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有芳
摘 要: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和产业提升已迫在眉睫。为更快、更有效地开展生猪污染整治工作,兰溪市探索了一条行之有效的做法。从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统筹规划等方面坚决拆除禁养区和排放不达标猪场,起到全面整治的效果;从强化养殖污染治理、推进农牧结合生态养殖、突出优势生猪产品产业布局、明确养猪场排泄物治理的基本要求、加大养猪场(户)治理排泄物的扶持力度、完善保障机制和加强机制创新等方面科学规划和管理生猪养殖,实现畜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双赢”的目标。
关键词:生猪养殖污染;整治;拆除;规划;生态环境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07-0031-02
2013年9月,为进一步保护我市生态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三改一拆”、“双清”行动统一部署,结合我市水环境整治要求和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和产业提升行动。从去年9月至今,市里先后出台了《兰溪市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和产业提升工作方案》、《兰溪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关停拆除生猪养殖场工作的通知》和《兰溪市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等文件,以更快、更有效地生猪整治污染。
一、坚决拆除禁养区和排放不达标猪场
根据《兰溪市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和产业提升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兰溪市划定了禁限养区范围,范围包括市、乡引用水源保护区、城市建成区、三江(兰江、婺江、衢江)、五溪(梅溪、甘溪、赤溪、游埠溪、马达溪)两侧200米和断面考核劣V类区域的生猪养殖场(户),以及村庄范围内与存栏50头以下养殖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