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石漫滩水库管理局水利与公安联合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成绩突出

2015-08-15 00:47王秋彬河南省水政监察总队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 2015年17期
关键词:舞钢市水事水政

□魏 洪 □王秋彬(河南省水政监察总队)

河南省石漫滩水库管理局与舞钢市公安局自联合建立联动执法机制以来,紧紧围绕新时期治水思路,狠抓队伍的素质建设,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联合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了水库良好的水事秩序,树立了水利与公安联合执法的良好形象。

1 建立水利与公安联动执法机制的主要做法

河南省石漫滩水库管理局水政监察支队与舞钢市石漫滩水库派出所联动执法机制就是在水库管理部门与公安部门之间建立一个执法互动的纽带,当水政执法有统一行动时公安可随即参与,遇有暴力抗法时公安能及时处置,以确保水政执法的顺利进行和水政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1.1 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了水利与公安联动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石漫滩水库管理局分管局长任组长,舞钢市公安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水库派出所所长,水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为成员。2012年7月联合成立了由水库管理局局长任主任,舞钢市公安局副局长任副主任,水库派出所所长,水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等为成员的水利与公安联动执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政监察支队,主要承担水利与公安执法联动的组织、协调、督促等日常工作。

1.2 信息互通

双方按照制定的工作制度严格管理,及时掌握水库管辖范围内水资源保护和水事活动动态,定期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及时编发工作简报,交流工作经验,实现信息的互通与共享,同时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成效。

1.3 资源共享,执法力量整合。

建立水利与公安联动执法机制以来,水库派出所配置水利专职警察2人,警车1台,执法装备和办案器材齐全。水利或公安部门一旦接到水事违法案件举报,双方都能及时快速派人派车赶赴现场,立即展开调查,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取得的成效双方相互沟通交流。水库管理局领导在日常工作中像爱护自己的职工一样关心水库派出所公安干警,及时为水库派出所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为公安干警排忧解难。

1.4 推进联动执法,联合打击水事违法行为。

为确保联动执法体制发挥其最佳效能,首先与舞钢市公安局进行多次沟通达成共识,对水政监察支队和水库派出所两支队伍在业务上如何衔接进行指导,在职能上进行了明确,制定了《水利与公安联动执法工作制度》、《水利与公安联动执法工作职责》,对各自的执法范围、权限、标准、责任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几年来水库派出所与水政执法人员深入一线,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0余起。其中查处非法设置KTV娱乐船案1起,侵占水库土地案2起,盗窃防汛电力设施2起,危害水库水质案5起,共打击处理涉水刑事和治安案件7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13人次。其中,批捕4人,刑事拘留6人,治安处理7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万余元。

2 建立与公安联动执法机制的主要成效

石漫滩水库紧邻城市加之水库南岸群众存在移民搬迁遗留问题未得到及时解决加大了水行政执法难度。近年来,非法侵占水库土地、非法占用水库库容、盗窃防汛电力设施、危害水库水质等水事违法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非法网箱养殖、乱捕滥捞、手划船载客等行为泛滥,由于当事人大多是当地村民,人多势重,加之非法网箱养殖、乱捕滥捞、手划船的经济利益较大,多次取缔均成效不大。石漫滩水库管理局联合舞钢市市委、市政府周密部署水政、渔政、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网箱养殖、乱捕滥捞、手划船等不法行为,共取缔养殖网箱4000多箱,收缴粘网3000余斤,地笼、虾笼500余个,钓杆370余根,收缴、销毁手划船386艘,全面整顿了石漫滩水库的水面秩序。

2.1 增强了水政执法力量

通过几年来的探索和实践,依靠公安执法的强力措施,既改变了目前水行政执法被动局面,增强了执法力量,强化了执法手段,又提高了水行政执法的强制力,给违法者心理上造成了威慑,从而解决了水事案件执法难的问题,给水政执法工作带来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2.2 提高了水政执法效率

水政支队在水事违法案件查处时,尽管有《水法》、《防洪法》等各种水事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但是由于水行政执法缺乏强有力的执法主体配合,案件当事人总会拖延执行或拒不执行,甚至对抗执法,时常会危及水政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现在水政与公安联动执法机制建立后,立案查处时水政执法人员人身威胁减小了,调查取证容易了,水事违法犯罪分子碍于公安机关强大的威慑力,都能履行处罚,大大地提高了执法效率。

2.3 规范了水政执法行为

根据水利与公安联合执法的工作特点,建立了水事巡查和群众举报长效机制,加强联合巡查和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根据水事违法案件的时间上的不确定性,水政监察支队与水库派出所将日常巡查作为水行政执法的切入点,坚持常规巡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由以前每周围绕水库管辖区域执法巡查2次增加为隔天巡查一次,并加强节假日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与执法对象沟通,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在联合巡查时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立即展开调查,做到全天候快速反应,每次联合巡查水政支队2~3名执法人员一组,水库派出所派1~2名公安干警,持证件带勘验工具照相、摄像器材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制造声势,对当事人起到了法制宣传和心理震慑作用。

2.4 树立了水政执法的良好形象

水政监察队伍是水库管理局的窗口,它处在该局对外工作的最前沿,与农民、其它行业、部门接触较多,水政执法人员的一言一行、业务素质的优劣、执法水平的高低等都会直接影响到水库管理局的形象。开展水利与公安联动执法以来,各类水事违法案件得到了有效扼制,案件处理中很少出现暴力抗法现象,水政执法队伍在群众的心目中逐步由“雷声大,雨点小”的“软执法”转变为敢碰硬、严执法的水政执法队伍。目前,水政监察支队与水库派出所联合执法配合默契,双方信息共享,协同作战,管理及执法能力有了很大的提升,严厉打击了各类水事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提升了水政执法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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