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事情要社会来管,大众的事情要大众参与。
长期以来,人们的观念中,不大需要分清国家、政府和社会,甚至把这些当成同义词也无所谓。改革以后逐渐明白,“社会”这个概念包含和强调自立规章、自我约束的自治成分。譬如,体育协会的性质是民间社团,俱乐部是组织体育活动的社会机构,其中本不存在与“民”对应的官方、官员之说。
体育生活化,管理社会化,是国家进步、事业发达的体现,也是中国体育过往几十年孜孜追求的美好愿景。当初步具备条件,开始朝此方向迈步的时候,才发现问题并不简单。
拿广场舞来说,中国近年来体育场地增量不少,向社会开放也喊了好多年,为什么仍然没有宽敞一点的地方可以用来跳舞,且不妨碍他人?体育部门有责引导,但无权辟地专用于广场舞。再说。广场舞尽管具有健身作用,类别属性上毕竟“文”重于“体”,管理和服务岂止是体育部门责无旁贷!
北京市青少年冰球活动兴起多年,规模、水平都在提升,一些健身房和商厦内设有室内冰场,孩子们尽兴嬉戏,其乐无穷。有愿意提供场地的,有愿意指导训练的,有愿意张罗比赛的,都来自于社会方方面面,并非政府行为。
以举国体制发展体育事业,最擅长的莫过于打造金牌选手,到世界体坛斩金夺银。这一招曾经为国人带来自豪和荣光,优秀运动员刻苦磨砺、顽强拼搏的精神也给民族复兴增添了向心力。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要发挥体育的多元功能,势必转变发展方式,将这项大众事业从政府独门管理移向社会操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