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米特与乔姆斯基的语言知识思想辨析

2015-04-02 21:43路华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4期
关键词:语言知识乔姆斯基

达米特与乔姆斯基的语言知识思想辨析

路华

(安徽工程大学外国语学院,安徽芜湖241000)

摘要:分析了达米特和乔姆斯基对语言知识概念的研究成果,从语言知识这一概念提出的背景、内容、特征,以及语言知识和语言使用的关系四个方面比较了两位学者观点的异同。

关键词:达米特; 乔姆斯基; 语言知识; 语言使用; 外在论; 内在论

中图分类号:H0-0文献标志码:A

英国哲学家达米特在构建他个人意义理论的基础上,对语言知识概念进行了反思[1-3],并在《我们懂得了语言等于懂得了什么》一文中进行了详细论述。乔姆斯基研究的核心内容可以归纳为 “乔姆斯基五问”:语言知识由什么构成?语言知识是如何习得的?语言知识是如何使用的?表征语言知识的大脑机制是什么?语言知识是如何进化的[4]?

达米特和乔姆斯基都对语言知识这一概念提出过较为系统的观点。出于比较分析的需要,笔者将选取语言知识概念提出的背景、语言知识的内容、语言知识的特征,以及语言知识和语言使用的关系这四个视角对他们的语言知识论进行比较和分析。

一、 概念提出的背景

语义实在论认为要对意义做出全面的刻画,不仅要考虑语言内部的因素,还必须考虑语言与外部条件的关系。达米特反对真值条件语义学的观点,他认为不存在脱离语言使用者的意义,语句的意义应该理解为可断言性条件,即找到某个语句为真或者为假的证据。

就语言知识而言,Ryle提出know-that和know-how的两分法[5]。达米特认为语言知识是一种特殊的知识,属于有意识的实践活动。达米特反对Ryle的语言知识二分论,他将技术性活动分类为三种:①显性知识型活动,如组装机器;②无意识性活动,如骑自行车;③语言活动。语言活动的特殊性在于语言使用者无法明确给出语言知识的显性陈述,但却可以运用这一知识。语言知识是一种介于纯粹的实践知识和纯粹的理论知识之间的一种特殊知识类型。达米特的三分法突破了Ryle的两分限制,进一步突出了语言知识特殊性,为其展开语言知识内容和特征的论述奠定了基础。Hanna认为达米特的语言知识属于know-that类型的知识[6],因而这属于一种误读,达米特的语言知识不属于know-that或者know-how的任一类型。

20世纪初,语言学界占据主流地位的是结构主义思潮。在心理学领域出现的行为主义思潮强调语言学习中的刺激反应论,将言语看作一种行为,而否认心理、意识等精神因素。这两种流派都将语言习得和语言知识归结于外部因素的制约作用,而乔姆斯基则反对这一观点,他将内在的“语言能力”(I-language)作为研究重点,把语言知识归结于语言使用者个体心智所具有的特殊状态。对于乔姆斯基而言,语言知识的探讨要从母语习得的过程开始。儿童语言习得的快速性(rapidity)和一致性(uniformity)[7]特征说明了语言知识中先天性内容的存在。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达米特继承发扬了弗雷格的思想,但是也对他的观点做出了修正,通过反对实在论进而得出自己关于反实在论(anti-realism)的独特见解。乔姆斯基则继承并发展了17、18世纪认知革命的研究成果,在反对结构主义和行为主义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内在论观点。两者都是在研究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发现其中的不足,进而提出自己独特的学术见解,体现了科学研究的必然发展模式。所不同的是,两者具有的不同学术背景决定了他们对于语言知识的不同理解。达米特认为语言知识离不开语言使用者,但是他反对纯粹的内在论。而乔姆斯基则认同认知革命的成果,将语言知识与语言使用者的大脑和心智联系起来,从内在论的角度探讨语言知识。

二、 语言知识的内容

达米特认为语言哲学家的任务之一是要解释意义的内容,并阐明语言所具有的独特性条件。早期观点视语言活动为一种编码系统,说话人通过语音和句法手段包装自己要表达的思想和概念,听说人对听到的语音编码进行解码得到自己理解的内容。

达米特反对语言知识的编码观,因为这一观点暗含着人类可以不通过语言知识的掌握而获取概念或者思想。达米特指出只有通过语词的表达,才能将概念赋予说话人。人脑中也不存在概念或者承载概念的意向进入大脑的过程,因为对于概念的掌握也无法用来解释语言知识的内容。达米特认为解释思想一定要从个体掌握的语言知识出发,即要解释语词和句子所拥有的意义。从这个角度出发,达米特将语言知识的内容定义为对于意义理论的把握。具体来说,该意义理论应该由两个部分组成:①以指称理论为核心、以含义理论为外壳的意义框架;②表征说话人在言语行为过程中产生的,如断定、请求等信息的语力理论。在意义框架方面他接受了弗雷格关于意义论的多个观点,如:句子的意义由语词的意义和句子的构句方式共同决定;语词的含义决定句子的内容;对于语词意义的讨论离不开语词在句子中的位置;只有明确句子的意义,才能确定语义的具体意义等。语力理论则是达米特个人学术创新的结果。

乔姆斯基[8]论述了语言知识的内容。他认为语言知识具有内在性,儿童出生时即具有语言机制的初始状态。在习得语言的过程中,原始语言材料(primary linguistic data)的接触使得语言机制不断产生变化,最终达到某种稳定的状态。普通语法具有模组性(modular)特征[9],不同模块的组合决定了具体语言的表层结构,而不同原则的作用和参数的设定[10]6则决定了人类语言的多样性面貌。

乔姆斯基又区分了狭义语言机制和广义语言机制。并认为语言知识所独有的内容可能只为递归性操作(recursion)[11]。在经过一系列的学术争论之后[12],他修正了这一观点,认为语言知识最少包括递归性操作。从具体的理论模型来看,最简方案下的生成程序(generative procedure)包括词库、运算系统,以及至语音和思想的两个接口系统[13]。语言知识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为运算系统中的合并操作(包括内部合并和外部合并)[14]以形成语言中的层级性特征表达。

作为弗雷格最为重要的介绍者和阐释者,达米特在论述语言知识的内容时受到弗雷格语义观的影响[15]。同时哲学研究特别是分析哲学始终致力于对意义和思想的阐释,达米特的学术背景最终使他将语言知识界定为意义理论。而早期的乔姆斯基基于“句法中心论”思想,认为语言知识的主要内容为普遍语法。从具体的语言模式来看,乔姆斯基认为句法运算是语言知识的核心内容,但是同时加入了词库和接口的概念。从而使语义思想,以及语音的表达也进入语言知识的内容。

达米特将语言知识定位为意义理论,这是他的学科背景所决定的,也是他个人学术探索的结果。乔姆斯基将语言知识定位为早期的普遍语法,以及后期的递归性操作,这是他个人“句法中心论”思想的一致体现。值得注意的是后期的乔姆斯基也认识到了意义的重要性,在理论模型中加入了词库和接口的内容,同时他强调意义是基础性的,而语音是从属的[16],从而与达米特的思想出现了一致。可以认为两位学者都承认意义对于语言知识的重要性,但不同的是乔姆斯基更强调句法操作的内在作用,因为出现了对于语言知识的不同阐释。

三、 语言知识的特征

达米特指出意义理论具有隐含性特征,而非显性(explicit)特征,因此语言知识也具有隐含性。无论语言知识是隐含的还是显性的,哲学者们必须明确解释说话人拥有的语言知识内容,而这些内容只有通过人们的语言实践才能得知,而体现为语言实践的这种知识一般为隐含性知识。尽管后来达米特提出语言知识可能并非总是隐含性的,“隐含知识”这一概念本身也存在一定问题[17],但不可否认的是隐含性特征对于达米特的整个意义理论框架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达米特虽然认为语言知识具有隐含性特征,但是他反对内在主义的意义观,因此反对语言知识的心理主义(psychologism)。心理主义认为意义由说话人所具有的内在心理机制决定,而达米特接受弗雷格的观点,从意义的可交流性角度反驳了心理主义的意义观。如果接受心理主义的观点,说话人说出一定数量的句子,听话人接收到句子的语音信号。因为他们具有相同的心理机制和心理过程,因而听话人可以成功接收到说话人意欲表达的思想和概念。达米特指出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基于听话人对于句子意义的一种假设(hypothesis)。如果通过正面质询等手段证实了听话人所理解的意义,这种假设就无需存在;如果这种假设无法证实,那么听话人对于意义的解读只能是一种信仰行为(act of faith)。从研究者的角度来看,这种信仰肯定是不科学的,因此达米特最终反对心理主义的观点,在强调语言知识隐含性的同时,更为注重语言使用和语言实践的重要作用,即强调语言知识的公众性和社会性特征。

乔姆斯基也认为语言知识具有隐含性的默示(tacit)特征。语言使用者不能表达他的默示知识,也没有意识到这种知识的存在。默示知识主要关注的是句法知识,特别是句子的合格性条件。与达米特不同的是,乔姆斯基明确指出语言知识不是一种能力,而是大脑中语言机制存在的某种状态,是普遍语法和原始语言材料共同作用下的结果。

乔姆斯基采用了内部论手段来研究说话人的语言能力[18]。他所提出的语言能力和语言表现概念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将研究重点放到语言能力上来,从而可以脱离语境等多种不确定性变量的干扰,以拟想化的(idealized)模式关注语言能力和语言知识的内容。外在主义的语言观不能正确认识和揭示人类语言的本质特征,更无法解释人类语言知识的获得过程[19]。乔姆斯基认为语言知识最大的特征之一为模组性(modularity),即人脑中存在一个专司语言的语言机制,同时这个系统与其它认知系统相互作用。因此语言机制呈现既具有独立性又具有交互性的特征。乔姆斯基将语言的设计分类为三个重要因素的作用:基因遗传、个体经历,以及生物体共有的支配原则,而第三个因素的研究可能更为重要[20]。语言机制具有独立性,但是与其他认知系统具有交互性,语言知识与其他认知系统的关系得以强化,体现了生物语言学的基本特点。

达米特和乔姆斯基都认为语言知识具有隐含性。Hornsby和Longworth在分析默示知识的特征时指出:如果要陈述说话人的默示知识,真值、指称等概念属于必要的内容[21]。这些概念及包括这些概念的语义理论对于普通说话人而言是不熟悉的,因而语言知识是默示的。如果他们的论述是正确的,乔姆斯基的默示知识与达米特的隐含性知识在语义参与方面就会产生一致。但需要指出的是达米特将语言知识的内容定义为意义理论,因而意义理论是具有隐含性的。而对于乔姆斯基而言,隐含性主要不是体现在意义理论上的把握,而是“句法中心论”的体现,即说话人具有的语法鉴别能力。另外,达米特认为语言知识与语言实践密不可分,语言实践体现说话人所掌握的语言知识,只有在研究语言使用的基础上才能探究语言知识的奥秘。而乔姆斯基则认为外部的因素不宜作为生成语法研究的对象,因而将语言活动和语言使用排除在语言能力的范畴之外。这种外部论和内部论的不同研究范式是两位学者产生分歧的根本原因。

四、 语言知识与语言使用的关系

达米特提出语言知识不仅是隐含的,同时又是社会性的,是言语社区成员所共有的知识。达米特反对心理主义的意义观,以诉诸言语使用者的言语活动和语言实践来研究说话人的语言知识。只有通过这些客观可观察的活动才能让研究者探究语言知识的内容和特征。这样来看,达米特使用的隐含知识不是一种对于意义的心理性说明,而是解释语言使用者进行语言实践活动的基本概念。语言知识与语言使用是不可分离的,只要存在语言知识,就会存在语言使用的行为。只要去研究语言使用的过程,就可以探究语言知识的奥秘。张燕京[22]将这种辩证关系称为完全显示性原则(principle of full manifestation),该原则贯穿于达米特意义理论的各个方面,是达米特构建意义理论的核心内容。

从逻辑上而言,此时出现了一个困境。如果语言知识可以完全显示为语言使用,那么完全可以直接去研究语言使用而无需诉诸语言知识的概念;如果语言知识不能体现为语言使用,通过语言实践来研究语言知识就无任何意义可言。达米特认为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忽视了语言交流的本质特征,即人类语言使用是理性活动,体现了说话人的意图和目的。直接观察的方法不可能穷尽语言使用的全部规律,只有通过人们理性的活动才能说明这些规律的内容。对于语言使用来说,需要发现语言使用者的隐含知识体现在何处,因此必须诉诸隐含知识的概念并以之解释人类的语言实践。如果说话人的语言知识不通过语言使用体现,就无法确认说话人是否确实具有这些知识,也无法使用这些知识来描述语言使用者具有的语言能力。知道一种语言就是能够使用这种语言,就要给出说话人语言知识如何体现的说明,这也是对语言工作机制的说明。这种语言工作机制的说明实际上就是关于语言使用的说明。因此语言知识必须通过语言使用的过程加以体现,研究语言使用可以发现语言知识的奥秘。

对于乔姆斯基而言,语言知识是人脑或者心智具有的特征属性,是一种遗传性的知识,与语言使用并不具有完全的依存关系。需要指出的是在乔姆斯基的理论中语言使用具有重要的作用:①在语言机制的发展上,普遍语法由原则和参数构成,参数具有二元特征。只有当参数的值得以设定之后普遍语法才能逐步发展到某特定语言的具体语法[10]24。由此来看,参数的设定具有重要的作用,而参数设定的根据来自于原始语言材料,即儿童在母语习得过程中接触到了亲知语言材料。这些材料只有通过语言使用的过程才能获得。从这个角度来看,生成语法也是将语言使用放置在极为重要的地位,对于语言知识的发展和最终定型具有决定性的作用。②从乔姆斯基的最简模型来看,语言知识的使用涉及词库的设立、运算的开展和接口的构建,而这些都需要与原始语言材料进行接触才能进行。从这个角度来看,句法的整个推导过程及语句的产出和语言使用也是密不可分的。如果这种句法模式生成了合格的句子,这些句子就是语言知识的实际体现,那么语言知识与语言使用也是紧密相关的。

达米特因为秉承语言外在论的观点,因而将语言知识与语言使用紧密结合,通过语言使用来体现说话人掌握的语言知识,体现了说话人具有的理性特点和语言知识的社会属性。对于乔姆斯基而言,虽然他重点研究语言能力而不关注语言使用的具体过程和语言使用中涉及到的具体变量,但是语言使用对于参数的设定和语言机制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从这个角度来看,不能说乔姆斯基完全忽视了语言使用来研究语言知识。不能认识到这些,就无法深入了解乔姆斯基思想的精髓。这样来看,达米特与乔姆斯基在语言知识和语言使用的关系上还是存在一致性的,即都承认语言使用对于语言知识的重要作用,所不同的只是作用的内容和方式而已。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达米特和乔姆斯基这两位伟大的思想家在语言知识概念上,特别是概念提出的背景、语言知识的内容、语言知识的特征、语言知识与语言使用的关系方面虽然具有很多不同的观点,但是也具有很多相通之处。而这些观点既体现了他们研习前人研究成果的收获,也反映了他们个人独特的研究视角和敏锐的观察力及思维能力。通过对两位学者语言知识思想的比较分析,可以加深对于语言知识这一概念的理解,把握两位学者批判性思辨和学术创造的思路及过程,从而更为深入地了解他们的学术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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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立坤】

Dummett against Chomsky on Knowledge of Language

LuHua

(College of Foreign Languages, Anhui Polytechnic University, Wuhu 241000, China)

Abstract:The research results of Dummett and Chomsky on the concept of knowledge of language are analyzed. Their views were compared from the four perspectives of background study, the content of knowledge of language, the feature of knowledge of language,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knowledge of language and language use.

Key words:Dummett; Chomsky; knowledge of language; language use; externalism; interna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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