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族村寨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研究

2015-03-20 17:02罗建光
文化学刊 2015年2期
关键词:羌寨羌族村寨

罗建光 刘 雷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美术学院,四川 绵阳 621000)

村寨是族群生活秩序产生和动作的场域,是产生和维系族群认同,塑造和调适族群关系的最基本的实体[1]。在中国,大部分少数民族都以固定的村寨作为民族聚居的村落,在特定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的相互交织与影响下,构建出特殊的时空、族群,并借助于村寨将本民族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代代相传。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汶川县、理县、茂县三个县,共有羌族12 万人,总面积12461.415 平方公里。这里一般是三五十户聚居成一个寨子,以各自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为基础形成羌民的生活空间,称羌族村寨或羌寨。羌寨中每一个羌族成员从诞生的那一天起便在世代承袭的文化氛围里生活,文化的共同性让羌寨成员逐渐形成了共同的行为模式、心理机制和价值取向。基于此,羌寨既是羌族文化的生产者,也是羌族文化产生与发展过程的产物,具有特殊的价值与意义,可将羌寨作为透视羌族文化的新视角。

一、当前羌族村寨文化面临的问题

羌寨作为羌族文化产生与发展的原生态场,是羌族文化的物质与精神载体,也是羌族文化最具体的固态表现与最鲜活的表现领域。经调查,当今羌族村寨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民族文化的淡化与消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羌族村寨文化开发“重形式、轻内涵”

经济成份和经济利益的多样化使整个村寨弥漫着一种浮躁的情绪,民族传统文化成了被炒卖的商品而失去原本的意蕴,出现了“重形式、轻内涵”的现象。为了适应时代和市场的需求,迎合现代人对民俗旅游、古村落旅游的猎奇心理,民族歌舞、服饰及节庆等羌族特色的民族元素被开发出来,不难发现,羌族传统的节日、仪式、歌舞等大都被改造成追求市场利益的纯粹表演节目,这些“特色”的表演看似红红火火、热热闹闹,但乡民的“经济理性”使传统民族文化传承场所逐渐被吞噬,文化传承“场域”逐渐解体[2]。调查发现,如汶川的萝卜寨、龙溪寨,理县的桃坪寨等羌寨举办的民族旅游都是些程式化的接待方式,特别是一些羌族盛大的节日,常常是出外讨生活的羌民临时回来跳锅庄、表演羌绣等,以此营造出节庆的氛围,羌族传统文化的内核逐渐被消解。

(二)羌族村寨文化的生态结构被打破

20 世纪80 年代以来,伴随着城镇化进程,这些羌族村落本身也经历着现代社会的城镇化过程,一是新建羌寨忽视了资源、环境等原有风貌的保护,新的场域失去了许多民族文化的原真内涵,随着依赖于原来的生态环境而存在的文化生态被打破,如议话坪作为羌族传统上协商议事的场所,但现实中它几乎没有存在空间;二是家族观念随着家庭越来越小,家族之间的联系也越来越浅,族群之间的关系也渐为疏远,原来所依附的血缘家门、亲房,以及地缘性的社会关系也处于萎缩状态;三是在家庭内部,过去闲暇时,羌族长辈往往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给下一辈讲述羌族的神话传说,传授给子女传统习俗、生产技艺,现如今几乎没有了,依靠代际传承羌族传统文化的方式渐失,羌族四十岁以下的人基本说不清楚羌族的民间故事了。照此以往,羌族传统文化迟早会随着老一辈的去世而失传,这种传统文化的丧失不仅意味着失去了羌族的独特性,更是一种内聚力的丧失。

(三)羌族村寨文化受到多元文化的挑战

羌族所处区域介于汉族与藏族聚居地之间,羌族、汉族、藏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各民族的人文风俗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羌民对本民族文化开始了一种新的审视与质疑,在潜移默化中使羌族自己的生活、生产与汉族和其他民族趋同。特别是汶川大地震后,有限的耕地面积减少,羌民的生存空间被压缩,大量羌民迁居到交通方便、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的乡镇或城镇的周边地带,具有劳动能力的村民一般都外出打工谋生。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走出祖辈的生活环境到外生活,他们渐渐脱离了羌族文化传承的地理、语言和心理环境,家乡成了他们的生活驿站,他们的心理层面与行为方式在适应外界环境时明显发生了改变。特别是羌族年轻的一代所受影响更大,现代化让他们享受和接受到了较丰富的物质生活和现代教育,他们普遍表现出对传统的羌族文化、技艺不感兴趣,伴随着其羌族身份零散与破碎的记忆,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在不知不觉地发生着变化。

二、羌族村寨文化传承与发展的根本

民族文化传承是文化具有民族性的基本机制,也是文化维系民族共同体的内在动因[3]。而人是文化的主体,人对民族文化传承的意识与态度决定着羌族传统文化的延续和发扬。

(一)民族自信:村寨文化保护与发展的核心

传统文化的生命力一定离不开族群,这是文化的载体。民族文化的传承绝不是单个人的自我行为,而是有着极强的群体性和整合性,最终实现民族群体的自我完善[4]。特别是处在主流文化、强势文化、多元文化的环境下,民族的成员首先应对本民族有全面、正确的认知,从自然升华到热爱,才能在情感深处认同本民族文化从而达到民族自信,因此,羌族村寨文化保护与发展的核心需要羌民从内心里尊重本民族的文化,为先民的智慧结晶自豪,保持最基本的民族元素与民族心理,进而自觉地继承和弘扬本民族的优秀文化,才能有勇气将羌族所积累的知识、经验和智慧传给下一代。只有对本民族的自我肯定与自信,才是保护与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源泉。

(二)文化自觉:羌族村寨文化保护与发展的关键

文化的传承还依赖于族群对文化接续下去的动力,在正确认识的基础上,懂得自己的文化,热爱自己的文化,认识到自己文化的真正价值,这样才会珍惜它、爱护它,并采取正确的方式保护它、发展它,这就是费孝通先生提出的“文化自觉”[5]。当羌民意识到羌族传统文化的形成是一个群体参与的结果,是该群体的生活生产方式,更展现该群体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以家庭为中心,以村寨为单位,有意识地积极、主动地维系本民族的心理与情感,保持本民族的性格与精神,构筑本民族的发展与壮大,因此,只有上升到自觉层面,触动到人深层次的心理结构,对本民族的自我坚持,充分发挥人的主动性与能动性,真正承担起自己作为羌族的一员应具有的社会职责和使命,这才是羌族文化保护与发展的关键。

三、羌族村寨文化传承与发展的设想

(一)构筑原生态的羌族村寨

民族文化是在一定的环境中生成与传承的,羌族村寨的活动主体依赖一定的时空场域、情境氛围,这些自然与人文环境构成了民族文化传承的可靠支撑。文化传承是一种基于文化认知的群体实践行为,必须要有其存续的土壤和动力。在新农村的规划与建设过程中,应尊重羌族的习惯与价值取向,加强羌民参与的意识与途径,将羌族村寨的传统文化从物质形态到文化内涵统一于原生的、真实的、本来的原貌,如建筑风格保持羌族原始的风貌,形成民族文化村、村寨博物馆、生态博物馆等。“会说话就会唱歌,能走路就能跳锅庄”,在羌寨里原来仅仅每逢春耕时的“祭山会”和十月初一羌历年时才由释比带领大家祭祀时舞蹈,现在,普通节日、日常生活中羌民也会即兴起舞,因此,应重视羌寨中作为仪式、娱乐活动这种维系族群心理与关系的重要场所的构建。羌族村寨是羌族文化的母体,也是活态羌族传统文化的最佳载体,羌寨的原生态修复与重建至关重要。

(二)发展羌族村寨的文化经济

当今,文化已经与经济深入融合,大多数经济活动和物质产品都包含一定的文化因素,特别是羌族村寨的自然资源与民族文化资源具有的优势与特色性。因此,羌寨承载的民族传统文化应作为一种资本进行科学地开发与利用,发展特色文化产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同时也增加了羌民的收入,更保护了羌族的传统文化。羌族村寨拥有丰富的人文与自然资源,如茂县就利用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的良好生态环境,独特的羌风羌俗,能歌善舞的羌民,独特的传统手工艺,神秘的释比等大力发展民族风俗旅游产业,以此弘扬羌民族的原生态文化,保护羌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此外,还可以利用羌族特有的传统工艺、民间歌舞等进行产品项目开发,这种开发既不依赖于季节,又可以让羌民广泛参与并创收。如刺绣本是羌族女性必须习得的手艺,当羌绣又能够使他们获得某种相应的收获或回报时,他们自然就会对羌族传统文化进行重组和内化,从而实现对羌族传统文化的认同与自觉。

(三)加大羌族传统文化传承人的培养

羌族村寨文化一定要体现出动态与发展,正如英国学者T·S·艾略特所说一样,“传统”一词本身有运动的含义,它是一种非静止的东西,是不断地被传递和被吸收的东西[6]。在现代化、全球化、信息化、多元化的当下,羌族年青的一代对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了解得越来越少,而文化作为人类生活的样式,是人的本质的外化,它的遗传是亲代将特定文化传授给子代,子代又把这一文化范型内化于自己的本质之中,再现亲代的文化性状[7]。可见,对羌族传统文化传承人培养的重要性。一方面,通过协会社团组织、学校、企业等共同培养羌族文化传承的“传承人”,培养壮大民族文化传承的主体力量。有了村寨这块土壤提供的富足的养份,这些文化传人就有了大显身手的天地,羌族的传统文化便有了发展与传承的条件;另一方面,家庭可以说是对人进行文化启蒙的摇篮,个人完全可能是在毫无意识、毫不察觉的情况下就受到影响与塑造,家庭对文化传承的作用与功效也是弥久和有效的,因此,作为文化传承的基本单位,家庭中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将祖辈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等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有意、无意之间使子女的认知方式、情感方式和行为方式逐渐趋同。

(四)多渠道、多层面拓宽羌族村寨文化的保护与发展

文化能否延续,一方面靠文化传统自身的能量,更取决于经由各种渠道复制整合在一起的能力[8]。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还可开辟更多的实现渠道,提供更多的思路和角度。来自政府层面的推动和支持是有力促成羌族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重要途径。如举办羌族文化博览会、节庆仪式等,搭建展示羌族传统文化的平台与机会,提高羌族的知名度。民间组织在传承与保护民族文化中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发现、鼓励和奖励那些热爱羌族文化并为之奋斗的民间人士,调动和激励起他们抢救保护羌族传统文化遗产的积极性与使命感,如民间影像记录、微电影的创作等,使更多的人成为羌族传统文化的民间使者。这样多渠道、多层面让羌族传统文化参与到不同文化间的交流和对话中,让更多的人了解与认识羌族村寨文化。

羌族文化是中华民族宝贵文化的一部分,它的历史渊源和文化内涵是羌族存在与发展的核心。羌寨是羌族传统文化的物质载体和生态空间,更是羌族的精神家园。传承与发展羌族村寨文化需要民族自信、文化自觉,也需要结合当地实际的政府引导、社会支持、民众认同参与,更需要接地气的传承与发展措施。愿社会各界的理性关注和研究成果能为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时提供决策参考,为有效地传承与发展羌族村寨文化贡献力量。

[1]王学文.规束与共享:一个水族村寨的生活文化考察[M].北京:民族出版社,2010.18.

[2]王国超,潘华.关于民族文化学校传承的几点思考[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3,(11):116.

[3][4]赵世林. 论民族文化的传承[J]. 云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4):36.38.

[5]杨泉福.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新论[J]. 云南社会科学,2007,(6):28.

[6]查良铮. T·S·艾略特诗选:授奖辞[M].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1992.3.

[7]张怀承. 中国的家庭与伦理[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86.

[8]金振邦. 从传统文化到网络文化[M]. 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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