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林业经营管理综述

2015-06-05 03:18□文/徐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5年10期
关键词:林业森林经营

□文/徐 丽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石河子)

一、引言

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对改善环境、维持生态平衡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近年来,世界各国的学者,都高度关注林业经营问题,如德国的林业经营思想由“经典林业”转向“接近自然的林业”;美国的森林“生态系统经营”的思想等,都说明许多国家虽然对林业经营的表述不同,但就森林经营要遵循森林生态系统的演变规律的观点基本一致。我国前林业部科技委主任、副部长董智勇曾提出“加强生态经济学研究,清除长期以来把林业任务单纯当作木材生产的观点,从根本上纠正被歪曲了的森林在整个生态系统的地位,是振兴林业的关键”。就此观点,我国许多林学家提出了走“生态林业之路”,并从多个维度对林业经营管理体制进行了研究。

当前我国正处在大力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环境下,如何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而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成为现代林业经营管理研究的重点课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生态文明建设,破除了科学发展的瓶颈制约。发达的林业、良好的生态,是国家文明、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二、国外林业经营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一)林业永续利用理论的形成。国外对林业经营管理思想研究开始于资本主义时期,17 世纪中叶,德国出现“木材危机”,1795年林学家哈尔蒂希提出“森林经营管理应该有这样调节的森林采伐量,以至世世代代能从森林得到好处,至少有我们这一代这么多”。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产生的法正林(正规林、标准林)思想标志着完整的森林永续利用理论的形成,成为近100 多年来森林经营的基本理论。因19 世纪下半叶德国森林的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以法正林思想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森林经营模式受到挑战,1898年德国林学家盖耶尔提出接近自然的林业理论“森林的生产奥秘在于一切在森林内起作用的力量的和谐”,“森林经营应回归自然、遵从自然法则,充分利用自然的综合生产力”;经过100 多年的研究和实践,林业永续利用理论不断完善,成为德国森林经营的主导思想,也对其他国家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

(二)新林业理论(生态系统经营理论)的形成。20 世纪80年代,美国林学家弗兰克林经过40年对美国西北部针叶林的研究,汲取林业永续利用理论的精华部分,提出了新的林业理论“生态系统经营理论”,该理论是以森林生态学和景观生态学为基础,将林木作为构成森林生态系统的要素,各要素相互作用、系统与环境相互适应,对森林生产力产生重大影响,强调实现林业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等多功能结合的林业经营目标,其核心是重视森林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林业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形成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林业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形成。1992年,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弗兰克林发言,充分肯定了森林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可。可持续发展强调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性,是对经济、社会与自然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进一步认识的结果。森林资源在可持续发展中至少有两个层次的内涵,一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以满足区域可持续发展对森林资源的需求;二是森林经营单位要长期保持森林的健康、活力和森林的生产能力以及生物多样性。除上述主要森林经营理论外,森林多效益主导利用理论在林业实践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可以认为,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是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进入研究和实质性的实践阶段的重要分界线。

三、我国林业经营的形成及发展

从新中国建立后到20 世纪80年代,我国才开始进入现代林业理论的形成和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的理论主要是关于采伐利用天然林业资源的问题,林业研究的目的是为服务计划管理需要,林业经营理论研究几乎为空白。20 世纪80年代以后,为解决我国林区经济的“两危”问题,研究者和学者提出了多种林业经营理论,至此,我国真正的步入了研究林业经营管理的时代。

(一)木材培育论。1993年党的十四大决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林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林业的发展必须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在我国现阶段,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森林经营管理体系面临着全面地改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指出:“我国林业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变革和转折时期,正经历着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时期。”同时还指出“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这是木材培育论的观点,该理论的核心是主张在面积不大但立地条件优越,交通方便的宜林地,采用科学营林方法,营造速生丰产林,以资金的高投入和先进技术,实行集约经营,追求木材的高产量和高效益。这一理论引进和借鉴了国外早期林业经营思想,如新西兰、智利、南非等国用大约10%左右的林业用地,基本满足社会上80%木材的需求,解决了长期以来各国在传统林业发展模式中,无法平衡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两者兼得的尖锐矛盾,这也是我国现代林业经营理论一次较大的进步。

(二)林业分工论。随后,我国又出现了林业分工理论,该理论将林业按照不同的用途分为三部分,分别是商品林、公益林和多功能林业,主张在国土中划出比例较小的土地发展工业人工林,逐步承担全国所需大部分商品木材的生产任务,称之为“商品林业”;另外,划出一部分土地,包括城市林业,风景林,自然保护区,水土保持林等专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称为“公益林业”;再划出一部分“多功能林业”,作为商品林业和公益林业的中间过渡形态,林业分工论已经开始提出林业经营应承担解决生态环境的重任,为后续生态林业论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

(三)生态林业论。国家在“十一五”期间提出的了生态林业理论,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要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组织森林经营要依据“生态利用”原则,以森林生态经济指导思想为基础,以生态经济综合效益为经营目标,充分利用当地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在促进林产品发展的同时,为人类生存和发展创造最佳状态的环境。按照这一要求,要把各类森林、树木,例如山地森林、平原绿地、各类防护林、四旁植树、城市绿化和工业人工林纳入统一的范围规划经营。在原有森林布局的基础上,通过人工的合理调整,逐步实现森林与农业、工业及人口分布的最佳配置和最适覆盖,并结合各方面因素分析、探索可行的、提高林业经营综合效益的道路。生态林业论是运用生态经济学理论,将新林业理论和近自然林业理论成果结合起来产生的一种新的林业理论。

(四)现代林业论。我国林业发展在整个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中严重滞后,工业化是现代化的基本条件和物质内容,发达国家的农业率先实现了现代化。但从社会整体来看,林业较其他行业的工业化进程较慢,虽然应用了现代化装备出现了工业人工林,但其只占森林资源很小的一部分,也不能解决土地衰退和环境污染长期存在的问题。所以,就整个林业经营现状而言,至今仍未实现传统观念的现代化。

2012年全国林业工作会议上,贾治邦指出“森林资源是构建林业三大体系的基础。没有充足的高质量的森林资源,就难以提升林业三大功能,就谈不上现代林业建设。”会议提出我国林业从“七五”计划开始,在经营方针和经营管理上,实行了3 个转变:一是把以生产木材为中心转为大力培育森林资源;二是把单一原木生产转为综合利用和多种经营;三是把重视全民和集体经济转为国家、集体、个体全面发展。进入20 世纪80年代,由于森林的过量采伐,自然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我国政府作出了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若干政策决定,并开始进行5大防护林体系的建设。2012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上,将实现绿色增长确定为大会的主题,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也明确要求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国家“十二五”规划对绿色发展也做出了具体部署,至此,我国现代林业论逐步产生。

现代林业理论是基于现代科学认识的基础上,使用现代技术装备和工艺方法进行生产,并用科学的方法经营管理林业,使之可持续发展。其中现代化是经营管理的手段,最终目的是通过对森林生态系统的科学管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从而保持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的持续稳定增长,以满足人类对森林的生态、社会、经济多方面的需求,而这些是传统林业经营管理所无法实现的。

四、结论

总之,纵观森林经营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不同阶段产生的林业经营理论都是人类对自然系统认识理解的一次升华,从森林永续利用理论、自然林业和生态系统经营理论到林业可持续发展理论,是人类对森林的认识从孤立、封闭到完整、开放再到社会、经济和生态系统三位一体的认识过程,是人类进步的表现。因此,无论哪一个国家,林业经营必须使森林发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大功能,并使之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

[1]董智勇.林业就是伐木的观点贻害无穷——摘自林业部董智勇副部长在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J].云南林业,1986.5.

[2]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2.11.8.

[3]刘英.浅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思考[J].新农村(黑龙江),2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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