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小时候读书很轻松,闲暇时间也多,玩起来常常忘了吃晚饭的时间。大人觉得我太调皮,要杀杀我的性子,父亲就从家里找出砚台和笔墨,要我照着字帖写字,不写完两页字是不允许出去玩的,也不允许吃晚饭。父亲读过三年私塾,写得一手柳字,但给我的字帖却是颜真卿的《勤礼碑》,于是我就写起毛笔字来,这一年我读小学三年级。开始自然是玩儿,常弄脏了手脸,那都是磨墨惹的祸。慢慢地有点像了,父亲虽没说好,但也不说鬼画符了,不过要说对书法有兴趣已是四年级的事了。记得教我们语文的老师叫邹仁,他批我们的作文和毛笔字也是用毛笔蘸着红墨水写的,字极好,我暗暗佩服。他教我们不久,就在班上表扬我的大楷有基础,还常在我的大楷本上画圈,圈出的字自然是他认为不错的。他有时还让我到他的宿舍去看字帖,这让我大开眼界,原来古人还有这么多的字体和风格。在学校的书法比赛上,他把我的字送出去,居然得了奖,虽然只奖了两本大楷本,但对于我来说却是最高的荣誉。我练字的兴趣在渐滋暗长,从此一发不可收了。
记得下乡插队时,我把笔墨、字帖也带下乡,有空就练,只觉得写字有无限的乐趣,也缓解了我的疲累。那时穷,宣纸练字是一种奢望,根本不可能,就是毛边纸也买不起。于是,我就用看过的报纸写,甚至正面写了写反面,直至两面写黑为止。公社邮局的投递员小陆也是书法爱好者,我上街或是他下乡,都喜欢在一起聊书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