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针织服饰》和《针织儿童服装》标准比较

2015-05-08 09:52邢月改
中国纤检 2015年8期
关键词:质量要求适用范围差异

邢月改

摘要:

本文详细分析了新标准FZ/T 73025—2013《婴幼儿针织服饰》和FZ/T 73045—2013《针织儿童服装》两个行业标准之间的差异,并对相关服装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婴幼儿针织服饰;针织儿童服装;适用范围;质量要求;差异

笔者在日常检测工作中发现,有的产品号型标注为110/52,产品执行标准为FZ/T 73025—2013《婴幼儿针织服饰》,这样的标识是不规范还是正确?关于 FZ/T 73025—2013《婴幼儿针织服饰》标准和FZ/T 73045—2013《针织儿童服装》标准的适用范围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两个独立的标准都属于针织服装类产品标准,且穿着对象(适用范围)是以年龄或身高来区分的,因此,这两个标准在适用范围方面有一部分重叠,可能会给相关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一些困扰。现将这两个标准在适用范围、质量要求两方面做以下详细比较,希望能对相关生产企业和消费者起到一些指导作用。

1 适用范围

FZ/T 73025—2013《婴幼儿针织服饰》标准适用于针织面料为主料加工制成的婴幼儿针织服饰(年龄在36个月以内或身高100cm及以下的婴幼儿使用的针织服饰用品)。

FZ/T 73045—2013《针织儿童服装》标准适用于针织面料为主要材料制成的3岁(身高100cm)以上14岁以下儿童穿着的针织服装。

由以上表述可以看出,以年龄或身高作为标准适用范围的评定依据,界限有些模糊不清。对于生产企业来说,针对边缘化群体即年龄在36个月以内且身高100cm以上的婴幼儿群体(由于经济的发展和对下一代的特别关注,这一群体的数量不容忽视),哪种产品标准更适合呢?带着这些疑问,笔者对这两个标准的质量要求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对比,具体如下:

2 质量要求

FZ/T 73025—2013《婴幼儿针织服饰》标准中质量要求分为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内在质量包括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可萃取重金属含量、燃烧性能、水洗尺寸变化率、缝纫强力、色牢度(耐唾液、耐水、耐皂洗、耐汗渍、耐摩擦)、服用安全性、拼接互染指标。外观质量包括表面疵点、规格尺寸偏差、本身尺寸差异、使用附属材料及缝制规定等项指标。

FZ/T 73045—2013《针织儿童服装》标准中质量要求分为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内在质量包括顶破强力、起球、透湿率、水洗尺寸变化率及水洗后扭曲率和洗后外观质量、耐皂洗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印(烫)、绣花耐皂洗色牢度、绣花耐摩擦色牢度、拼接互染程度、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服用安全性等项指标。外观质量包括表面疵点、规格尺寸偏差、对称部位尺寸差异、缝制规定等项指标。

由表1的内容可以看出,FZ/T 73025—2013《婴幼儿针织服饰》和FZ/T 73045—2013《针织儿童服装》相同的检测项目有12种,除常规项目外,凸显幼儿特点的服用安全性是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的共性;不同的检测项目中,FZ/T 73025—2013《婴幼儿针织服饰》侧重于服装的安全性,FZ/T 73045—2013《针织儿童服装》侧重于服装的舒适性和美观度。我个人理解为这是随着穿着者年龄的不同、认知的范围不同及家长对服装的诉求决定的,但安全应该永远是排在第一位的。

在相同的项目中,FZ/T 73025—2013《婴幼儿针织服饰》和FZ/T 73045—2013《针织儿童服装》的指标要求也不尽相同。由表2的内容可以看出,FZ/T 73025—2013《婴幼儿针织服饰》在执行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时,明确规定执行A类,而FZ/T 73045—2013《针织儿童服装》在执行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时,可根据服装的具体用途来选择执行A类、B类或C类。在耐干摩擦色牢度项目中,FZ/T 73025—2013《婴幼儿针织服饰》指标要求明显高于FZ/T 73045—2013《针织儿童服装》。

由表3可以发现,FZ/T 73025—2013《婴幼儿针织服饰》标准中的一等品和合格品的指标要求相同,FZ/T 73045—2013《针织儿童服装》标准中的一等品和优等品的指标要求相同,在规格尺寸偏差(表4)项目指标中,FZ/T 73045—2013《针织儿童服装》标准中的一等品指标要求高于FZ/T 73025—2013《婴幼儿针织服饰》标准中的一等品,说明《针织儿童服装》更注重外观质量。

3 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时发布了FZ/T 73045—2013《针织儿童服装》标准和FZ/T 73025—2013《婴幼儿针织服饰》新标准,这对相关类服装企业选用产品标准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但从这两个标准的适用范围来看,依据穿着对象的年龄(36个月)或身高(100cm)两个条件之一来划分,不是绝对可以一分为二的:年龄在36个月以内且身高在100cm以上的“高个儿”群体与年龄在36个月以上且身高在100cm以下的“低个子”群体该如何站位?抛开身高这一因素,单说年龄,不同年龄段的孩子的生理特点不同,36个月以内的婴幼儿皮肤层十分细腻薄嫩,皮肤的厚度只有成人皮肤厚度的十分之一。因此,婴幼儿的皮肤不仅容易被外来的有刺激性及有毒物质渗透,而且容易摩擦受损,或者发生过敏反应;服装中若含有铅、汞等重金属,重金属通过与人体皮肤接触进入人体,会损伤脏器,危害很大。所以要考核可萃取重金属含量、燃烧性能、耐唾液色牢度等项目;儿童时期的孩子大多活泼、好动,所以要考核服装的强力、透湿率等项目。

笔者在检验工作中发现一例受检服装,服装样品的规格标识为110cm,没有标注适用年龄在36个月以内,该服装的产品标准执行的是FZ/T 73025—2013《婴幼儿针织服饰》。依据检验规则,该样品的检验标准应为FZ/T 73045—2013《针织儿童服装》,而样品标注的产品标准执行的是FZ/T 73025—2013《婴幼儿针织服饰》就不合适,有规避某些质量项目的嫌疑。生产企业却认为他们更侧重服用安全性,这样的想法无可厚非。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建议企业根据产品的穿着对象(有争议时以年龄段为明确标识)采用合适的产品标准,在明确产品质量项目指标的前提下,有效、高效地组织生产。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人口结构及消费意识的变化,婴幼儿及儿童服装已成为消费主体之一,从而带动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企业发展迅猛,大小规模不一,质量良莠不齐。笔者在日常检测工作中发现,一些婴幼儿服装过分追求美观,装饰性的小零碎很容易被幼儿揪下误食;有的也常会使用到塑化剂,如涂料印花、塑料配件、饰物等,婴幼儿可能通过咀嚼、吸吮直接吸入塑化剂。在国外,早就有法令限制增塑剂(即塑化剂)在婴幼儿和儿童用品中使用;有些童装颈部位的绳带过长,可能导致儿童窒息;裤脚抽绳外露太长容易绊倒;还有个别服装的pH值竟高达9.4,极易造成皮肤安全隐患。因此,笔者建议消费者在选购此类服装时,不要把美观、漂亮作为选购的首要条件,而是要首先注意服装的安全性。根据产品的吊牌、合格证等级和永久性标识等信息来综合判断,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适合的产品,切勿选择无生产厂家、无产品合格证、无产品标识的“三无”产品,以切实保障孩子的穿着安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强烈建议针织儿童类服装将可萃取重金属含量、燃烧性能纳入质量考核范围。因为,幼龄儿童的皮肤比较娇嫩,如果接触皮肤的服装面料重金属浓度过高,则极容易渗入皮肤,影响幼龄儿童的生长发育;加之儿童时期是社会认知逐步发展的初级阶段,他们对未知的一切事物都充满强烈的好奇心,缺乏安全意识,没有自保能力,穿着具有阻燃功能的服装,就会给儿童再多增加一层保护。关爱儿童成长,关注儿童健康,是我们全社会的责任。

(作者单位:邢台市纤维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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