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莉 崔忠杰 余宏 张泽
迟到现象广泛存在,应对的角度与方式也有所不同,解决策略的差异缘于对迟到理解的不同。迟到在本质上是对时间契约的违背,迟到现象从层次上可以分为时间契约的不履行、时间契约的破裂、时间契约的违背三种,其内在的心理逻辑也对应着三个层次:对规则与纪律的冲击、对制度伦理的打破以及对家庭、学校权力结构的挑战。时间契约作为学校规则执行的重要方式,是学校德育的有效提升点,对应三种解决模式:预防模式、应对模式及“六步”的综合模式。只有了解时间契约的深层心理逻辑,才能真正处理和解决以迟到现象为代表的学校规则问题。
时间契约 迟到 心理逻辑
迟到是一种极为常见的现象,无论是学校、工厂、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只要有管理、规范存在的地方,就有迟到现象。表面上,迟到是打破了某些纪律的约束,而本质上,迟到现象是对时间契约的违背。时间契约是学校管理过程中心理契约的一种。心理契约是当事人未通过某种显然的形式直接而明确地表达,但却通过各种心理暗示的方式,使双方相互感知并认可各自的某些期望,进而形成的一套隐性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1]。时间契约具有心理契约的所有特征:时间契约反映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时间契约的签订通常是未书面化的;时间契约中反映的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对时间管理的内在期望,而且这种期待往往比较模糊,具有内隐性[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