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卯学制”与晚清女子教育

2015-04-02 07:07黄湘金西南大学文学院重庆400715
苏州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15年1期
关键词:女学学制章程

黄湘金(西南大学 文学院,重庆 400715)

●史海钩沉

“癸卯学制”与晚清女子教育

黄湘金
(西南大学 文学院,重庆 400715)

晚清民间倡办的女子学校,在“中国女学堂”关闭之后,很快又在多地兴起。1904年初颁行的《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在制度上否定了女学堂的合法存在,给女子教育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作者通过对章程制定者之一、学务大臣张百熙的演说的分析,认为章程也有正面意义,为女子教育的发展预留了一定的空间。而章程实施后的女学实践,证明其负面效果相对有限。女学事业的命运,主要取决于地方的人事因素。《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的颁行,为1907年《女子小学堂章程》《女子师范学堂章程》的面世,做了必要的过渡与铺垫。

女子教育;张百熙;《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癸卯学制

一、“癸卯学制”之前的女学

晚清女学,是有别于传统“女教”“女塾”的新式社会化女子教育。其之所以在19世纪下半叶日益受到有识之士的关注,主要原因是基于民族危机对女性价值的重新建构。倡办于1897年、成立于1898年5月31日的上海“中国女学堂”(后又称“经正女学堂”),是中国教育史上第一所自办女学校。其创办之初声势浩大,发展亦颇顺利,但1900年,学堂总理经元善因通电反对“己亥立储”,遭清廷通缉,逃亡海外,女学堂主事无人,只得闭罢。对于这段主持女学的经历,经元善一直念念不忘,且以之为荣。他在1902年的演说中便引用佛偈,对此前提倡、主事女学的同道予以“播种者”的身份追认,认为当年是“下第一粒粟之萌芽”,对后来者的跟进,他非常乐观:“迩闻八闽两粤继起叠兴,是栽种一握稻子时代矣。”[1]而更让听众和读者兴奋的是天津《大公报》上刊登的论说:

南方通商口岸,自上海开通女学后,经莲珊太守首倡捐建女学堂之议,自是而苏而浙、而无锡、而武昌相继踵起,又膨而至于湘粤。女子无不发愤自强,日以讲学为事。……经既被党祸后,一家星散,女学堂亦废。初以为女流胆怯,不敢再丛聚讲学矣,孰料女学生即以是而播种焉。大江南北,各招生徒为之讲授。如子之生孙,如火之燎原。女学之风,反因此大昌大炽。[2]

作者为倡兴女学计,论说中或有夸大的成分,对女学前景也许过于乐观,但“中国女学堂”开风气之先,对此后向学女子的深远影响也是事实。从文中看,各省女学似乎如雨后春笋般地破土而生,渐呈燎原之势,逐渐聚合成一股汹涌的潮流,确实能给热心女学的读者以鼓舞。

今天限于所见,经元善所言“八闽两粤”以及《大公报》论说所称南北各省的早期女学堂大多已难考索。①据廖秀真的统计,至1903年,全国有女学堂6所。参见:廖秀真.清末女学在学制上的演进及女子小学教育的发展(1897—1911)[G]//李又宁,张玉法.中国妇女史论文集:第2 辑.台北: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88:234.当时女学肯定不止此数。目前已知的在中国女学堂之后、“癸卯学制”颁行前创办的女学,较著名的有:兰陵女学(苏州,1901)、严氏女塾(天津,1902)、务本女学(上海,1902)、爱国女学(上海,1902)、城东女学(上海,1903)、宗孟女学(上海,1903)、湖南第一女学堂(长沙,1903)。民间有志兴学而持观望态度者当不在少数。

二、“癸卯学制”对女学堂的阻抑

1904年1月13日,由管学大臣张之洞、张百熙、荣庆拟定的《奏定学堂章程》系列规定由清政府颁布施行,是为中国教育史上第一部在全国范围内实际推行的学制系统,通称“癸卯学制”。其《学务纲要》明言:“中西礼俗不同,不便设立女学及女师范学堂。”[3]497与女学有关的是《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以下称《蒙养院章程》)中的“蒙养家教合一章”,此章宗旨“在于以蒙养院辅助家庭教育,以家庭教育包括女学”。值得注意的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章程否定女学独立存在的意义,“中国此时情形,若设女学,其间流弊甚多,断不相宜”,“少年女子,断不宜令其结队入学,游行街市”,这就等于宣布了女学堂为非法。第二,章程对幼儿教育比较重视,要求各大城市于育婴堂、敬节堂内设立蒙养院,既任保育、教导儿童之责,也兼培训乳媪、保姆之职。第三,女子“为女、为妇、为母之道”的养成,主要依靠在家庭内对女子施教,取法的还是三代以来“女教”之传统,即以品德教育为主,并辅以具体的持家技能训练,不出“妇德”与“妇工”之范围,“不宜多读西书,误学外国风俗,致开自行择配之渐,长蔑视父母、夫婿之风”,“令其能识应用之文字,通解家庭应用之书算物理,及妇职应尽之道,女工应为之事,足以持家、教子而已”。[3]398,400此章程较之此前开明士人对女学的呼吁和既有的女学堂开办实践,其局限性十分明显。

《蒙养院章程》颁行之后,方兴未艾的女子教育事业,前景变得十分微妙。民间女学堂虽可利用报刊进行宣传,但不能依靠学务章程获得生存权利。既已开办的女学堂,立身社会漩涡之中,缺少规章的支持,稍有不慎,即会“万矢交丛”[4]。如绍兴明道女学堂,1903年8月开办,1905年春夏间扩充,创办人俞氏禀请山阴县令汤慎台备案,“乃汤邑侯以女子设学视为多事,遽批停止”,而山阴士绅孙诵洛等“不忍中途摧折,爰合力承办,重赴府县禀请立案,府县均援奏定学章无设立女学堂明文,坚持停办之说”[5]。四川学务处职员麟春禀请与人合办女学未准,原因是:“查《蒙养家教合一章程》谓‘中国女子只可教于家庭,若设女学,流弊滋多,断不相宜’,诚以中西礼俗不同,未可贸然仿效,故各处禀请试办,本处未便准行。”[6]可谓严格贯彻“癸卯学制”中约束女学的精神。又如1906年常州粹化女学堂禀请立案,苏州学务处认为“其用意本善”,但依然“碍难立案”,除了校内有男教习外,主要缘故是《蒙养院章程》的“杜渐防微”。[7]另如扬州不缠足会附属幼女学堂于1906年9月17日开学,“巡警南局廖委员均汉年少气浮,不加深察,误以兴办女学为违背法律之举”,“派人至学堂门前乘间寻衅,致将来宾之轿夫殴伤”。士绅愤慨:“保护治安之警察非惟不能保护,且投间抵隙,几欲破坏女学而后快,则女学前途之危险不问可知。”[8]然而细究起来,此位巡警委员乃依法行事,此时女学堂确实不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归根到底,各女学堂的脆弱处境,乃在于“癸卯学制”中女子教育的尴尬地位。

“癸卯学制”下女学堂之命运,在湖南有典型体现。湖南第一女学堂由长沙绅士龙绂瑞于1903年6月创办于千寿巷,其宗旨在于“修明妇德,洞达物情”。次年御史杜本崇即有奏禁之举。具体原因,据《警钟日报》的消息,是劣绅王先谦公报私仇,与杜本崇勾结,合力排倾女学:

湖南第一女学之废闭,其主力系由王先谦,而成于杜本崇。王之族侄某有寡弟妇,王瞰其美,欲纳为妾。某涎王之多金,遂迫其弟妇。弟妇不从,遂潜归家。其家族甚为文明,乃送至第一女学校肄业。(此去岁十二月事也。湘人多知之。)于是王遂嫉视女学堂。杜客于王先谦家,纳其妹为王妾。杜闻王之有憾于女学堂也,遂以排倾女学为事。[9]

考虑到报纸的进步立场,消息有袒护女学的可能。杜本崇之奏封,究竟是出于与王先谦的私谊,还是铲除“女学流弊”的公心,还需进一步辨别。但杜之所以有恃无恐,实因“癸卯学制”的明文规定。光绪旨批也因此而出:“有人奏‘湖南开办女学堂,流弊日滋。请饬停办’等语。上年学务大臣奏定章程,并无女学堂名目。著陆元鼎查明。如果该省设有女学堂,即行停办。”[10]109-110旨意下达,不管女生如何恋恋难舍,女学堂仍只得关闭。①《时报》记:“官立第一女学堂已经奉旨停办,闻各学生立志甚坚,不肯退出,屡请改为民立学堂。惟总理及办事人等,则以谕旨煌煌,未敢违抗,即将应用什物概行搬出,并劝令各学生暂归。约俟风潮平定,再行设法,或可改为旅学云。”参见:学务汇志[N].时报,1904-12-14(6).“东海麻姑书太谩,南湘妃子泪空斑。”[11]《女子世界》所载诗作,生动地反映了杜本崇奏章的致命效果。

他如1903年热心女学的端方在湖北巡抚任上创建湖北幼稚园之“保育科”,乃是“因无教习保姆,特先设速成保育科,以教已通汉文之女子。年龄以十五岁至三十五岁为度”[12]。可见此保育科实为女学堂。但不久之后清政府有“癸卯学制”之规定,否定了女学的合法性。碍于“政府电阻”,不得已之下,“端抚乃仅以保姆出奏”[13]。换言之,此“保育科”实是端方以蒙养名义开办的女学堂。报刊新闻大多将此幼稚园称为“湖北女学堂”,即是此意。但是该校次年7月被湖广总督张之洞札饬关闭。据《警钟日报》消息,张氏之举实有泄私愤之嫌[14],但他依《奏定学堂章程》整顿湖北幼稚园,其举动无可訾议:“于园内附设女学堂,聚集青年妇女至六七十人之多,与奏定章程尤为不合。若不亟予更正,诚恐习染纷歧,喜新好异,必致中国礼法概行沦弃,流弊滋多。”[15]

从制度上看,《蒙养院章程》的出台,宣布了家庭、蒙养院之外的女子教育为非法,给阻挠女学之人提供了政策支持,使得戊戌维新以来在民间蓬勃发展的女学堂陷入尴尬的境地,不少地方的女学事业因此而停顿,为全国女学的未来蒙上了一层浓厚的阴影。

三、从张百熙的演说看“癸卯学制”的积极作用

表面上看,“癸卯学制”下的女学现状,很容易让人得出晚清学务官员顽固昏愦、学务大臣食古不化的结论,但考虑到此学制乃新旧势力折中调和下的结果,《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是中国第一个学前教育法规,很大程度上借鉴了日本1900年刊布的《幼稚园保育及设备规章》,较之旧时蒙学传统仍有不少进步。而“以家庭教育包括女学”的宗旨,实际上已经使女子教育渗透进“癸卯学制”,正是章程制定者苦心经营后的成果。

这种判断,不仅来自于“癸卯学制”后的兴女学实践,也可征之于章程制定者的心迹。1905年,学务大臣张百熙视察天津学界,在参观天津女子学堂时,他发表了书面演说。这一演讲稿是近代女子教育史上的重要史料,迄今尚未见学者征引,特全录如下:

本大臣来津视学,于各种学堂,详加考察,大都办理合法,日有进步,尤喜民立小学之推选渐广,已具教育普及之基。袁宫保为言公立、绅立各女塾,规范严肃,学修静专,足为民国教育之根本。本大臣尤非初愿所期,极佩此邦人士之尽心教育,力任其难。前年本大臣与南皮张宫保会订学堂章程,于女学一端,再三商榷,所定蒙养院及家庭教育法,颇为海内通人所疑议。局中任事之苦心,不敢求谅于局外。所待贤士大夫之匡助者,于章程内已其端,可以考见。本年赵次珊将军奏陈十二事,其“知本”一条,谓兴小学而不兴女学,为不知本。至言不易,读之滋愧。三代以来,女子皆有教育,备见经典,锦车持节,代父从军,忠孝美谭,辉煌彤史,使非从事学问,能有此过人事业乎?东西各国,每于战争时搜得敌军家信,多苦辞者,识其军心之懈,作壮语者,震其军气之张。敌军之勇怯,决诸家人之见解,百不爽一。人情不甚相远,何以所见各殊,断之于学与不学而已。列强并峙,非尚武无以自存,兵事至危,无教育断不可恃。此为环球公理,使全国女子无学,则幼稚园决无办法,家庭教育必不能善,儿童身体必不能强,气质习染必不能美,将欲行通国皆兵之制,而置女学于缓图,思赵将军“不知本”之言,愧且惧矣。奏定章程内有贵族绅商,延请女师在家教授等语,此间官绅办理女塾,即本斯意。其课程在能识应用之文字,通解家庭应用之书算物理,及妇职应尽之道,女工应为之事。平正简易,斟酌尽善,诸绅热心教育,既能洞见本原,又赖袁宫保加意维持,遂得有此成绩。所望由畿辅而推诸各省,由女学而递及蒙养,则教育一事,方有秩序。奏定章程内,有令各省学堂刊布女教科书之法,并译外国家庭教育书,与中国妇道、妇职不相悖者,如日本下田歌子所著《家政学》之类,广为刊行,深望津绅照章筹办,为各省倡。盖非此不能期女教之普及也。女学关系,教育家讨论至详,今日所言,略举其要,学风终有日盛之机,津塾殆为先路之导,远希三古,近步列邦。勉之可已。[16]

这份演讲稿耐人寻味,为我们解读“癸卯学制”的制定者和官员、士绅对女子教育的态度提供了丰富的信息。首先,张百熙等人对女学问题十分慎重,制定章程时“于女学一端,再三商榷”。他也承认,《蒙养院章程》具有滞后性,会给全国女学发展带来负面效应,“颇为海内通人所疑议”。然而作为章程制定者,他必须协调各方面的力量,有其不得已的苦衷,“局中任事之苦心,不敢求谅于局外”。其次,清廷重臣对“癸卯学制”的看法不一,如赵尔巽在奏折中便批评此章程为“不知本”,令张百熙“愧且惧”;而袁世凯主政直隶时大力倡办女学,“公立、绅立各女塾,规范严肃,学修静专,足为民国教育之根本”,既与“癸卯学制”的精神相左,也超出了张百熙本人的预期。第三,张百熙个人对女学持赞成意见,望“贤士大夫”积极匡助女学。其在天津视学行程中参观女学堂,便是极具象征性的举动。演说中不仅表彰了天津士绅们对女学的提倡与维持,还希望他省以天津女学为“先路之导”,使全国女子教育迎来“日盛之机”。第四,张百熙对女学的教科用书十分留意。在演说中强调的不是排在《蒙养院章程》推荐书目前列的《孝经》《列女传》《女诫》《女训》《教女遗规》等传统训女书,而是来自日本女学泰斗下田歌子的著作《家政学》。作为日本女子学校教科书的《家政学》,在中国影响巨大——“下田热心著《家政》,惠我来学尤可敬,一切须取镜。”[17]75从1902年5月到1903年5月,它在中国至少出现过三个译本,或直译,或改写,生动地体现了日本女学在中国本土化的过程。虽然张百熙的此次演说和已颁行的章程都强调此书“与中国妇道、妇职不相悖”,但《家政学》“对家庭卫生、社会交际等方面的重视,既具科学精神,也关注女性的社会价值,已与传统女教有所偏离”[18]。张百熙等将其列入蒙养院的教科书,或许正是看中了《家政学》区别于《列女传》《女诫》等训女书的新意所在。作为晚清学务部门的最高官员,他此次演说,给予女学界的鼓舞力自不容忽视,甚至慈禧亦有耳闻,颇为注意女学之事。①“自学务大臣张尚书在天津演说注重女学,其后湘抚端中丞到京,又以此事为请。闻太后于召见端中丞时,曾谕之云:‘我何尝不许开女学,但伊等不以为然耳。’所谓‘伊等’者,盖指左右禁近之臣言之也。于此可觇慈意之所在,盖非不以女学为然者。”参见:慈圣非不以女学为然[N]南方报,1905-09-11(1).这也说明,即使在统治阶级的最高层,对于女学的意见也远非铁板一块。

如果理解张百熙的复杂心态,那么在章程的字里行间,我们也不难读出微言大义。如演说中他谈到“奏定章程内有贵族绅商,延请女师在家教授等语,此间官绅办理女塾,即本斯意”,指的即是《蒙养院章程》中“如贵族绅富自愿延请女师在家教授者,听”[3]400的规定。至于所教授的对象、内容和方式,想来章程的制定者不会过于计较。

而这一时期,地方士绅或官员在筹划、禀办、批示和奖励女学堂时,往往标举女学与家庭教育的紧密联系,强调“女学为家庭教育之基础”,如:

宗旨:开通女子,普通知识,以能任初等师范,为改良家庭教育之基础。(安庆,竞化女学堂)[19]

王化起于闺门,童养必资母训。绅等拟设女学,为家庭教育之基础,事属正办。(宁波女学校)[20]

查阅章程,尚属妥洽。女学为家庭教育之基础,即造就人格之母。(无锡,竞志女学)[21]

该绅等创设幼女学堂,以为家庭教育基,洵属知所先务、热心公益,深堪嘉许。(扬州,幼女学堂)[22]

女学为家庭教育基础,洵为当务之急。该生等拟设初等女学四区,所见甚是。(江宁,初等女学堂)[23]

这些女学校的主事者表面上是对蒙养院章程“以家庭教育包括女学”之宗旨的尊崇,然其用意往往在彼不在此。正因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经过章程中的强调之后已成公论,而女学与家庭教育的紧密关系也难以驳斥,则女学亦被连带赋予了正当意义。

类似上文的“女学消息”在当时报章随处可见,向我们昭示出彼时民间兴学举动之活跃。而当我们更进一步分析这种论述的方式,会发现所谓对女学与家庭教育之关系的刻意强调,不仅仅是女学倡导者、主事者对学堂办学旨趣的表露,可能在更大程度上是女学界(包括提倡女学的媒体)的言说策略,目的在于尽可能创造宽松的舆论环境,谋求支持力量的最大化,为学校的开办争取合法性。这种意图,可看成是对张百熙等人之苦心孤诣的心领神会。

在这种言说下,有一个关键问题很容易被忽略,那就是女性的学校教育与在家接受“为女、为妇、为母之道”孰先孰后、孰轻孰重。《蒙养院章程》的精神是“以蒙养院辅助家庭教育,以家庭教育包括女学”,许可的是“延请女师在家教授”,明白无误地将家庭教育视为最要,女学(女塾)的从属地位也是不容置疑的。而“女学为家庭教育之基础”的申诉,貌似委婉、低调,但已经使女学与家庭教育的先后顺序发生了变化,二者的主从关系也存在着被颠覆的危险。申说者的这种意图,在吴江顾行向两江总督端方呼吁“女学宜急行提倡”时便看得很清楚:

查各国学校制度,最注重于幼稚园,以故有生以来,几于无时不学。我国女教师无人,幼稚园暂不能设,遑论家庭教育?故非提倡女学,虽日事兴学,而儿童之失教于初者,其隐患已复不浅。应请先创女子师范学堂一所,广招各属女学生之品行贤淑、文理通顺者,学习师范,为女学界导先声。后日女学大兴,教育之基本既立,则蒙小学堂,可以多设,而国民教育之普及,可翘足待也。[24]

献言者虽顺应了《蒙养院章程》中对蒙学重要性的说法,但他从幼稚园师资缺乏的现状,很快过渡到女子师范学堂不能缓图的强调。而“女学大兴”的愿景,自然非蒙学甚至女子师范所能局限。另外,他翘首以待的“国民教育”,也未必不包括女学生。这一思路,实际上已经逾越了《蒙养院章程》的规范。

而若从日常教育实践的角度来考察,我们会发现,女学一旦被允成立,便获得相对自由的发展空间。其时学务部门对女学学制尚无具体规定,教育主事者可以自行设置课程,选择教科书,而地方行政官员和学务官员又不能事无巨细地加以监督,则女学堂的教育目标,很可能超越官方的期待。女学堂是培养“女豪杰”“女国民”,还是“贤妻良母”,更大程度上取决于施教者的理念。而女学生的抱负与成就,自然不会只限于“蒙师”。“以家庭教育包括女学”之宗旨的失落,已近必然。

如1904年春天曾广镛在长沙创办的淑慎女学,是湖南第二所女子学堂。巡抚赵尔巽对其寄以厚望,在开学演说中“首喻以忠君爱国之义,次晓以端操笃学之原”。其他教习也在演讲中宣布该校“宗旨专重家庭教育。拟先授以普通之知识,继授以应用之技能,至中西文字,历史,舆地,图画,算术各科,均力屏虚文而求实践”[25],可看成是对《蒙养院章程》的响应。而据《时报》消息,该校开办至第二学期,所订报刊已多至40余种,可知学生们对新思潮的渴慕。与此同时,“有江西文女士,素具国民教育思想,现应省垣淑慎女学堂之聘,惠然来湘,已于日前到馆”[26]。文教习的“国民教育思想”,显然有别于此前教习宣示的“家庭教育”之主旨。

根据廖秀真的不完全统计,1904年全国自办女学堂为26所,1905年为71所,1906年为245所;女学生人数,1904年为494人,1905年为1761人,1906年则达到6 791人[27]224-225,较之《蒙养院章程》颁行前已经大有进步。可见“癸卯学制”的实施,并没有阻断女学发展的进程。在一些发达地区如上海,已不乏程度高深之女生,“五六年前,大抵学生之所习者,英文不过《进阶》五书而止,算学不过数学而止,而今则沪上女学之程度或过之矣”[28]。此可视为教育进步之明证。反过来,民间办学的活跃,亦给学部不少压力①如《南方报》1907年2月24日头版发表《论各部之近状》:“女子教育为母教之根本。各省设立女学,正待学部之厘正,何以章程至今尚未发布?”,此时若再完全坐视不理或仅仅消极抵制,显然不是明智做法。1907年3月8日,学部颁布《女子师范学堂章程》36条,《女子小学堂章程》26条,承认了学制系统中女子教育的地位,晚清女学的合法性终于被认可,从而纳入全国学制范围,脱离“家庭教育”的笼罩,走上与男性的学校教育双轨并行发展的道路。

在新的章程中,女子师范学堂“以养成女子小学堂教习、并讲习保育幼儿方法,期于裨补家计、有益家庭教育为宗旨”,仍可见《蒙养院章程》“以家庭教育包括女学”之旨的残余影响;而《女子小学堂章程》仍措意于传统女德,“总期不悖中国懿媺之礼教,不染末俗放纵之僻习”[3]584,592,亦与《蒙养院章程》“教以为女为妇为母之道”的精神一脉相承。更重要的是,“癸卯学制”实施以来,全国各地的女学实践,不仅为女学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也使得学务部门不得不正视女子教育问题。可以说,《蒙养院章程》为《女子师范学堂章程》和《女子小学堂章程》的面世,做了必要的过渡与铺垫。

小结

今天看来,社会化的新式女子教育,是晚清救亡与启蒙思潮下的必然产物,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不可抗拒的呼唤。不管是“中国女学堂”的早夭,还是“癸卯学制”对女学的阻抑,都只是晚清女子教育发展进程中暂时的挫折。《蒙养院章程》虽然不利于女学的普及,但相关规定的有效性仅存在三年多时间,因而制度上对女学的负面作用相对有限。而且,即便是章程的制定者,其对女学事业的态度也存在不小的歧异,如张百熙对女子教育的积极态度,便与张之洞的意见相左。因而教育史家除了考察制度的变迁之外,还需要对关涉女学的具体人事因素加以关怀。若仅以“昏庸”“腐朽”来评判晚清学务上层,并不见得贴切。

《蒙养院章程》貌似排斥女学,但它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强调,已经为女学留下了相当的成长空间。所谓“以家庭教育包括女学”之旨趣,是一个十分含糊、颇具包容性的精神,民间女学多可以从中努力找到生存的依据。更重要的是,晚清学务部门的行政力量非常有限,有令不行、禁而不止是教育界乃至晚清社会的习见状态,因而女学的命运,更多取决于督抚、地方官员对女学的好恶,以及二者与一地士绅的合力或角力的结果。大体上看,《蒙养院章程》出台之前地方女学放任自流的境遇、蓬勃发展的势头和兼收并蓄的价值取向,在1904至1906年间并无本质上的改变。

[1]剡溪聋叟(经元善).第一次女学会演说[J].女报,1902,(2).

[2]天津拟兴女学议[N].大公报,1902-07-01(2).

[3]璩鑫圭,唐良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

[4]批示女学[N].大公报,1904-02-08(附张).

[5]女学校禀奉嘉奖成立[N].申报,1905-07-24(9-10).

[6]学务处批职员麟春禀合办女学恳请照准一案[J].四川学报,1905,(16).

[7]苏学务处批女学不能延男教习[N].申报,1906-04-16(3).

[8]扬州绅士上学务处禀[N].申报,1906-10-09(3).

[9]湖南女学废闭之原因[N].警钟日报,1904-10-26(2).

[10]清实录:第59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7.

[11]师伏.感事(湖南第一女学堂解散事)[J].女子世界,1905,(2).

[12]纪女学堂[N].大公报,1903-11-24(附张).

[13]女学裁撤[J].女子世界,1904,(9).

[14]女学界之蟊贼[N].警钟日报,1904-07-31(3).

[15]两湖总督张札幼稚园文[J].东方杂志,1904,(7).

[16]学务大臣张尚书天津视学演说[N].大公报,1905-08-07(2).

[17]慈石(高燮).女学唱歌[G]//高铦,谷文娟.《觉民》月刊整理重排本.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

[18]黄湘金.从“江湖之远”到“庙堂之高”——下田歌子《家政学》在中国[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5).

[19]筹办安徽竞化女学堂简章[N].南方报,1905-12-17(4).

[20]尼庵拨充女学校[N].南方报,1906-09-06(2).

[21]批候奖励兴办女学[N].时报,1907-01-06(3).

[22]创设幼女学堂[N].时报,1906-06-20(3).

[23]汇志江督学务批禀[N].南方报,1906-12-31(1).

[24]吴江顾行.上端制军书[N].时报,1906-11-25(1).

[25]湖南淑慎女学堂开学记[N].时报,1904-08-16(2).

[26]学务汇志[N].时报,1904-09-18(3).

[27]廖秀真.清末女学在学制上的演进及女子小学教育的发展(1897—1911)[G]//李又宁,张玉法.中国妇女史论文集:第2辑.台北: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88.

[28]通.近数年来学生进步之证据[N].南方报,1907-02-13(1).

[责任编辑:雨 夕]

“The 1904 School System”and Women’s Education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Huang Xiang-jin
(School of Literature,Southwest University,Chongqing 40071,China)

After the Chinese Girls’ School was closed in 1900,the elite-run women’s schools appeared immediately in many places.However,The State Regulations on Elementary and Family Education,which was issued by the Qing government in 1904,denied the legitimacy of women’s schools institutionally.Through an analysis of the speech of Zhang Baixi,one of the 1904 Regulation makers and the official charge of the educational affairs,I argue that the 1904 Regulation was actually quite positive in terms of flexibility for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women’s education.The practice of women’s schooling after the 1904 Regulation also proved that its negative influence was limited.The destinies of many women’s schools were largely dependent on the local personnel investment.In this sense,the issue of the 1904 Regulation paved the way for The State Regulation on Females’ Elementary Schooling and The State Regulation on Women’s Normal College Education issued in 1907.

women’s education;Zhang Baixi;The Government-Sanctioned Regulations on Kindergartens and Family Education;the 1904 School System

黄湘金(1981— ),男,湖南邵阳人,博士,西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近代文学、中国近代妇女史研究。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史事与传奇——清末民初小说内外的女学生研究(1898—1919)”(项目编号:11CZW05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清末民初小说内外的女学生研究”(项目编号:SWU110905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G776

A

2095-7068(2015)01-0115-07

2014-11-16

猜你喜欢
女学学制章程
《水土保持通报》第七届编委会章程
《水土保持通报》第七届编委会章程
教育部辟谣小学学制变5年
无声之声:明末清初政统与儒教中的女学
美育史料·民生女学艺术会
五行真经
做“微整服务”,女学霸为颜值走向深渊
中国近代的学制流变
长学制医学生全程专业英语教学模式的构建探讨
从章程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