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之舞

2015-05-25 23:21许锋
语文教学与研究(读写天地) 2015年4期
关键词:舞步质朴农人

许锋

各处的阳光是迥异的,个性鲜明的。它有时凌厉,有时妩媚,有时刻薄,有时暧昧。它好像很复杂,一点也不单纯;好像很简单,有时一点也不作态;好像很肆意,有时一点原则都没有。

戈壁上的阳光则是另一种味道。戈壁的阳光是坦诚的,一览无余,胸怀大爱。它不是一束一束的,而是一块块,一团团,一坨坨,被胡杨、沙枣树、红柳挂着、阻隔着,被凹凸的沙丘、大地的裂隙吸纳着、藏匿着,无与伦比地表达着执掌戈壁的广袤与旷达。

自然,它很多时候是明丽的,清爽至极,你的目光丢得再高也不会被它刺伤,但若你长久地在戈壁上游历,阳光便会在你的脸上留下印痕,不但如此,它还能使每一棵植物变得坚强,每一种动物变得果敢,每一粒沙子掷地有声,每一幕风景温暖久远。

戈壁阳光的从容淡定,是穿越历史烟云之后的伟岸与雄浑,处身之下,你顿时会觉得自己渺小得可怜,再不敢自大、孤傲。荒无人烟的戈壁,那古丝绸之路曾经是那么甚嚣尘上,那么多的英雄美人在古道驼铃夕阳西下瑟瑟秋风中挥鞭驰骋、笑傲江湖,阳光都看到了,皆是过眼烟云。

乡村就不同了,乡村的阳光有时也是一道风景。一棵树、一道炊烟、一排矮屋、一道山梁、一两个顽童,在落日的余晖里楚楚动人,那是生活的构图,简单却隽永。西北的乡村总是土里土气的,一点也不风流,也不别致。阳光就很质朴,富含麦草与炊烟的味道,被那样的阳光抚摸十几年乃至二十几年的后生们,到了乡村以外的地方,就还是那么质朴,有时憨憨地笑笑。是的,西北的农人还是习惯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那是历经千年的习惯。但阳光的性子有时就很暴烈,留给农人湿润的清晨和温和的黄昏的时间太短,大段儿是那么的炽烈,那么的义无反顾,促使土地龟裂,禾苗嗷嗷待哺。一年到头,有那么几天阳光才躲起来,让农人焦躁得起皱的心略微平坦一些。那里的农人靠天吃饭,阳光就是天,当阳光不是风景时,它的舞蹈便是魔咒,所到之处摧枯拉朽。

我仍是喜欢阳光的。连着濛濛的雨天,突然一道清丽的阳光从外面斜插进来,驱赶着满屋子的潮气,真让人高兴。那些阳光使屋子明快起来,使大家的屋子都明快起来。我从阳台向左侧望去,几十米开外的河流就有了粼粼的波光,河流也很快乐。城市的阳光总让人迅速地除去心头的阴霾,那种整日穿行在地下铁和写字楼之间的沉沉的面孔见到阳光时,会猛然灿烂一下,灿烂一下,一天就很快乐。

城市阳光的舞步很多时候就是细碎的,尤其在愈来愈大的城市,高架桥纵横、地下铁穿梭、楼群高耸得几乎够上云端,阳光就有了身价,若是谁的房子清晨溜进来一抹朝阳,却能避开夕照;坐在客厅里,有风微微地涌动;阳台上用五彩的贝壳穿缀成的风铃相互触碰发出音乐一般的声音;自然,还不能听见如雷的车阵——那样的房子,阳光的身价都被悬得高高的。

阳光会剖析人的灵魂,它看清了一切,又不会乱说;它温和的笑间,就有了世事的变迁与更迭。

历史则在阳光之舞中演绎。

(选自《跟理想主义者喝茶》)

散文包点评

阳光本是普通气象,却被写成如此生动大气之作,实为惊艳。全文最大的亮点莫过于历经生活万象后的对比,天南地北、城乡之隔、屋内房外,阳光自有其变化,然而作者却是生活的洞察者和想象者。他认真地感悟着阳光的不同“舞步”,并赋予她生活的本色——“阳光会剖析人的灵魂,它看清了一切,又不会乱说;它温和的笑间,就有了世事的变迁与更迭”,将阳光比拟为人,能感知,能微笑,能舞动,能改变。此种生动形象的效果,如若作者没有将生活的感悟与对阳光的描摹充分融合,是绝不能达到的。此外,作者的语言也是精确而有力的。戈壁上的阳光“从容淡定,心怀大爱”,乡村的阳光就带有生活气息,“很质朴,富含麦草与炊烟的味道儿”,有时“性子暴烈”,它的舞蹈便是“魔咒”,有时是阴霾过后的“清丽”阳光,舞步“细碎”,身价颇高……这些词句运用恰切精炼,每个词都让人脑中形成一幅画面,可见其细腻的感悟和准确的锤炼。文末 “历史则在阳光之舞中演绎”单句成段,简洁有力,总括全文,深化文意,呼应文题,将阳光扩大到时空的意义上,显得大气磅礴。(张 靓)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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