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

2015-05-30 10:48老舍
作文周刊·七年级读写版 2015年7期
关键词:威风类书因缘

书的种类很多,能和我有交情的可很少,我有决定念什么的全权。自幼儿我就会逃学,愣挨板子也不肯说我爱《三字经》和《百家姓》。对,《三字经》便可以代表一类——这类书,据我看,顶好在判了无期徒刑后去念,反正活着也没多大味儿。

第二类书也与咱无缘:书上满是公式,没有一个“然而”和“所以”。据说,这类书里藏着打开宇宙秘密的小金钥匙。我倒久想明白点真理,如地是圆的之类;可是这种书别扭,它老瞪着我。书不老老实实的当本书,瞪人干吗呀?我不能受这个气!可是我对这类书,老有点敬意。这类书和第一类有些不同,我看得出。第一类书不是没法懂,而是懂了以后使我更糊涂。这第二类书虽然我看不懂,可是人家的纸上没印着一句废话;懂不懂的,人家不闹玄虚,它瞪我,或者我是该瞪。我的心这么一软,便把它好好放在书架上;好打好散,别太伤了和气。

这要说到第三类书了。其实这不该算一类;就这么算吧,顺嘴。这类书是这样的:名气挺大,念过的人总不肯说它坏,没念过的人老怪害羞地说将要念。譬如说《元曲》,太炎先生的文章,罗马的悲剧,辛克莱的小说,都算在这类里,这些书我也都拿起来过,随手便又放下了。我不害羞,永远不说将要念。好些书的广告与威风是很大的,我只能承认那些广告作得不错,谁管它威风不威风呢。

“类”还多着呢,不便再说;有上面的三项也就足所证明我怎样的不高明了。该说读的方法。

第一,我读书没系统。借着什么,买着什么,遇着什么,就读什么。不懂的放下,使我糊涂的放下,没趣味的放下,不客气。我不能叫书管着我。

第二,读得很快,而不记住。书要都叫我记住,还要书干吗?书应该记住自己。读得快,因为我有时候跳过几页去。不合我的意,我就练习跳远。书要是不服气的话,来跳我呀!看侦探小说的时候,我先看最后的几页,省事。

第三,读完一本书,没有批评,谁也不告诉。一告诉就糟:“嘿,你读《啼笑因缘》?”要大家都不读《啼笑因缘》,人家写它干吗呢?一批评就糟:“尊家这点意见?”我不惹气。读完一本书再打通儿架,不上算。我爱念什么就念,有什么心得我自己知道,这是种享受,虽然显得自私一点。

再说呢,我读书似乎只要求一点灵感。“印象甚佳”便是好书,我没工夫去细细分析它,所以根本便不能批评。“印象甚佳”有时候并不是全书的,而是书中的一段最入我的味;因为这一段使我对这全书有了好感;有一段叫我喜欢两天的,我就感谢不尽。

(节选自《老舍散文》)

欣赏感悟

关于读书,老舍先生并非照单全收。他爱读书,但不是所有的书都爱读,像《三字经》这类所谓的“圣言”以及“书里藏着打开宇宙秘密的小金钥匙”之类的“公式书”等都非他所能接受的。正如老舍先生所言,读书其实不必按部就班,或许随手拣起的一本就是好书;读书也不必为它外表的威风所左右,想读就读,不想读也就不必跟风。读书还是讲求些灵感的,“印象甚佳”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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