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瀚斌 卜小芮 包存宽



摘要:以“三元辩证法”为视角,从时间性、空间性和社会性三个层次论述新型城镇化、城市规划、城市规划环评的特征和内容,并结合城市规划与规划环评之间的协同关系,分析环境因素在三元维度内与城市规划的关系,从而在源头识别、减缓和遏止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达到城市与环境良性发展的效果。
关键词:三元辩证法;城镇化;城市规划;规划环评
DOI: 10.14068/j.ceia.2015.05.002
中图分类号:X8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444(2015)05-0005-05
党的十八大报告重点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新型城镇化的“新”就是要由过去片面追求城市规模扩大、空间扩张,改变为提升城市文化、公共服务、生态安全与环境质量等软实力,使其真正成为具有较高品质的宜居之所,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统筹发展,实现“两型社会”的建设目标。为实现以生态文明为引导,统筹城镇化向“新型”方向发展,当前亟须思考如何使城市规划及相应规划环评发挥引导作用。以往的城市研究多限于“空间”和“时间”尺度,忽视了“社会性”层面的内容,虽然在实际操作中加入了相关规划之间的协调性与相容性分析,但总体缺少科学方法的指导。
早在20世纪初,法国思想大师列斐伏尔针对城市发展就提出了“三元辩证法”,认为城市认知应存在三个维度:时间性、空间性和社会性。他认为,传统的城市规划不仅是地理学、建筑学、城市研究等空间学科的研究对象,也是历史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对象,三个维度相互渗透与交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