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视频监控系统应用效能之策略研究

2015-03-26 17:48杨业全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研判嫌疑人犯罪

程 艳,杨业全,赵 军

(1.广东警官学院,广东 广州510230;2.广东省公安厅,广东 广州510050)

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公安部于20世纪90年代开展了一系列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在警务工作中得到了有效运用,并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中有广泛应用。我国城市视频监控发展迅速,目前已遍布大街小巷,特别是在一些城市中心地区,视频监控已达到了无缝对接的程度。以广东省为例,到2011年底,已建好的监控摄像头达到110万个,公安机关可直接调控的一类探头约11万个,建成卡口915个,可监测396条车道。[1]广东省2011年应用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累计破获各类案件3万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达到2万多名。

通过对视频监控系统的实战与应用情况的调研,我们认为,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效果的提升与改善需要注重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采用捆绑式的视频侦查作战模式;二是从技术能力方面入手,培养视频侦查技术人员熟练的视频分析能力和视频处理能力;三是加强及完善视频队伍建设机制、视频侦查指挥机制和视频案件的研究判定机制。

一、作战模式——捆绑式视频侦查模式

通常在视频监控中所能看到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犯罪过程时间都较为短暂,如果画面很清晰且是正面拍摄,则能够直接获取多种信息。但是很多时候画面都不够清楚,需要从中发掘各种隐藏信息。而这些信息的获取需要多个部门的协同与配合。[2]

(一)直接使用视频监控资料

在一部分案件中,能够直接从视频监控系统中获得清晰的嫌疑目标图像,或者能够追踪到嫌疑人的落脚点,然后再与调查访问进行结合,迅速、明确地锁定犯罪嫌疑人。

(二)通话信息与视频图像联查

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在其犯罪过程中,或者是在日常的行为之中都会使用到手机,而其手机通信情况却能被监控记录下来。所以,我们必须要充分考虑与通话信息的联查。只要根据视频中获取到的犯罪嫌疑人使用手机的准确地点、时间,技侦部门就可以通过技术手段确定可疑手机号码,发现嫌疑人的行踪。

(三)上网信息与视频图像联查

智能手机和互联网的普及非常迅速,人们使用网络越来越普遍。如今在各个网吧都开始实行实名登记,并在网吧之中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只要通过视频获得嫌疑人在网吧上网时的截屏图像,网监部门就可调取嫌疑人的电脑使用信息,如IP地址、身份证信息、QQ号、上网记录等,开展网上侦控,从而为侦查提供线索。[3]

(四)痕迹物证与视频图像联查

在传统观念中,痕迹物证的收集是现场勘查的主要任务,现在这一任务有时也可由视频监控系统来承担。在视频图像中如能清晰看到嫌疑人有了某些可能留下痕迹的行为,需要立刻反馈到刑事技术部门,尽可能地获得痕迹证物,同时和DNA等信息联动,那么就能够获取各种重要的信息。另外,某些案件中拍摄到的监控录像有时还会有录音,技术部门可以从中获得声像资料进行方言分析及声纹鉴定。

当然,我们不能一味地依赖视频侦查,因为视频侦查并不是万能的,它不是一个孤立的侦查活动,而要与其他侦查手段协调配合。

二、技术能力——熟练的视频分析处理能力

视频监控系统作用的发挥关键在“人”,要提升视频监控的应用效能,首先应提升侦查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这里所指的技术能力主要是视频分析能力和视频处理能力。

(一)视频分析

视频图像的特点是具有“海量”的数据信息。要想从海量视频资料中挖掘出与案件相关的信息,发现并锁定嫌疑目标,关键的方法就是要分析案件的时空要素,选择具有明显特征的人、车、物等各种案件要素去实施关联碰撞,以获得各种有用的信息。

1.犯罪嫌疑人个体特征分析。犯罪嫌疑人的特征,主要包括体貌特征和生理特征。体貌特征是指人的长像、样貌、衣着、体型、体态等方面表现出来的特点。生理特征则是指人的性别、年龄、身高、体重、步幅、动作、特殊或习惯行为等方面的特点。由于视频监控往往能直接反映出嫌疑人的上述特征,所以比起传统的根据现场调查访问来取得上述信息更加直接和准确。而且,由于视频监控本身是动态的,所以它对犯罪嫌疑人的动态特征反映最为明显。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殊行为动作,往往能够成为视频轨迹追踪和锁定嫌疑人的重要依据。

2.涉案车辆个体特征分析。在视频监控中往往涉及到嫌疑车辆的图像,而车牌作为车辆的外部标志,是识别不同车辆的重要依据。但是,在视频图像中常常由于车辆的运行速度太快或者视频监控图像质量较差而不能辨认车牌,加上犯罪嫌疑人有时也会采用不挂牌照、遮挡牌照或者悬挂假牌、套牌等反侦查手段,这时就需要对涉案车辆进行准确的个体特征分析识别。在图像比对技术中对涉案车辆进行准确的个体识别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但关系到以涉案车辆为嫌疑目标进行视频轨迹追踪能否顺利进行,而且关系到以涉案车辆作为依据的案件串并、以车找人的侦查工作能否顺利进行。

3.时空关系分析。在视频监控图像中,因为探头分辨率、光线、拍摄角度等因素的影响,所获得的图像基本都不清晰,很难获取清晰的嫌疑人体貌特征,有时甚至只是模糊的身影,对一些涉案车辆看到的也只是一个反光区域。对这类视频图像质量条件差的案件,无法从嫌疑目标的具体特征进行辨认跟踪。此时,侦查员要充分运用嫌疑目标移动的时空关系,进行合理的假设,再结合侦查实验,准确辨识出嫌疑目标,从而确定其移动的轨迹。

(二)视频处理

随着视频监控的日益普及,从视频监控系统获得案发现场的资料越来越多。一方面视频监控系统为案件的破获提供了线索;但另一方面,我们又不得不经常面对由于目标运动速度太快、夜间光照条件不好、摄像头像素低或分辨率不足、目标处于远离聚焦中心区域等一系列外部因素所导致的视频图像退化问题。由于图像模糊、变形,导致侦查人员无法从这些视频中获取有价值的破案线索。如果这些模糊图像中隐含着与案件侦查密切相关的信息,我们就需要对这些退化图像进行清晰化的处理,从而提升视频监控的应用效能。目前常用的清晰化处理方法主要有去噪声、去模糊和超分辨率,一般需要通过专门的图像处理软件来实现。对于监控系统之中所获取的不清晰的图像,对其不清晰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构建相对应的模型,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将降质了的图像恢复成真实的场景。掌握视频图像处理技术对警方从视频监控中及时发现线索、认定犯罪证据、迅速破案有着重大意义,特别是在车辆牌照号码辨认、人脸识别等细节特征辨认方面发挥着显著的作用。

可见,视频分析、处理是从海量视频资料中发现、锁定嫌疑目标的关键步骤,是提升视频监控应用效能的前提条件。在实战中,要坚持“大胆推断、小心论证”的原则,结合调查访问、侦查实验等措施进行综合验证,确保分析的准确性。在图像质量比较差的情况下,可以大胆假设图像中的人或物就是嫌疑人或物,然后再通过其他的手段进一步分析认定。

三、机制建设——完善视频队伍建设,加强侦查指挥、案件研判机制

在利用视频监控进行侦破的案件中,我们通常要组织各相关部门人员共同来工作,分别完成对视频资料的提取、观看和分析研判等工作。开展视频侦查破案工作需要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而且通常此类案件社会反响比较大、办案的要求高。因此,完善视频队伍建设、加强侦查指挥和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就成为案件能否顺利侦破的的关键所在。

(一)视频队伍建设机制

近年我国的视频监控系统领域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运用视频监控协助破案的工作日益繁重,警力严重不足。虽然公安机关内部有不少从事视频侦查工作的专家和人才,但是大多数都是各自为战,并没有形成一定规模的分析研判队伍。队伍建设不足和人才培养匮乏,严重影响了视频监控应用效能的发挥。视频侦查技术人员需要具有特殊的思维和技能:能用侦查的思维分析视频图像发现目标,会设计侦查实验验证之前所作出的判断和推测,能通过各项侦查措施甄别视频图像中的嫌疑目标,还应具有视频分析和视频技术处理能力。根据这些需求,我们应逐步成立视频侦查技术的专业队伍,在实战中逐步提高队伍的业务水平。每一起视频侦查案件至少成立一个视频工作组,主要包括四类人员:一是视频指挥员,其任务是了解案情,确定视频观看的重点区域和时间范围及分工,进行视频侦查力量的组织与指挥;二是视频提取人员,负责对案件现场及周边监控分布进行实地勘验,绘制监控分布图,视频时间校正、提取、保存等。三是视频观看人员,负责观看相应监控点的视频资料,搜寻相关嫌疑目标。四是视频分析研判人员,负责对疑难图像进行分析研判、清晰化处理,排除和确定嫌疑图像,梳理嫌疑人的图像轨迹,分析、确定嫌疑人、车和物的去向、落脚点区域等。

(二)视频侦查指挥机制

在视频监控协助破案的工作中,需要各方人员以及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整体配合和协同作战。这是一种复杂的共同劳动,更是一种指挥作用十分突出的侦查破案方式。没有良好的指挥,视频侦查工作将举步维艰。从某种意义上说,视频侦查指挥工作是视频监控协助破案诸因素中最为关键的因素。视频侦查指挥员应该协调并指挥如下的工作流程:一是视频提取人员实地勘验。标画出现场视频分布,确定在现场周围及嫌疑人或车来去的路线上存在哪些视频监控探头,并将视频分布图交给视频指挥员。二是制作视频采集清单。视频指挥员在已经标画的现场视频分布图中找到有效并完好的视频监控探头,确定视频采集的重点区域。三是查阅视频的分工。视频指挥员确定好视频观看的重点时间范围就可将提取回来的视频资料进行分工观看,最好是由本辖区的监控室人员来观看,他们对本辖区的地理位置比较熟悉。四是对所有线索汇集。在观看视频资料的过程中所有人员发现的任何线索都应该统一汇集到指挥员处,由指挥员和研判人员根据案情确定哪些属于重点线索,并对重点线索进行核查。最后是将所有视频资料信息汇总整理。一定规模的视频侦查活动必然需要协调管理,其规模越大,指挥协调管理的作用也越大。

(三)视频案件研判机制

从实践中看,不少基层部门视频监控侦查的意识不强,对视频资料所获得的图像信息也仅限于应用在现场的抓获、固定证据和证实犯罪等层面,缺乏运用视频监控系统侦查办案意识和对案件的分析研判能力,对于如何利用视频监控,对相关图像资料综合分析研判,进行案件串并侦查等缺乏研究,从而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视频监控的应用效能。深圳市福田区和南山区创先在广东开发了综合分析研判情况通报平台,每季度都会将有关案件视频研判的七要素——视频、截图、路线图、基站信息、比对表、案件登记表和研判通报提交至该平台与其他地区的公安机关共享,各基层单位也积极响应,提供更多的案源、线索,为系列案件的侦破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尤其是对系列性犯罪、流窜犯罪和有组织犯罪,可以通过研判分析作案对象的体貌特征、使用的交通工具、携带的物品、行为方式的相似性,以图像串案,拓宽串并案的渠道,提高并案侦查的效率及精确度。[4]

总之,熟练的视频分析处理技术与能力是提升视频监控应用效能的前提,捆绑式的视频作战模式则是提升视频监控应用效能的关键,而完善的视频指挥、研判机制和队伍建设是提升视频监控应用效能的重要保障。

[1]周前祥,敬忠良,姜世忠.论视频监控的犯罪预防功能及犯罪侦查价值[J].犯罪研究,2011(1).

[2]董维明.提升监控视频系统应用水平的思考[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5).

[3]孙展明,万顺,罗立,尹伟中.视频图像侦查[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

[4]申群翼,肖国雄.论视频监控资料在侦查中的应用与完善[J].中国刑警学院学报,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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