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声杀手

2015-09-10 07:22王瑞良
科学24小时 2015年1期
关键词:毒剂毒气化武

王瑞良

人类大规模使用化学武器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当时使用的毒剂包括氯气、光气、芥子气等45种,毒剂用量达12.5万吨,致伤亡人数约130万,占战争伤亡总人数的4.6%。

当今世界对于化学武器早已有非常严格的国际公约管制。早在1993年1月13日,国际社会便签订了《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不过,化学武器造成的影响不会从地球上消失,人们对于化学武器的痛苦回忆也一定久久难忘。

历史悠久 臭名昭著

人类使用化学武器的历史非常悠久。早在伯罗奔尼撒战争(公元431年)中,斯巴达人便将沥青和硫磺制成的抛射物点燃后投向敌营,由此生成的大量二氧化硫和一些化学衍生物,使雅典人呼吸困难,昏迷死亡,不战而溃。

我国古代也不乏这样的战例。据《左传》记载,公元前5世纪,“夏诸侯之大夫从晋伐秦时,秦人毒泾上流,师人多死。”公元1000年,宋朝军队多次用一种内装砒霜、巴豆、狼毒、桐油、沥青、黄蜡等10多种毒物的“烟球”,点燃后攻击敌人。

1915年4月22日,在比利时伊伯尔地区,德军首次将一种黄白色的氯气气浪吹向英法联军阵地。顿时,一股难以忍受的怪味扑向联军士兵,有的人咳嗽、流泪,有的人窒息倒地,阵地内乱成一片,德军因此大获全胜。在这场战役中,德军共施放了180吨氯气,使联军1.5万人中毒,其中5000人死亡,5000人被俘。从此,英、法、美等国在一战中也开始使用化学武器,且规模越来越大。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各国愈加频繁地使用化学武器。日本在侵华战争中,先后在13个省78个地区使用毒剂1600多次。1941年8月,日军在围攻晋察冀抗日根据地时,用毒剂杀害军民5000多人。同年10月,在攻占宜昌时,他们又用芥子气致使1600人中毒,600人死亡。战争末期,日军还在东北多个城市建立化武工厂,大量生产装有毒剂的炮弹和钢瓶。这些化学武器的贮存器材如今已严重锈蚀变形,有的毒剂甚至已出现渗漏。2014年11月,中日双方签署协议,在吉林启动化武销毁设施,共同处理日军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

种类繁多 性能各异

神经性毒剂

它有棱曼、沙林、塔崩和VX等几种,气味为微果香味,战争使用状态为蒸气态或气溶胶态。它通过呼吸道、眼睛、皮肤等进入人体,引起神经系统功能紊乱,产生瞳孔缩小、恶心呕吐、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等症状,危害严重时可迅速致人死亡。

全身中毒性毒剂

它是一类破坏人体组织细胞氧化功能、引起组织急性缺氧的毒剂,主要代表物有氢氰酸、氰气等。其气味为苦杏仁味,战争使用状态为蒸气态。它通过呼吸道吸入使人中毒,症状为恶心呕吐、头痛抽风、瞳孔散大、呼吸困难等,危害严重时可迅速致人死亡。

刺激性毒剂

它是一类刺激眼睛和上呼吸道的毒剂,可分为催泪性和喷嚏性两种,前者主要有氯苯乙酮、西埃斯(CS),后者主要有亚当氏气。颜色通常为白色、金黄色或无色,气味为荷花香味或无味。人体中毒后会引发眼痛流泪、咳嗽、打喷嚏等症状,但通常无致命危险。

糜烂性毒剂

有芥子气、氮芥和路易斯气等,气味为大蒜味或天竺葵味等,战争使用状态呈雾状或液滴态。它通过呼吸道、皮肤、眼睛等侵入人体,破坏机体组织细胞,造成呼吸道粘膜坏死性炎症、皮肤糜烂、眼睛刺痛畏光甚至失明,受伤者需长期接受治疗方能恢复。

失能性毒剂一类使人的思维和运动机能暂时发生障碍从而丧失行为能力的毒剂,主要代表物为毕兹(BZ)。它无味,呈白色或淡黄色,战争使用状态为烟态。人体通过呼吸道吸入中毒,可致吸入者瞳孔散大、思维减慢、反应迟缓。

窒息性毒剂

它是一类损害呼吸器官、引起肺气肿从而造成窒息的毒剂,代表物有光气、氯气、氯化氢等,有烂干草或烂苹果味。在高浓度光气中,中毒者在几分钟内便会由于反射性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

想方设法 防患未然

尽管化学武器对人类的危害很大,但由于使用时会受到气候、地形、战情等影响,作用发挥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是可以防护的。不过,对于化学武器最好的处理方法还是提前破坏,防患于未然。

最近,美军研发出一种“钻地除剂炸弹”,其中包含一个可以刺破毒气存储罐的小型爆炸装置,启爆后300千克白磷燃烧产生的2700℃高温,可使掩埋在地下的易燃沙林毒气迅速分解、失效,从而避免常规炸弹攻击后导致毒气扩散,殃及无辜平民的情况发生。此外,还有一种名为“移动式水解系统”的破坏装置,它可以通过在化学制剂中加入水、其他化学物质并加热的办法,使化学毒剂中和、失效,该系统每天可处理5~25吨的化学毒剂。

而对于遗留在我国的化学武器,日本使用的处理方法是高温炉销毁,这也是目前销毁化学武器的主要手段。不过,这种方法的效率较低,虽然日方承诺会加速处理,但至少也要到2022年才能完成销毁作业。

措施不力 禁而不止

化学武器的杀伤机制比较特殊,由于其攻击不具有选择性,无法区分军人与平民,而且杀伤方式非常残忍,极易给被害者带来难以忍受的痛苦,不符合人类的道德观念,因而历来遭到国际社会的反对。

早在1899年和1907年召开的两次海牙和平会议上,国际社会就达成协议,禁止使用化学武器。1925年,世界各国又在日内瓦签订了《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和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案书》。但这些协议在一战中均被撕毁。

最近的一项《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于1997年4月29日生效,这是迄今有关禁止化武使用的最重要、最权威的国际公约,目前有包括我国在内的189个缔约国。公约规定,任何缔约国不得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拥有化武的国家应在10年内将其彻底销毁,并负责处理遗留在另一国领土上的所有化学武器。值得一提的是,叙利亚起初并未加入该公约,但迫于美国军事打击的压力,主动向禁化武组织(OPCW,该组织于2013年10月11日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提交本国拥有的化学武器清单,并表示也要加入《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同时将在国际监督下销毁全部化学武器。

不过从全球范围看,上述公约的执行情况并不理想,美俄两国的销毁期限被推迟到2015年年底,其中美国更单方面声明要到2021年才能完成全部销毁的目标。

化学武器屡禁不止,主要是缺乏严格的核查制度和强有力的制裁措施。但随着科技的发展,制造化学武器越来越容易,成本也越来越低廉,这给监管化学武器带来更大的难度。如今,只要具备一定的农药、石油化工基础的工厂就能生产化学武器,某些原料甚至可以直接从市场上购买。英国政府最近首次承认,曾向本国两家公司发放化学品出口许可证,允许它们在6年时间里向叙利亚出口可用于制造沙林毒气的氟化钠。

而且,化学武器代价小、杀伤力大的特性恰好是某些国家、组织的最爱。杀伤1平方千米内的人员,使用枪炮等常规武器需要花费2000美元,使用核武器需要800美元,而使用化学武器只需要600美元。作为一种“不对称的抗衡手段”,化学武器甚至被称为“穷国的原子弹”,其威慑力和对某些小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因此,化武裁军在全球范围内仍面临着艰巨的挑战,这项工作并不是靠一部分人就可以完成的,它需要整个国际社会共同采取行动。1994年6月27日发生的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告诉我们,即使处于和平时期,人们仍有可能遭受化学武器的侵害。彻底禁止和销毁化学武器目标的实现,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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