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性教学改革的核心道德主体意识的培养

2015-04-10 12:26周小玲韶关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广东韶关512005
韶关学院学报 2015年11期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

周小玲(韶关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广东 韶关512005)

主体性教学改革的核心道德主体意识的培养

周小玲
(韶关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广东韶关512005)

摘要:将培育道德主体意识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性教学改革的核心,是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与塑造高道德素质人才的必然举措。主体性教学改革要培育道德主体意识,应立足师生这两个真实且强有力的主体,精选思政教学内容,弥合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以及搭建师生、生生交流的无障碍平台。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性教学;道德主体意识

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性,意味着学生愿意也能够以独立自主的身份选择、参与教学活动,严肃认真对待教学内容的组织与安排。主体性教学活动的开展,为的是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主体意识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一般指人对于自身的主体地位、主体能力和主体价值的自觉意识以及在此基础上对外部世界和人自身自觉认识和改造的意识,其核心就是自主、自为、独立、进取的意识;而道德主体意识就是指作为主体的人在道德生活过程中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等意识[1]。强调学生的道德主体意识,是因为道德主体意识能够让学生通过道德的自我教育和自我修养达到道德上的自我成长,从而形成稳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同时还能有助于克服道德恐惧、增加道德勇气,遇到需要行善的场合能够更好地消除顾虑,奋勇而为。道德主体意识对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最终达成是至关重要的。任何人在面临道德问题时,都是依靠自己的道德认知建构相应的道德心理机制。如若人们不具备相应的道德意识,没有移情能力,在遭遇道德事件时,就容易以旁观者的身份,主动从内心否定自己的道德责任,进而否定与事件的道德关系,并极力寻找借口为自己开脱,成为道德事件的冷眼“看客”。不仅如此,这种情况的经常出现还会使得置身道德事件时,一个道德主体在道德场所选择不作为的表现,立即波及甚至带动其他的道德主体逃避道德责任,出现“言语的巨人,行动的矮子”的局面。相反,如果道德主体面临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时,没有置身事外的可能,认识与行为在时空上的分离就不会出现。同理,只有在学生的道德主体意识真正形成和被充分调动的前提下,他们才会产生强烈的道德需求,也才会自觉运用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去正确看待道德问题和践行道德规范,完成道德教育的内化和完善自己的道德人格。

一、思想政治教育的现状及其对道德主体意识培育的背离

(一)道德主体意识视阈下的思想政治教育现状

反观时下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有着绝对的道德话语权,这使得思想政治教育成为一种居高临下的教导、教化,学生只需接受并严格按照这些教导、教化思考与行事即可。事实上,若从培养学生道德主体意识的视角上看,这种单向性的、不对等的“被道德”的思维定势并不能有效地完成思政教育的任务,尤其是大学生这个生理、心理都已相对成熟的群体。原因在于这种思维定势没有将学生看成是与教师处于同等位置的心智健全的群体,教师没有以平等的身份与学生进行交流并对其进行引导示范。学生在这个学习过程中知晓的只有僵化的道德概念及其理论体系,感受到的只有强迫、命令、压抑,这样他们又怎能真心实意地信仰道德和践行道德呢?如果学生能够意识到也可以行使在接受道德教育时的自主权,他们在遭遇道德事件时也容易按照自己的道德理性进行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当然也容易为自己的言行负道德责任。相反,教学过程不能帮助学生确立道德主体意识,学生不能主张和捍卫自己的道德主体地位,当然也不懂尊重他人的道德主体身份。另外,教师的学识、经验、表述和学生相比是略高一些,但在人格素质方面又未必一定比学生高;而社会许多负面和不合理的东西也不时在学生身边甚至身上上演,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学生造成认知的困惑,以为道德不是一视同仁的,道德力量是弱小的、短暂的。这必然导致道德自信心不能真正建立起来,遭遇道德问题时原有的道德认知就会被忽略甚至污染。师生在身份上的不平等也导致了心理上的顾虑,这使得不同于教师的意见难以被包容,也使得学生对道德的疑问和探索没有得到重视,自由、民主的交流无法真正进行,积极、正向和富有远见的观念、结论自然也无法真正达成。加之学生群体本身的认知能力和思想觉悟是参差不齐的,思政教育受到各种限制又无法实现差别对待,学生思想中不同的价值分歧得不到排解与引导,培养不同层次、不同侧重的学生道德主体意识就容易成为可有可无的东西。久而久之,“目中无人”的思政教育就成为了无人问津的“孤家寡人”。

(二)思想政治教育对道德主体意识的忽略

换个角度看,思政教育效果不在于记忆或背诵多少道德规范,而在于学生能够将道德作为一种信仰来指导自己的行动。同理,只有自己坚持践行的道德功能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了切实的作用,大学生才能在主观意识上肯定自己行为的道德意义,才能萌发道德主体意识。然而,一方面,教师往往根据社会价值取向与教育目标设计一定的道德情境,以有效确保社会价值本位。但这一理念过于强调道德的社会性本质和整体性意义,结果必然导致设计视角相对单一和抽象,难以契合学生身心特点和发展规律,个体差异得不到重视。由于学生的个体价值本位可能在这个过程中被忽略,学生学习的内在动力就会不足,自我教育能力也得不到开发,道德主体意识就谈不上萌生。而且,教师所创设的虚拟情境,无论有多么逼真、生动、形象,对学生来说,都是一种“旁观者情境”。他们终究与其保持着一种距离,而且只能以臆想的方式来体验。另一方面,师生之间的顺畅交流必须满足真实性、正确性、真诚性要求才可能产生积极效果。这些要求意味着言语所使用的道理规则是正确的,所提供的客观世界的情况是真实的,所表述的内心想法是真诚的。而这种完美的语言环境是很难保证的。中高考指挥棒下的升学重压使得许多中小学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被边缘化。学生对为“成就”专业学习而“牺牲”道德的现象习以为常,部分学生受到多元化信息的严重影响,找不准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融汇点、结合点,在道德认知上盲目从众或特立独行,面临道德困境只会迷茫、失望与放弃。这些不科学、不合理的思政教育的理念和模式背离了学生道德主体意识成长的规律,学生道德素养的提高也就会流于形式。

二、主体性教学改革的核心道德主体意识的培育

(一)立足真实的道德主体是主体性教学改革的前提

思想政治教育追求学生思想品德的提高没有错,但学生参与活动的情感体验和心理状态是教育者要首先考虑的。只有让道德走进学生心灵,他们才会真正接受由道德调整与规范的生活。为凸现学生主体而进行的主体性教学,注重转变学生在教学中的被动客体身份,尊重他们的想法,愿意与他们平等、民主交流,实现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促进他们自觉地将教育内容内化为自己的思想意识和外化为自己的日常行动。这些对学生认识与发展自己的道德主体身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很多教育者因此认为,在思政教育活动中强调和培养学生的主体性,就是让学生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事实上,这些做法本身就是对主体性的消解,也是对思政教育主体性教学改革的曲解。任何教学活动想达至预期效果,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是缺一不可的。所以,立足师生这两个真实且强有力的主体是第一位的。

(二)把握道德主体的“度”是主体性教学改革的关键

道德作为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其本身有鲜明的立场,必要时候让学生做“道德容器”或“思想客体”也是顺利完成思政教育任务的应有之义。而先进的理论、正确的思想从来都不会自发形成,尤其是主流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所倡导的理想状态与现实并不一定完全吻合,光靠炫目刺激的花哨活动去让学生自己找寻道德的身影和理解道德的价值是很困难的。提倡激发与培养学生的主体性,是希望学生能够在参与教学的过程中拓展自己的知识与提升自己的能力,而不是表面热闹、实则空无一物的表演、作秀。但是,限于学识与能力的相对不足,学生在主体性教学活动中,也可能不理解教师提供的主题的意义,存在戏耍的心态,参与教学的效果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比方说教师希望借“光棍节之思”引导学生从道德出发,梳理人口性别比例失衡带来的社会问题、正确看待男女平等、客观认识独身主义、提供男女正确相处的方式、人造节日对经济的助推等话题。遗憾的是,很多学生却将其看成是联谊甚至情侣派对的活动,认识肤浅不说,还严重背离了教学主旨。可见,道德主体意识的萌芽、发展直至逐步完善,是一个连续的、动态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与之相适应的主体性教学活动也必须持续不断地调整组织和实施的方式与内容,通过教师的讲解与启发,让学生克服参与教学活动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在种类繁多、性质各异的道德观共存的环境里,认识并确立自己的道德位置,在比较不同道德观念中与道德进行心灵对话,博采众长和与时俱进。不少主体性教学倾向于关注和表彰那一小部分认真和积极参与教学活动的学生,常常忽略绝大多数道德品性优良又没有醒目呈现在教师眼前的学生。这意味着部分大学生的道德主体依旧处于沉睡状态。要调动这些个体重视道德的主观愿望,提升个体的道德认知水平,就必须让他们从内心相信没有道德协调下的互利合作,个体的生存与发展也就没有了保障,所以,道德修养是人的自我发展和完善的方式,也是人与人相处的前提。因此,“在各种思想文化和价值观念激烈碰撞的时代,主流思想文化和价值观念的灌输仍然不失其存在的理由”[2]。换言之,只要能够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知识结构,道德说教也能够使他们在教学活动中形成良好的心理接受机制,让他们不抗拒有理有据、有情有义的灌输,心平气和地接受和理解正确的思想、科学的理论以及高尚的道德。事实上,道德说教本身也包含劝导和感化的形式,若能配合恰当的道德情境,是有助于唤起学生内心对思政教学内容的认同的。而这个过程,正是教师自身主体性作用发挥的过程,是教师用自己的主体性带动学生主体性的过程,师生均发挥自身的主体功能,共同探讨正确地看待和处理同外部世界的关系。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始终保持独立思考能力和学习热情,始终运用所学知识不断提升和完善自己的道德品质,学生的道德主体意识就能够不受压制地生长。

思想政治教育是教育者有目的地提高受教育者道德思想水平和修养气质的活动。这一目的是在教学过程中实现的。在思政教学活动中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就必须精选思政教学内容,弥合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为此,思政教育教学过程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征、认知水平和兴趣爱好,鼓励学生争当教学改革活动的设计者、组织者和实施者,将自己的情感反应和情绪体验都真实地展现出来,使得教学活动自始至终都不会对学生的思想造成约束,都不会令他们鲜活的个性得不到彰显。教师则根据具体的教学活动场景,有针对性地分析、引导,将学生的简单率真的情感转变成为理性的思考与睿智的行动,让学生既能体验主动参与的乐趣又能接受道德约束的价值,使自己成为具有丰富个性和旺盛创造力的社会道德主体。可以抓住日常生活中能够引导学生道德主体意识“在场”的教育机会,对学生在校园与社会可能遇到的道德事件提前进行梳理分析。比方说,通过对一些校园暴力事件(枪击、投毒等)的梳理,分析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原则、正确看待竞争与合作的关系、保持健康心理等一系列与学生成长成才紧密相关的问题,让他们感受到道德在化解矛盾、维持和谐中的决定性作用,也让他们明白,正是道德的作用还没有在社会成员的行动上完全体现出来,才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创造并共同维护和遵守高大上的道德。另外,在宣传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时候,与学生讨论如何理性爱国、如何看待国家利益和社会正义的关系等,拓宽学生对道德作用的认识;在讲解理想信念、人生价值等教育内容时,除了引入当前极为成功的人士经验,还应该立足于大多数凡人的实际,用大多数人容易效仿的例子(比方说草根达人、一线高人的人生经历,甚至对比奋发有为的残障人士的人生经历)说明相关知识点的重要性,从而激发学生效仿的冲劲。同时,也应该充分利用反面案例,尤其是同为大学生却因道德缺失而失败堕落的案例,让学生吸取教训、端正态度,真学真信真用道德知识。教学内容方面也需根据时势和学生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和增减。例如开展生命教育可以唤醒学生对生命的重视,使他们意识到生命的存在是从事一切主体活动的基础,是主体存在的最根本体现,因此要做到尊重生命、热爱生命、善待生命。而采用道德问题则能够激发学生的认知兴趣,例如道德两难与道德悖论,有助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澄清各种道德规范和道德价值标准的理论依据,使学生对这些道德规范和道德价值标准各自的合理性、局限性有更明晰的认识和更准确的把握,从而深化道德认知并能正确、稳定进行道德选择。必须改变某些教学内容过于理想化的一贯做法,把个体从道德理想主义和教条化的意识形态中解脱出来,他们面对理想与现实的冲突时就不至于放弃原有的道德教育观念和相应的道德立场,甚至还能自觉把对理想生活的追求与德性的修养结合起来。据此,思政教学设计就不能剥离真实的社会道德生活全貌,不能回避现实社会的各种矛盾和斗争,或仅向学生展示没有瑕疵的理想道德情景,因为,我们所处的日常生活世界就是善恶混合、正邪共生的复杂世界。教学情境应该力求充分体现现实世界的复杂性,不强迫形成整齐划一的观点和结论。让学生直面不道德行为的直接后果,让他们懂得道德意志力薄弱会滋生、容忍甚至纵容丑恶与残忍;同时训练他们的道德敏感性和移情能力,鼓励他们进行换位思考,突破偏狭的私人立场,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冲击道德旁观者心安理得这一道德误区。对学生一些貌似幼稚的道德疑问(诸如为什么要孝敬父母、为什么要爱国、为什么要帮助他人、为什么要遵守网络道德、为什么要讲究恋爱道德等),教师也不能轻视或冷漠,而应以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方式,推己及人,循循善诱,化解疑惑,既让学生心服口服,又使其能够亲其师、信其道。如果人生路途中能够时时、处处感受到道德的魅力与价值,大学生的道德失范行为必然会大大减少。如果思政教育能够时时、处处以唤醒学生道德主体意识为己任,引导学生对自身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进行正确的反思、评价、纠偏,社会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就不会永远只是外在的、异己的力量,而学生也能够在认识和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增强对道德世界的信心。

(三)搭建无障碍交流平台是培育道德主体意识的保障

道德主体意识的产生与有效发掘还少不了搭建师生、生生交流的无障碍平台。道德主体意识不会自发形成,必须通过一定的教育活动来培养。而道德主体意识的培养又是极为特殊的社会实践。它必须在与社会生活其他主体的真实的、正确的、真诚的互动中才能产生。这种互动需要师生之间和生生之间平等对话、彼此尊重、亲密合作。唯有如此方能形成独立的人格和社会责任感,共同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与道德氛围。所谓“教以言相感”。激昂友善温暖的言辞能够开启被蒙蔽或沉寂的心扉,能够唤醒健全有力的道德主体意识。思政教育应该让学生敢言和能言。学生在真言中寻找道德的真善和自我的真实,在明确何为“善”与为何“善”的前提下领会主流价值的吸引力,从道德与个人的紧密关系中认识道德的崇高作用并上升为对道德的无条件信仰,将个体的道德本能上升为道德理性能力。

大学生的道德主体意识越是受到重视和越是得到发掘,就越能实现大学生个性化与社会化发展的和谐统一。强调主体性教学以培育学生道德主体意识为核心,为社会历史的发展培养和塑造能够进行自我教育、自主发展的道德主体,是突破思想政治教育困境、满足越来越高的人才需求标准的必然举措。

参考文献:

[1]王静.大学生道德主体意识教育思考[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7(10):28-29.

[2]沈宝莲.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大学生主体性的缺失及对策[J].临沂大学学报,2015(8):76-79.

(责任编辑:薄言)

中图分类号:G642.O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OO7-5348(2O15)11-O149-O4

[收稿日期]2015-10-12

[基金项目]2014年度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国梦'融入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研究”(G2014004)

[作者简介]周小玲(1980-),女,广东韶关人,韶关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讲师,博士;研究方向:当代西方伦理思想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Cultivation of Moral Subject Consciousness and Core of Subjectivity Teaching Reform

ZHOU Xiao-1ing
(DePartment of Ideo1ogica1 and Po1itica1 Theory Teaching,Shaoguan University,Shaoguan 512005,Guangdong,China)

Abstract:Looking on the mora1 subject consciousness as the core of the subjectivity teaching reform of the ideo1ogica1 and Po1itica1 education,is the necessary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ideo1ogica1 and Po1itica1 education and to shaPe high mora1 qua1ity ta1ents. To cu1tivate the mora1 subject consciousness,the subjectivity teaching reform shou1d based on two rea1 and strong subjects,one is teacher and the other is student,shou1d se1ect the content of courses carefu11y to bridge the gaP between idea1 and rea1ity,and shou1d set uP the barrier-free P1atform between the teachers and students and among the students.

Key words:ideo1ogica1 and Po1itica1 education;subjectivity teaching reform;mora1 subject conscious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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