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式消费的法律风险亟待防范

2015-04-17 17:54徐小飞
法庭内外 2015年1期
关键词:预付充值经营者

文/徐小飞

预付式消费的法律风险亟待防范

文/徐小飞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这种模式发展迅速,越来越多地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特别是在服务行业,健身卡、美容美发卡、培训卡、洗车卡、洗衣卡等各式各样的会员卡充斥整个消费市场。预付式消费,不仅成为了一种时尚的消费方式,甚至成为某种身份象征,改变着传统的交易方式和消费习惯。

预付式消费是一种“预先支付款项、随后逐渐消费”的消费模式,是一种性质独特的合同,在我国现行法上无对应的法律名称,属于无名合同。消费者采用预付式消费以经营者的商业信用作为保证,这无疑放大了消费者的风险,消费者不得不承担因经营者经营不善倒闭或逃逸的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现实生活中,一些经营者本来就无意长期经营,但消费者把信用提供给这样的经营者,消费者必然承受更大的风险。

预付式消费具有信息的不对称性。在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已事先支付了款项,失去了根据经营者及其履约情况自我救济的机会。因此,即使预付式消费合同在形式上是公平的,实际上却不足以确保经营者正确地履行预付式消费合同。消费者在与经营者订立预付式消费合同时,或许只能够了解经营者的营业资质,但是对于与履约相关的其他情况,消费者几乎处于完全不知情的状态,进一步加剧了消费者的弱势地位。随着预付式消费遍地开花,经营者缺乏诚信、市场监管缺位等原因造成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屡见不鲜。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的问题有商家霸王条款、服务质量下降、退卡难、经营者携款逃跑等。

当前,立法机关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规章,明确发售单位资格、责任义务、违约责任、监管部门、消费者救济途径等种种细则,使预付式消费有法可依。有关部门应建立预付式消费卡发售的登记、申报、备案制度,完善“黑名单”制度,强化对经营者的监管并加大执法力度,增加商家的违约成本。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对于消费者自身而言,应充分了解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尽量选择规模大、证照全、信誉高、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消费者要仔细了解或详尽阅读有关规定,并应要求签订书面消费合同,不可轻信广告和商家的口头承诺和促销条件的诱惑。在消费合同中应明确预付式消费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售后服务和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预付式消费时消费者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在购买预付式消费卡前,查询该商家是否已在商务部门备过案,并了解存管保证金事宜。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在应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科学理性购买、充值预付式消费卡,每次充值金额不宜过多,充值以后要及时消费。消费者要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经营者出现违法经营行为,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工商部门等机构反映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史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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