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亟需规范

2015-09-10 07:22王芳席云霄鲁源
经济 2015年24期
关键词:电子商务金融信息

王芳 席云霄 鲁源

比尔·盖茨说:“21世纪要么电子商务,要么无商可务。”随着经济全球的发展,各行业纷纷将目光锁定在互联网上,电商犹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头来。电商20年风云变幻,有些早已销声匿迹,有些却已成为参天大树。聚分享自2012年1月成立,已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和深圳创投基金与上市公司入股,取得多项软件著作权,以B2B+B2C+O2O的创新型电子商务模式,为企业和个人提供采购服务,旗下的聚分享商城更为消费者所熟知,是一个云端营销及个人消费服务的综合型平台。

如此年轻的企业是怎样在群雄逐鹿的年代笑看风云的?带着疑问记者来到深圳,采访了深圳市博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聚分享大数据综合平台创始人蒲济。

大数据,实现政府与社会资源合作

《经济》:在《聚分享: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创新资源共享》一文中,您提到要利用大数据综合平台实现政府与社会资源的合作。请问在这方面,聚分享是如何操作的,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蒲济:利用大数据综合平台实现政府与社会资金合作的关键点,在于通过大数据处理系统及大数据运营分析实现资源的高效调度,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在线资源分享平台的搭建。建设一个在线的资源分享平台,将社会散乱资源及政府资源进行整合对接,提高资源分配效率。

基于社会服务体系,打造新型社区服务硬件。简单理解便是,政府出资源,统筹社会资源的投入及指导建设,大数据综合平台作为一个最重要的沟通桥梁,提供信息收集和分析。

通用身份标识。大数据综合平台为每一个用户分配唯一的ID,用此ID可在聚分享体系内开展消费活动,比如说飞机延误,银行排队,都能够在聚分享的后台迅速反映出来,为国家大数据的研究提供准确可实施的数据。同时,个人档案将能全面反映用户的行为习惯,包括民生、服务、诉求等,由此便能有效地引导社会公共服务资金花在最有需要的人身上。

互联网金融,挑战与机遇共存

《经济》:互联网和金融两者互相渗透补充,发展空间很大,但各自也存在发展的优缺点,您是如何看待这种挑战和机遇并存的现象?

蒲济:我认为,挑战与机遇永远是共存的关系。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本义就是利用信息通讯技术,推动互联网与各行业结合,当然金融行业也在其中,希望通过新的结合,能在新领域上创造一种新的生态。

任何经济和金融的创新都与风险相随。当今各种金融的创新模式,其实是降低传统金融行业的不对称性,提高金融信息的有效性,使得金融的可靠性、便利性、及时性大大提高。这增加了互联网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当然,互联网金融多样化发展的复杂性和多变性,也涉及社会安定和风险。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各有优缺点,互联网金融尚存在监管、风控等问题,而传统金融则存在缺乏用户体验、业务效率低等痼疾。解决的方法就是互联网与金融行业互通有无,取长补短,相互融合,让传统金融行业融入互联网思维、提高用户体验;而互联网金融加强风控等问题,才是双赢的局面。互联网与金融行业、与传统行业结合,通过合作与竞争,融合与升级,才是持续健康发展之道。

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亟待加强

《经济》:如何实现金融行业间的信用信息建设、加强行业自律?

蒲济:金融在我国一直是一个较封闭,并受到严格监管的行业。互联网金融由于其开放性,对传统的金融监管方法形成了较大挑战,互联网金融的信用信息建设亟待加强。一要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立法研究,适时出台相关管理规章,营造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二要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标准的研究,设立专业化互联网金融研究机构,鼓励建设互联网金融信息交流平台,探索互联网金融的重要数据共享机制。三要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大数据存储、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等技术领域在互联网金融的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互联网金融第三方信用机构的发展,依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支持具备资质的信用中介组织开展互联网企业信用评级;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鼓励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互联网企业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经济》:如何看待互联网金融的法制化建设?企业又是如何充分实现信息共享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蒲济: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数据已成为企业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但哪些信息可以使用,哪些信息不能公开,信息的合规获取方式有哪些,目前还没有统一标准的规章制度可循。因而,信息法制化建设亟需加强,通过立法,规划相关互联网行业的经营行为,降低经营风险,纠正可能的创业创新错误。

信息法制化建设有两方面的问题要重视:一要重视信息的隐私性,保证客户个人信息不得非法泄露。二要提供一定的共享性,对非敏感信息,经过一定的处理后,以大数据的形式共享出来,为互联网金融等新产业的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企业加强信息共享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有如下工作可做:一要加强信息安全制度建设,规范信息的管理、保密和发布流程,并配以专业的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和团队,责任落实。二要采用高安全的信息使用、管理技术,例如加强网络安全软硬件,采用可信计算技术等,尽可能防止数据被黑客及内部人员非法获取、修改。三要建立相应的数据审核制度,尤其是对重要数据库的读取、修改、删除等,定期进行严格的合规审核,以做到信息数据管理问题的早发现、早预防、早纠正。

《经济》:您是怎么看待互联网金融中的诚信问题,要如何营造行业内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蒲济:电子商务是互联网的典型应用。中国的电子商务取得了巨大成功,从规模、客户群、物流速度看,可以说是世界首屈一指的。在网络安全技术日益完善的今天,网络安全并不是电子商务的最大挑战,中国电子商务的挑战主要来自于诚信危机。和实体店比较,电子商务的诚信还有较大差距,而这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建立商家诚信档案,完善网络交易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严惩假货制售行为,把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成为公平公正的绿色(无公害)交易平台,电子商务的发展将登上一个新的台阶。

关于金融和互联网。本质上讲,金融是产品和服务,互联网是工具。金融包括银行、证券、信托和保险等,它为社会大众提供各种理财、投资、风险规避等金融服务。金融业有了互联网这个工具,正如人们所说,就如虎添翼。互联网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使人们的理财和投资变得快捷,方便,高效,风险更加容易控制。中国金融领域的互联网平台和各种应用,近年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非凡的成就。它的规模、服务人群数量、服务水平和质量、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等都跻身到了世界前列。现在,网上银行、网上投资已经进入每个人、每个单位的日常生活,为全民创业创新,为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P2P应回归理性,降低风险

《经济》:中国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无法从银行得到满足,促使P2P(个人对个人)强劲发展,您是如何看待P2P这种新兴模式的?

蒲济:P2P借贷是互联网在金融领域应用的一个创新。最早是从英国延伸过来的,由于是个人对个人,Personal to Personal,其风险完全是可控的,例如分期付款买台车、笔记本电脑,其风险是容易控制的,它为社会上的小额富余资金找到了一个快捷方便有效的投资渠道,促进了民间资本的有效利用,是非常好的一种价值传递,也为小微企业和个人创新者伸出了雪中送炭的援手。P2P的收益率始终要比货币基金还有银行理财要高得多。今年11月底,P2P平台历史成交量首次突破万亿关口。因此,P2P具有强大的生命力,P2P金融的健康快速发展,将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但是,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要基业长青,必然走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这是行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P2P行业本身需要回归理性与平稳的趋势,利率回归到合理区间。从国家层面建立P2P有效的监管机制极其重要。建立社会诚信档案、有效的退出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是规避投资风险的关键举措。

《经济》:消费者如何安全有保障地参与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中?

蒲济:对消费者而言,首先,要加强金融知识,尤其是金融风险的学习,互联网金融其本质仍属于金融范畴,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消费者应努力提高自身的金融知识,用知识和智慧抵御风险。事实上,很多所谓高回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从投资回报的基础理论上就是难以站住脚的。其次,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相关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研究,选择信用较高,有一定信用机制保障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最后,要尽可能地对互联网金融的具体项目进行了解,多方面考察项目的行业背景、发展前景、风险、投资收益率等,尽可能选择自己熟悉的行业或项目。相信随着国家互联网金融的各项政策落地,互联网金融会越来越规范化,互联网金融会回归到健康发展的轨道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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