低了信息不完全对预算准确性的影响,根据前一阶段观测所掌握的预算执行情况,编制下一阶段的预算。将各个阶段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考评交替进行,在R&D项目周期内形成一个滚动的动态预算组合。

(二)企业财务部门和R&D部门及时沟通

R&D支出的财务核算是一个技术性较强、牵涉性较广的工作,相关核算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涉及了企业各个部门。与日常的会计业务相比,R&D支出的财务核算具有特殊性,财务人员对研发技术不具有专长,进行相关账务处理时需要研发技术人员的协助。首先财务人员要主动与R&D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在判断项目费用是否满足高新企业关于R&D的界定,发生的费用是该资本化还是费用化等问题时要听从技术人员的意见;然后,企业的R&D人员也要对财务核算的原则和方法过程进行必要的了解,这样共同提高R&D费用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达到互相配合的目的。

因此,企业要搞好R&D资金财务核算,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以技术部门、财务部门为主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成一个跨部门的领导小组。企业统一领导协调,就R&D费用制定一套专门的管理和协助制度,确保能按会计准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和税收法规的各项规定核算R&D投入。财务部门应协同科技管理部门对R&D经费进行持续的监控,以便于R&D项目的经费控制。

(三)对R&D活动实施项目化管理

项目管理能够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合理分配资源,有效节约成本。企业R&D的对象就是每一个R&D项目,项目成功后的技术、专利等是其“生产”的“产品”。对R&D活动进行项目化管理,可以使R&D支出的财务核算具有明确的对象化载体,便于归集不同项目的各项资源消耗情况,核算出各个R&D项目的成本效益。同时以规范的项目管理方式,成熟的项目管理技术对R&D进程进行管理,也可以提高R&D的效率和成功的概率。

(四)完善R&D费用会计核算的科目和明细

企业的R&D支出应设置“R&D支出-费用化支出”和“R&D支出-资本化支出”进行归集核算,然后相应结转至管理费用或无形资产。对R&D费用的核算应设置人工费用、直接投入、研发设备折旧、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和其他费用等8个二级明细科目,这样便于企业符合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费用的明细划分。

为便于项目管理,对每笔明细费用还要进行分项目核算。如果专属于某项目或部门的R&D费用采用直接对应的核算办法,如果是不同项目的共同费用,如涉及到人员、设备、仪器及同时参予多个研发项目时,可以按工作量、材料投入等标准进行分配,将归集的R&D费用分摊到各个R&D项目上。

(五)及时关注企业所得税相关新政策

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国家税收法规的逐步完善,新的税收政策也不断出台。若企业财务人员因为各种原因,不能掌握最新的涉及R&D费用的税收制度、政策法规,企业可能存在潜在的涉税风险。为了有效地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务风险,财务人员应密切关注税务机关颁发的最新税务文件,理解其精神实质。了解最新出台的政策,使企业正确的进行R&D费用的财务核算和税收扣除等工作,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纳税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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