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诚鑫 梁秀忠
摘要:本文通过黄骅港地区的工程实例分析了PHC桩沉桩贯入度控制终止锤击的条件,指出了规范及传统打桩动力公式中对PHC桩终止锤击最后贯入度控制表述的不足。为类似地质条件下的PHC桩沉桩控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PHC桩;贯入度;沉桩控制;软土地基
1、PHC桩简介及规范要求桩终止锤击的控制原则
1.1 PHC桩简介
PHC桩,即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是由專业厂家生产,采用先张法预应力和掺加磨细料、高效减水剂等先进工艺,将混凝土经离心脱水密实成型,经常压、高压两次蒸汽养护而制成的一种细长空心等截面预制混凝土构件。它具有强度高、质量稳定可靠、施工速度快、造价低、检测方便的特点,现已广泛应用于水利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桥梁、港口码头等工程。
1.2锤击法施工终止锤击的控制原则
PHC桩沉桩施工主要分为锤击法与静压法两种,用柴油锤、液压锤锤击法沉桩的施工工艺在目前在我国还是占主导地位。
根据《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7.4.6条,混凝土预制桩终止锤击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桩端位于一般土层时,应以控制桩端设计标高为主,贯入度为辅;
(2)桩端达到坚硬、硬塑的黏性土、中密以上粉土、砂土、碎石类土及风化岩时,应以贯入度控制为主,桩端标高为辅;
(3)贯入度已达到设计要求而桩端标高未达到时,应继续锤击3 阵,并按每阵10 击的贯入度不应大于设计规定的数值确认,必要时,施工控制贯入度应通过试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