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王朝良
2014年12月25日,宜阳县供电公司通过法律武器,以该县法院执行庭通过银行划拨方式,从一家国有煤矿追回30万元拖欠电费,顺利实现全年电费对上对下“双结零”目标。
近年来,宜阳县公司在推进企业法治进程中,成立法制室,聘请法律顾问,设立法律专责,除定期宣传培训,教育员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外,还主动出击当“原告”,规范管理避“风险”,营造了良好的内外部法制环境。
该公司着力抓好机制建设和队伍建设,及时介入合同管理、企业招投标、电力设施保护、重大决策涉法论证、涉电案件诉讼和劳务纠纷处理等工作,并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法律建议,加大对经营管理中重要环节和关键点的法律风险管控,为电网安全稳定和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即使您不签字,供电公司依法尽到了告知义务,可视为公证送达,如果再不停止违法行为,供电部门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2014年10月23日,宜阳县公司安全监察人员对110千伏下宁线16号杆塔附近线下违章建房,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不料业主拒收。随行的司法公证员现场签证,并义正词严地告诫业主。业主自知违法理亏,当天下午就停止建房,并拆除了脚手架。
对于侵犯企业利益的行为,宜阳县公司依法维权,主动出击,除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通知书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制止其违法违章行为外,还注重保全免责证据,不当“被告”当“原告”,必要时将对方推上了被告席,由执法部门强行拆除其违章建筑物,确保电力设施保护区内通道畅通,避免发生涉电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