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小 亮
(中共上饶市委党校,江西 上饶 33400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要发展,农民要致富,关键看支部”。村干部是村民和当地乡镇党委政府之间的纽带桥梁,是党在农村各项路线方针的具体执行人,也是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优秀的村干部更是集乡村威望、村民信任、丰富的基层经验于一身,对整个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至关重要,其特殊地位与作用决定激励制度的重要性。然而,当前村干部的报酬偏低,严重影响其工作积极性,也造成老化严重,难留、难选问题突出;另一方面,村干部贪污腐败、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较普遍。因此,如何有效提升村干部工作积极性,留住农村优秀人才,遏制其贪污腐败心理,对于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至关重要。
“村干部是通过上级党委政府任命或由选举产生的、在基层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其配套组织担任一定职务、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并享受一定政治经济待遇的工作人员;他们是村庄公共生活的主导力量,在村庄公共权力运作过程中发挥着领导、管理、决策、整合等功能”①卢福营.论村民自治运作中的公共参与[J].政治学研究,2004,(1).,包括村党支部(党总支)委员、副书记、书记,村民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主任等。在当前的村民自治过程中,村干部扮演着国家代理人、社区当家人和家庭代表人等多重角色,拥有村庄社会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