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农户农业保险供需“双冷”分析与建议

2015-03-28 15:49王宁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5年22期
关键词:政策性农户农业

□文/王宁

(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天津)

小规模农户农业保险供需“双冷”分析与建议

□文/王宁

(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天津)

农业保险是提高农户防灾防害能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必要防护措施。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农业保险覆盖率低,尤其是针对小规模农户的农业保险,供应和需求都与目前我国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政策的热浪不符,可谓“供需双冷”,本文将先对目前小规模农户农业保险需求的研究现状进行简单的介绍,再通过对前人文献的总结,归纳整理小规模农户农业保险“供需双冷”的原因,最后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研究现状

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是各国合理运用WTO规则,完善农业保护体系,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必要措施。党中央自2004年以来公布的以“三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几乎无一例外的提到了农业保险,可见发展农业保险运用农业保险保护农民的利益已经成为国家发展农业经济的一项政策选择。目前我国农业保险覆盖率非常低,从保费收入来看,2014年保费收入仅为325.7亿元;从被保险对象来看,我国的农业保险更适用于那些具有专业化和规模化的专业户、农场、农业龙头企业,一般农户在事实上是被排除在农业保险对象之外的。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我国小规模农户近2.3亿户,占据我国农民总数的90%以上,由于小规模农户自给自足的种植特征和农业保险发展的不完善,使小规模农户对农业保险的需求并不强烈,农业保险也忽视了中国这一重要的群体,但是小规模经营和其高度分散性,使小规模农户承受风险的能力更加弱,因此他们更需要农业保险来转移风险。目前大多数国家的农业保险都是政策性的,具有一定的财政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小规模农户有享受农保优惠政策的权利。另一方面,城镇保险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发展潜力已经不大,而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也日益富裕,保险意识不断增强,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因此,促进小规模农户对农业保险的需求,完善农业保险的供应现状既是政策需求也是市场需求,解决小规模农户农业保险“供需双冷”的现状存在着现实意义。

二、小规模农户农业保险需求不足原因分析

(一)传统的自给自足的小规模经营的特点。小规模经营农户,其组织形式具有血缘性、封闭性等传统特征,经营方式上具有经验式、自给性、小全能性、兼营性等传统特征。小规模农户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对农业保险需求不足的现状。

(二)农户的保险意识淡薄。由于农民教育水平比较低,同时网络化程度比较低,接受新鲜事物的时间较久,农业保险是近几年才刚刚兴起的新事物,被农民了解和购买都需要一个过程。2013年,杨雪美、冯文丽、高峰等基于对河北省农业保险的调研结果指出农户购买农业保险的因素不再是政府提供的保费补贴,而是农户的认知与保险产品的风险规避能力。

(三)农民耕地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较小。中国的农业具有小农经济的特色,即农民耕地面积小,农民收入结构不一,农业收入只占总收入的一小部分,因此农业保险只是其分散风险的工具之一,而耕地的多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民是否会购买农业保险。王敏俊(2009)运用回归分析的方法对该论述做出了论证,他指出当前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作为与中国现阶段农村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一种生产关系,至少在较长的时间内必须保持稳定,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也将是一个比较长期的逐步推进的过程,小规模农户承包耕地面积狭小是制约他们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因素,承包耕地面积小使得农业收入在其家庭总收入中的比重很小,直接导致小规模农户对农业保险的预期收益低下,从而缺乏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四)不同类型农户影响其购买农业保险的因素也不同。目前,也有学者对我国的小规模农户进行分类,分析不同类别的小农户影响其购买农业保险的不同因素。王秀芬、李茂松、王春艳对农户以农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依据进行分类,主要分为四种类型:1、纯农型,即家庭收入有的80%以上来自农业收入;2、农兼型农户,是指以农业为主,兼营其他生产活动,农业收入占总收入的50%~80%;3、兼农型农户是以非农业为主,兼营农业的农户是指50%以上收入来自于非农收入;4、非农型农户是指家庭收入的80%以上来自于非农收入。王秀芬等人还提出,最需要农业保险的是纯农型农户,而调查结果表明,在这四类农户中,纯农型农户的收入是最低的,因此购买力也是制约其购买农业保险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小规模农户农业保险供应不足原因分析

自2004年实行政策性农业保险以来,我国的农业保险快速发展,农业保险的试点范围从2004年的安徽、黑龙江、上海等九个省区(市)扩大到目前基本覆盖全国各个省份;保费收入在2013年较上一年增长了27.4%;同时,保险险种逐渐增多,财政支持力度也不断增强。但是我们也依然应该看到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与国际农业保险发达的国家依然存在着显著的差别:(1)农业保险产品结构相对单一,不能满足农业多样化发展的需要;(2)关于农业保险的相关法规不健全;(3)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单一,销售渠道不畅;(4)缺乏完备的农业再保险体系。接下来我们从农业保险的供应不足方面分析导致其原因。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非盈利性,这与商业保险公司以盈利作为经营目标不一致,这就导致商业保险公司的积极性不高。商业保险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一方面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非营利性和政策性与商业保险公司的目标不一致;另一方面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性使农业保险具有风险高,收益低的特点,因此农业保险相对其他保险来说赔付率更高,亏损更严重,所以商业保险公司都不愿意积极拓展农业保险业务。截至2013年,全国经营农业保险的财险公司仅有22家。

(二)农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中国的农业保险发展比较晚,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没有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农业保险的发展只能在摸索中进行,无法可依。2012年11月中国制定了《农业保险条例》,才为全国建立和推行农业保险制度特别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提供了初步的法律基础。

(三)农业保险的经营难度较大,而且农业保险相关专业人才缺乏。农业保险的费率厘定和风险单位都比较大,技术性要求高,经营难度较大,因此对人、才、物、技术等方面的要求都比较高,这就导致保险公司缺乏能力和资源去经营农业保险。

四、解决小规模农户供需“双冷”现状政策建议

(一)加大对农业保险的补贴投入力度,完善我国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决定我国农民是否购买农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农民收入低,无力购买农业保险;另外,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农业保险收入低,投入成本大也是导致农业保险供应不足的一大原因,因此加大农业保险的投入力度依然是促进我国农业保险的。同时,法律应该作为发展农业保险的先行者,只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才能更好地规范保险市场,促进保险市场的稳定发展。

(二)建立我国农业保险精算制度。农业保险想要得到长足发展必须努力积累精算数据,做好精算。应该在保险公司不断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我国农业保险精算制度。为了公正起见,应将农业保险交由第三方进行,这样也利于政府的管理,我们也可以借鉴美国的农业保险经验,例如现在市场上由雹灾保险协会进行。

(三)各保险公司与各个院校建立定向人才培养制度。农业人才建设严重滞后是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一大重要因素,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政府部门都存在缺乏专业的农业保险人才的问题,而人才的缺乏与相关的教育培训制度和机构不足都有密切的关系,缺乏相关的专业教育和有保障的岗位培训。目前,保险公司可以与农业相关院校或者保险专业实力较强的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定点培养农业保险专业人才。

(四)促进农业保险与农业金融协同发展。资金的来源是制约农业保险的重要环节,农业保险与农村金融的结合既可以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又可以使农业金融得到相应的保障。我们可以把是否购买农业保险作为农民贷款时的信用要求,解决农村发展资金问题的同时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

[1]王敏俊.我国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分析与路径选择:一个新的构想[J].农业经济问题(月刊),2007.7.

[2]王敏俊.小规模农户农业参保率研究——以浙江省为例[D].浙江: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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