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珊珊
[摘 要]采用权责发生制对规范高校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基于此,主要探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利弊,以及高校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必要性及方法。
[关键词]高校;会计核算;权责发生制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5.02.012
[中图分类号]F8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02-0018-01
财政部于2012年12月颁布《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准则及制度中,都强调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由于我国高校大部分属于事业单位性质,宜参照事业单位的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进行修订。
1 会计确认基础的分类与比较分析
会计确认基础一般分为收付实现制和全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是指以现金收入或出纳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或费用的产生。一般按照款项收付的日期来确定其归属期,凡是属于本期内的收入和支出费用,无论其是否应归属本期,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反之,凡本期未收到的收入和未支付的费用,即使应归属本期,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该方式操作比较简单,所要求的会计专业技术不高,容易被大多数用户所接受,且其数据处理的成本比较低廉。权责发生制则是把权利或责任的发生与否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不论是否已有现金的收付,按其是否体现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收益情况,确定其归属期。权责发生制的优点在于能够比较全面准确地将事业单位的负债状况反映出来,并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与收付实现制相比,权责发生制具有明显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