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下的新闻真实性问题探析

2015-07-02 01:45金菊爱
关键词:真实性信息

金菊爱

(浙江树人大学,浙江 杭州 310015)

语 言 · 文 学 与 新 闻

新媒体环境下的新闻真实性问题探析

金菊爱

(浙江树人大学,浙江 杭州 310015)

真实是新闻的第一特性,是新闻的灵魂和生命。但“如何维护新闻真实”的问题自始至终困扰着新闻界,成为一个“老生常谈”又“常说常新”的话题,一个“群起而攻之”又“久攻不破”的难题。尤其是在个人可以自由操控的自媒体无孔不入的环境下,新闻的真实性更是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文章探讨新媒体环境下新闻真实性所呈现的新形态和新闻失实、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及其主要表现,并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新闻真实保障机制建设的对策。

新媒体环境;新闻真实性;新闻失实;虚假新闻

希望得到真实信息,这是人的基本欲求。因为新闻是人们了解和思考身外世界的主要依据,所以有用和可靠成为最受重视的素质。*比尔·科瓦齐、汤姆·罗森斯蒂尔:《新闻的十大基本原则》,刘海龙、连晓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2页。网络时代的到来,使传播工具更现代化、传播途径更便捷化、传播方式更多样化,作为新闻根本属性的真实,在面对空前挑战的同时也呈现出了新的形态。新媒体环境下的新闻真实性问题既是关乎国家管理体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问题,也是与广大民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小”问题,既关乎国家的法律制度建设,也体现民众的基本诉求。本文基于对新闻真实性的内涵及其呈现的新形态的解读,探讨新闻失实、虚假新闻产生的原因及其表现形式,进而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对新媒体环境下如何建立新闻真实性的保障机制提出了对策。

一、新闻真实及其呈现的新形态

“真实”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哲学家给出了三重定义:一是指客观世界本身的运动、变化、发展及其规律,这是本体论意义上的真实;二是指认识的真实性、真理性,即当人的认识反映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时即谓“真”,否则即谓“假”;三是指人所追求的一种境界,在这种境界中,人的思想和行为达到了规律性的高度一致。*周文彰:《狡黠的心灵:主体认识图式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53页。本文讨论的新闻真实属于第二层次,即认识论意义上的真实。

(一)多层次、多元化的新闻真实

在常人眼中,新闻的真假是一个非此即彼的简单判断,在新闻报道中却远非如此。早在198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等单位专题研讨了新闻真实性的科学定义,归纳了新闻真实的三个层次:具体事实的真实;事实的概括必须真实;具体事实与总体事实一致。这个结论得到了广泛认同。之后,杨保军更进一步提出,新闻真实的构成包括“具体真实和整体真实、要素真实和事项真实、现象真实和本质真实、闻录性真实和实在性真实”。*转引自江地:《论新闻的宏观真实》,《新闻导刊》2007年第2期,第9-10页。还有学者提出,当下新媒介新闻真实还应包括隐形真实、细节真实、人性真实、原生态真实、稍纵即逝的真实及被雪藏的真实等。可见,在技术元素渗透到媒体报道时,本来就多元的新闻真实性的内涵与外延都在不断拓展。

(二)多次传播后的新闻真实

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共享型社会,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其传播的新闻内容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转发、转播和转载等手段分享其他媒体的信息,新闻信息在多个不同类型的媒体间多次传播后,出现了一个新问题,即新闻的“保真度”。由于转发的媒体类型不同,且不论那些公信力较低、随意性较大的自媒体,即使是传统媒体,在“不了解+选择性取舍+抢时效”等情形下,也不可避免地会成为传播虚假新闻的推手,或在不同程度上造成新闻失真。如2010年十大假新闻之一的“中国作协作家团入住总统套房”,首先在《重庆时报》上刊登,然后被《华西都市报》摘要编发,而且转发媒体的影响力可能还大于信源媒体,致使事件产生巨大的负面效应。*谭天、陈识:《媒介融合中假新闻的防范对策》,《视听专论》2011年第3期,第10-13页。

(三)不同受众不同理解的新闻真实

杨保军认为,完整的新闻真实的实现是由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双重主体(传播主体和收受主体)共同完成的,是由新闻真实报道和理解真实、相信真实共同构建的。*杨保军:《新闻真实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页。陈力丹也认为,新闻是否真实还取决于接受者的认同,受众的主观性成为新闻真实的一种标准,尽管我们知道它不应该成为一种标准。*陈力丹:《新闻理论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页。新媒体环境下,信息即时传播,传受互动性强,无论在传播过程中还是在每一次再传播中,同时也是收受者的传播者通常会根据自己的理解传(转或编)发新闻,从而有意无意地导致内容的偏差或失实。如2010年5月10日,卫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卫生部妇社司司长杨青说,为了履行《公约》第八条的目标,卫生部将于2011年率先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系统的100%无烟。5月11日,这条消息成为众多媒体的头条,内容被误报为“明年我国公共场所将实现全面禁烟”。

(四)各种新闻模式下的新闻真实

陈力丹认为,在源源不断的大量生产新闻的新兴媒体文化中,新闻变得碎片化;信息源反过来控制了记者;新闻工作标准的改变使媒体把关人不再起作用,廉价的、极端的观点充斥报道之中;更多的媒体只把注意力放在发现“大新闻”上。在这持续变化的新闻文化中,新闻工作者只顾着把最新信息发布出去或放到网上,几乎不会花时间去核实事实,创造出“断言式新闻”的新形式,推翻了传统的“确证式新闻”模式。之后又在广播谈话节目、有线电视新闻和其他节目中看到了第三种模式——“肯定式新闻”,即不追求充满怀疑精神地确证事实,而是肯定和迎合受众已有的理念。还有一些网站只收集信息,使用几何算法程序来进行这一工作,出现了第四种模式——“聚合式新闻”,这种模式不负责区分流言、事实和猜想,去伪存真的工作完全依靠使用者来完成。为此,陈力丹提醒新闻界不应匆忙加入背景和解释,而应集中精力进行综合和确证,把流言、影射、琐事、宣传排除在外,专注于报道中真实和重要的东西。*陈力丹:《〈新闻的十大基本原则〉书摘》,2011-07-15,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5940370100s5dt.html。

二、网络新闻失实、虚假新闻的成因及其主要表现

目前网络新闻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由传统媒体自办网站发布的消息;二是商业网站新闻频道发布的消息;三是一些网民个人发布的消息。这三类新闻的真实性程度是依次递减的。*王红娟:《试论新闻真实与失实》,《新闻传播》2011年第10期,第127页。从性质上看,互联网上的新闻分为两类:原创新闻与复制新闻。相比而言,复制性新闻失实的概率较高。新媒体环境下,对新闻真实性的把关越来越难,致使失实新闻、虚假新闻大行其道,甚至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据中国互联网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只有25.1%的网民表示对互联网内容信任,约有一半网民认为网络内容有七成不可信。*杨咏、张未、于蕾:《探析当前虚假失实报道的表现形态》,《城市党报研究》2011年第3期,第27-29页。那么,网络中失实和虚假新闻的成因及其主要表现是什么呢?

1.过度追求“时效”导致无法核实信息。网络媒体最大的优势就是“快”,互联网为普通人的即兴发言提供了机会。随着这一新兴的更有活力的公共论坛变得举足轻重时,被它取代的专业的核实工作却在削弱。*比尔·科瓦齐、汤姆·罗森斯蒂尔:《新闻的十大基本原则》,刘海龙、连晓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52页。同时,互联网上的海量信息在时效性的压力下也容易形成新闻碎片,信息提取和组织的难度加大,受众对事物全面、清晰了解的难度也相应加大。诚如美国评论家戴维·萧所说:网络新闻的报道速度已经对新闻的准确性和新闻的职业道德提出了挑战。*转引自郭沙、杨瑾:《假新闻对社会影响的分析研究》,《科技信息》2010年第32期,第74-75页。

2.过度看重“点击率”导致猎奇造假。点击率和浏览量是网络媒体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为了“达标”,采编人员往往会选择那些“吸睛力”强的标题新闻,或夸大其词,或胡编乱造。当新媒体经历巨变、找不到明确的方向时,它们似乎被逼上夸张和煽情的路线,可以把这个规律称为“裸体和吉他”原理。*比尔·科瓦齐、汤姆·罗森斯蒂尔:《新闻的十大基本原则》,刘海龙、连晓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92页。

3.过度挥霍“自由”导致谣言四起。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制约,一些别有用心者会利用自媒体不受约束的“自由”,编造“莫须有”的诽谤新闻或者谣言。如曾在网络上引爆的麦当劳出售“口水汉堡”的新闻,虽然后来“绝对权威”节目摄制组快速发表声明,他们并没有拍到过这样的“镜头”,但已无济于事。类似“无中生有”的网络新闻不时发酵,给当事人及社会带来恶劣的影响。

4.编辑“求实”意识的弱化。编辑新闻是一个去伪存真的过程,既需要每个编辑认真履职,也需要团队合作来完成。而现在网络编辑大多是一人或少数人承担选稿与编辑上网等工作,主观随意性很大。如果那些搜集新闻、传递新闻的人不再花时间和金钱去报道、核实和综合——如果他们认为作判断只是精英才该干的事情,或者科技已把自己从古老的负担中解放出来的话——留给我们的就只剩下网络空间的闲聊了。*比尔·科瓦齐、汤姆·罗森斯蒂尔:《新闻的十大基本原则》,刘海龙、连晓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64页。

5.媒体领导人“求真”理念的淡化。虚假新闻层出不穷、久治不愈,固然与公德缺位、诚信缺失等大环境有关,但主观因素亦不能忽视,从现有体制来说,媒体领导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求真理念的淡化,除了追求媒体经济效益最大化的价值观影响,还源于认识上存在的一些误区,如“效果论”,只要社会效果好,失实无所谓;“难免论”,认为写新闻只要主要事实存在即可,不必苛求全部准确;“辛苦论”,采写新闻很不易,即便失实亦不予查究;“彼此论”,失实报道哪都有,无须大惊小怪。*吕怡然:《10年打假:不得不说的“故事”——坚持十年鞭挞虚假新闻的历程及思考》,《新闻战线》2011年第4期,第37-40页。在这些想法的支配下,新闻真实性的遭遇可想而知。

6.追查、问责、监管、惩戒机制的缺乏。在一种没有约束力的匿名状态下,人可以失去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控制力。*彭兰:《网络传播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44页。网络环境的匿名性、虚拟性和难以溯源性,导致责任的难以定性和追究,虚假新闻即使被发现也不能及时处理,加之缺乏相应的惩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一些人明知故犯或者投机取巧等不良行为。

三、关于新闻真实性问题调查问卷的分析

在进行新媒体环境下新闻真实性问题研究的过程中,笔者开展了相关调查,以更深入地了解或求证一些基本信息和观点。

(一)调查问卷的设计与发放

调查问卷内容主要涉及受众对各种媒体所传播的新闻(信息)的关注度、信任度与评价等。此次调查共发放了550份问卷,其中电子问卷450份、纸质问卷100份,回收有效问卷540份。问卷发放的对象分为三大类:一是高校新闻教育工作者和以传统媒体为主的各类媒体新闻工作者;二是在校的新闻专业学生;三是其他职业人士。三者比例是,前两项之和与第三项之和基本持平,即一半主要是新闻“教育者”“生产者”和未来的新闻“生产者”,另一半主要是新闻的“消费者”。调查结果显示,这两部分人对一些问题的看法有些差异,但差距不大。下面选取其中与本文相关性较强的问题进行分析。

(二)调查问卷分析

1.新闻是否真实对你来说重要吗?

很重要比较重要不是很重要不重要没想过27415785222

统计结果显示,“很重要”“比较重要”占了绝大多数,可见大家对新闻真实性是相当看重的。选择“不重要”“没想过”的人数不多,从访谈中得知,他们主要由两部分人组成:一部分人平时很少看新闻,对新闻真假没什么感觉;另一部分人是由于被太多“假新闻”所“麻痹”,因为总分不出新闻的真假,“看(听)过就算了”。

2.对各种媒体上的新闻报道,你通常是抱什么态度去看?

完全相信半信半疑从不相信视新闻内容而定3521134260

设计这道题的出发点是想了解人们在接收新闻信息时的心态,也就是作为新闻生命的“真实性”目前在人们心目中到底还有多少“生命体征”。从第1题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受众对新闻的真实性是在乎的。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真实性的“生命体征”趋弱,这从选择“视内容而定”与“半信半疑”这两项的人数就可见一斑。其中选择人数最多的“视内容而定”,让人自然形成一个基本判断,即目前受众不再像以前那样媒体说什么就信什么,而是已经学会作出自己的判断。“完全相信”的只占少数,当然“从不相信”的也是少数,这两端的人数几乎相同。

3.在新媒体中,你觉得哪种渠道的信息真实度最高?

新闻网站门户网站论坛/BBS博客/微博/微信搜索引擎其他326933264169

这里比较的是各种新媒体信息的可信度,其中选“新闻网站”的人最多,可见虽然受众会乐此不疲地在各种新媒体中“穿梭”,自己也会不时地“亮亮相、发发声”,但“信任”票还是更多地投给了“新闻网站”。可以这么说,就新媒体之间的比较而言,“新闻网站”相当于新媒体中的传统媒体,把关程序及把关人相对较多,无疑比自媒体具有更高的可信度。

4.你在发表微博/微信或转发、评论微博/微信时,是否会首先考虑其内容的真实性?

会不会有时会,有时不会15972309

在“自媒体”的传播中,被玩得最溜的就是“转发”和“评论”。对“转发”与“评论”信息的真实性,选择“有时会,有时不会”的最多,显然成了常态的大多数,与第2题中的“半信半疑”相呼应。客观地讲,选“会”的人应属于特别理性的人,而毫不犹豫选择“不会”的人,是特别需要引导的“任性”之人。

5.你如何评价目前“人人持有麦克风”对新闻真实性的影响?

正面影响大于负面影响负面影响大于正面影响正面与负面影响差不多说不清楚2388513879

新媒体给现代生活带来信息的迅捷性、丰富性和交互性等精彩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困扰,受众如何看待其中的利弊?从结果看,多数人选择了“正面影响大于负面影响”,但选“负面影响大于正面影响”“正面与负面影响差不多”和“说不清楚”的人数之和超过了一半以上,人们对新媒体可谓“爱恨交加”。

6.你认为实名制能有效防范网络虚假新闻吗?

能不能有时能179174187

对于新媒体中层出不穷的虚假新闻,呼吁治理并献计献策的声音此起彼伏,实行“实名制”是其中呼声最高的一种。但“实名制”一经提出便备受争议,赞成与反对之声几乎不相上下。在问卷中,选择“能”与“不能”这两个截然相反的答案及选择“有时能”的人数几近持平,这也从某个角度显示出各种观点的胶着状态。新媒体使普通民众的话语权得到极大释放,一旦实行实名制,会让人“欲说还休”或又回归“敢怒不敢言”而三缄其口,但实行实名制的“好”又让人心动,对“实名制”的纠结从三个答案“平分秋色”的人数中可见一斑。

四、新闻真实性的保障机制建设

网络媒体为公众获取信息、传播信息和发表意见等提供了一个充分自由的巨大平台,但同时也为虚假信息、有害信息的传播打开了方便之门。网络新闻传播中的失真、造假现象不仅对各个网站带来不良影响,甚至会诱发各种社会冲突事件,所带来的危害相当严重。*惠延琴:《对网络新闻传播失真现象的思考》,《新闻研究导刊》2014年第14期,第31页;第33页。媒体是公众的“眼睛”,特别是在新媒体环境下,要保持这双公众眼睛始终“视力”正常、“视线”清晰,就必须下大力气、动真功夫,建立健全新闻真实性的保障机制。笔者认为,可以从宏观、中观、微观等三个层面构建立体防护网,以更好地维护新闻真实性,使新闻传播回归服务社会和造福人类的“初心”。

(一)宏观:国家完善法律制度

2015年9月22日,习近平在接受美国《华尔街日报》书面采访时说,互联网作为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把世界变成了“地球村”,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有力推动着社会发展,具有高度全球化的特性。但是,这块“新疆域”不是“法外之地”,同样要讲法治,同样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习近平九论互联网:倡导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2015-10-12,http://news.xinhuanet.com/zgjx/2015-10/12/c_134705712.htm。2013年11月15日,习近平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专门讲到了互联网问题,明确提出要“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他指出,从实践看,面对互联网技术和应用飞速发展,现行管理体制存在明显弊端,主要是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权责不一、效率不高。同时,随着互联网媒体属性越来越强,网上媒体管理和产业管理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特别是面对传播快、影响大、覆盖广、社会动员能力强的博客、微信等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用户的快速增长,如何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和舆论引导,确保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突出问题。*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2013-11-15,http://news.xinhuanet.com/2013-11/15/c_118164294.htm。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先后颁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制止虚假报道的通知》《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互联网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各种法规,对网络媒体进行了相应的规范与管理。但对于快速发展的互联网及新出现的各种问题来说,现有法规已明显滞后,因此,必须与时俱进,针对网络传播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尽快完善或制定适合网络发展新格局的法规制度。

1.严格执行从业者准入标准。新闻从业者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扎实的专业知识,目前我国已开始实施新闻从业资格培训与考试制度,这种将执业资格认定纳入新闻传播行业的做法,无疑是防范新闻失实的一个重要举措。今后需进一步明确并严格执行准入标准,把好新闻从业者入门的第一关。

2.强力推行媒体退出机制。按照世界传媒业通例,一旦发现记者造假,必不容于新闻行业。这种规定看似不近人情,却能够有效规范新闻从业者的行为。同时对刊播虚假新闻的媒体也应给予相应处罚,严重的予以“清退”出场。

3.尽快建立并完善监督体制。监督体制包括行业监督、公众监督和媒体内部的自我监督等。高效、严密的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既可以从源头上保障新闻传播的真实,也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新闻失实或新闻造假问题。

4.适时推行网络实名制。清华大学教授李希光最先提出了“网络实名制”概念。他认为,网络媒体作为公共信息的守门员,必须对网络信息的可信性、客观性负责。实名制的推行将从源头上有效防范个人无所顾忌的“任性”行为。目前手机实名制已经率先开始实行。

5.加速依法管理媒体传播行为的进程。虚假、不良信息本身虽不能直接构成对社会的危害,但通过媒体的广泛传播所造成的恶劣影响无疑会直接危害社会,这亦已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已经明确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编造与传播虚假信息行为入刑,国家正式把整治此乱象纳入法制轨道,这对防范造假与传假行为、净化新媒体传播环境等将起到极大的震慑与保障作用。

(二)中观:媒体严格审核监管

在新时代,公共讨论必须建立在和其他新闻工作相同的原则之上,必须以真实、事实和核实为前提,这些原则的重要性不仅没有减弱,反而变得更强。公共论坛无视事实,就无法提供有用的信息。陷入偏见和猜测的争论只会演变成激烈的意气之争。*比尔·科瓦齐、汤姆·罗森斯蒂尔:《新闻的十大基本原则》,刘海龙、连晓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49页。因此,作为新闻的主要发布单位和信息传播的重要平台,各级各类媒体应多管齐下,构筑起对虚假新闻和信息“严防死守”的堡垒。

1.加强对从业者的管理培训。目前新媒体从业者很多不是科班出身,有些连新闻的特点和基本要求都不清楚,更重要的是缺乏对“新闻职责神圣”的认识,随意删改稿件,使网络新闻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受到质疑。*王少峰:《“真实”是网络新闻的生命》,《新闻世界》2014年第10期,第115-116页。因此,媒体要谋求可持续发展,应加强对从业者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的培训教育,尤其需强化新闻人应有的公正、公平、公开、良知和责任等意识。

2.严格执行新闻审核检查制度。在网络新闻采、编、制、播等运作过程中,必须建立严密的业务流程制度:一是规范一线记者的采访行为,保证新闻来源的准确和内容的真实、客观;二是强化编辑责任,不得随意更改或夸大事实,对存有疑点的、重要的和事实不清的内容等均必须进行核实求证;三是要严格审核与检查,播发新闻求“快”更要求“真”。

3.建立内外结合的监督体制。新闻监督主要有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媒体同行的监督。在新媒体环境下,由于新闻信息互动性极强,社会公众通过新媒体而对新闻真实性的监督更加便捷和广泛。比如微博作为目前最为灵活快捷的自媒体之一,海量且快速的交流和互动性,打造出微博一定程度上对虚假信息传播的“自我净化”功能,形成一种“互证性真实”以揭示真相。*谭天、陈识:《媒介融合中假新闻的防范对策》,《视听专论》2011年第3期,第10-13页。

4.构建立体的纠错机制。假新闻的纠错机制与监督机制密不可分,但一是因为“亡羊补牢”,二是因为涉及媒体自身的“颜面”、利益及其他责任相关者,纠错机制往往被忽略。有研究者在统计2001至2009年间每年十大假新闻的纠错情况后指出:“网络对假新闻的‘回收’与纠错能力差强人意。”*谭天、陈识:《媒介融合中假新闻的防范对策》,《视听专论》2011年第3期,第10-13页。因此,纠错机制不可或缺。纠错机制可以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一是网络媒体自身的“人防+技防”。既有从业者认真履职,又可以运用技术手段构建防火墙,在网络上构建起智能化的安全系统,对网络上的不良信息进行控制。一旦发现刊出失实新闻,要及时更正、补救,做到权责明确、赏罚分明,对于不负责的、把关不严的、发布失实新闻的人进行严厉处罚。*惠延琴:《对网络新闻传播失真现象的思考》,《新闻研究导刊》2014年第14期,第31页;第33页。二是打通传统与新兴、官方与民间两个舆论场,互监、互证、互纠。三是信息越海量越需要传统媒体的权威信息。传统媒体应发挥优势及时“发声”,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新媒体时代起到“金话筒”的作用。四是政府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媒体纠错的监督力度。

5.保障新闻从业者的基本利益。传媒的市场化改革,引发了利益、生存、发展之争,而且我国新闻界在一定程度上是竞争过度的。*欧阳明、沙晔、甘莎等:《当新闻真实性与互联网和市场遭遇——关于当前我国虚假新闻的思考》,《争鸣与探讨》2011年第10期,第16-17页。目前,大量非正式在编的新闻从业人群在传媒一线承担着繁重的工作,生存的焦虑和各种考核的压力使得他们缺少生存和利益的保障感,一些人淡化了职业操守,进而导致失实甚至虚假新闻的产生。所以,在对新闻从业者提出高要求的同时,也应为其提供基本的生存保障。*王红娟:《试论新闻真实与失实》,《新闻传播》2011年第10期,第127页。

(三)微观:从业者和参与者提升媒介素质

开放性、交互性与即时性,是互联网最吸引网民的特点,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传播源和撬动舆论海啸的那只蝴蝶,传播的自由得到了充分发挥,这也正好迎合了广大网民在虚拟世界里彰显个性、蔑视和抵制世俗与权威的欲望。由于不受时空限制,网络新闻的快速传播使得假新闻复制的速度加快,新闻真实性的甄别难度加大。但是辟谣的速度无疑也在加快,在网络场真与假、传谣与辟谣的博弈中,媒体从业者和网民的素质成为关键因素。

1.提升职业记者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能力。新闻工作者之所以受到人们的信任和尊敬,是因为他们代表着社会的良知,报道事件真相,是正义和勇敢的代言人。*安莹:《如何保证新闻的真实》,《新闻世界》2011年第9期,第11-12页。越是公民新闻、草根新闻发达的地方,对职业记者的要求越高,职业记者的专业水准越要体现在对真相的挖掘能力上。因此,职业记者应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修养,利用自己的专业技能在海量的信息中筛选、分类,帮助受众识别真假信息,并根据新闻价值和社会价值标准,提炼出受众感兴趣、对受众有用的新闻信息。

2.提升全民记者的媒介素质。在新媒体时代,网民是数量更多、规模更大、覆盖面更广的信息生产、传(转)播的参与者。现实情况是,广大网民享受着信息发布和获取的权利,却没有履行对自己言论把关负责的义务。*田艺霏、张彤:《网络新闻失实原因新探》,《今传媒》2014年第4期,第52-53页。要保障新闻信息的真实性,这支无数、无形的业余记者队伍媒介素养的提高可谓任重道远。

新媒体环境下新闻真实性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一是因为本来就多元、复杂的真实性变得更加多元、复杂;二是因为人的认识总是受到主客观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且真相常处于动态与各方利益的博弈之中,是一个需要逼近和抵达的过程;*赵华:《央视<新闻调查>幕后解密》,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8年版,第3页。三是新媒介技术被广泛应用,“去中心化”的传播模式、“把关人”角色的弱化、新闻传播滚动化、新闻信息碎片化、新闻表达娱乐化、新闻信息形态虚拟化等,使新闻失实、新闻虚假问题防不胜防。因此,新媒体环境下的新闻防假、打假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需要国家、社会、媒体及公民协同行动的一项系统的、持续的和综合的重大工程,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的立体防护网,防惩结合,标本兼治,新闻才能远离“失真”并更加“逼真”,新闻事业才能更健康地发展。

(责任编辑 毛红霞)

Analysis of the Issue of News Truthfulness under the New Media Environment

JIN Juai

(ZhejiangShurenUniversity,Hangzhou,Zhejiang, 310015,China)

Truthfulness is the prime characteristic of news, and is news’ soul and life. However, the problem of “how to maintain the news truthfulness” has troubled the press from start to finish, and has become a topic of “commonly discussed” but also “always new”, a problem of “hotly studied” but “large effort with no solution”. Especially in the new media environment which can be freely manipulated by individuals, news truthfulness is subject to unprecedented challenge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merged new forms of truthfulness in the new media environment, and the causes and main characters for untrue and false news. On the basis of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countermeasures for building the safeguard mechanisms of news truthfulness are discussed.

New media environment; news truthfulness; untrue news; false news

2015-09-10

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FX2012047)

金菊爱,女,浙江永康人,副教授,研究方向:新闻学。

10.3969/j.issn.1671-2714.2015.0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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