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东升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辽宁 大连 116317)
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期,国家明确提出要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强调要发挥城镇化综合效应,释放内需巨大潜力,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土地是城镇化发展的基本元素和支撑要件,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1]。作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之一,大连市土地资源极其稀缺,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要相比,大连市土地管理制度中还存在一些阻碍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面对未来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进一步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完善与大连市城镇化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土地管理制度政策体系,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方式,保证城镇化对土地的需求,是破解城市发展土地困局的现实需要,是建设“两先区”的应有之义,更是加快推进城市发展转型、实现“两个率先”的必然选择。
“新型城镇化”是随着党的十六大“新型工业化”的战略而提出的,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新型城镇化”之后渐成理论热点[2]。《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指出,所谓新型城镇化是指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城镇化道路。
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要相比,大连市土地管理制度中还存在以下一些阻碍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一是规划冲突问题凸显,和优化城镇化格局的要求不相适应,计划管控引导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