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架构决定个体行为是基本的管理学原理之一,其隐含的意思是个体不应该因为自己的次优行为而遭到责备;只有改变其所处的系统结构,才能改变他们的行为。
曾有人责问:“因为大量欺骗而产生的金融危机已经过去多年,怎么没有一个金融高管被关进监狱?”这种责问其实是在为整个系统寻找替罪羊。享有特权的高管阶级只是系统在实体层面的代表,银行家们只是屈服于利益冲突,如果不改变金融界的价值观、文化氛围、激励机制,就算把所有金融高管替换一遍,历史也会不断重演。类似的,激励也是如此。是不是只要给予人们正确的激励,他们就会做出我们期待的行为?当然不是。因为激励只是系统中的一个要素,仅改变它远远不够。
世界上最伟大的系统思考大师之一德内拉·梅多斯如此定义系统:“系统不是旧事物的简单堆砌,而是一种互联互通的机制,让诸多要素条理清晰地组织起来、完成某些事情。”系统中的激励、时间压力、潜在的道德观、集体思维等要素设置不当,会导致人们做出次优行为;而且如果不改变这些要素,人们将不断重复次优行为。
事实上,系统动力学领域的研究指出,人类70%的行为都可以用所处的环境解释,个人的品性只起30%的作用;哪怕是机械、电子、经济系统中,亦是类似的情况。也正因为如此,只要系统缺陷得以纠正,处于系统中的人的行为就能改善。
那么,改变个人的行为一定要首先改变整个系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