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禹
【摘要】“多规融合”是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各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中,以城乡空间的统一安排为前提,实现各类规划安排的融合统一。本文分析了“多规融合”的现实的矛盾,并提出了应对措施。
【关键词】多规融合;现实问题;应对思考
1 “多规”编制背景
2013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对城乡空间开发、建设和保护提出更高的要求,客观上要求各级政府对现行规划体制进行改革。
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习总书记将城乡规划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8次提到“城乡规划”和“城市规划”,并明确指出,“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加快规划立法工作,形成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规划体系。
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编制实施衔接机制,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等规划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多规融合工作有利于统筹协调试点县(市)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集约节约用地、严守生态红线和保护集中连片优质耕地、控制城镇开发边界,促进试点县(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 “多规”本质
“多规融合”是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各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中,以城乡空间的统一安排为前提,通过规划编制体系、规划标准体系、规划协调机制等的衔接与融合,最终实现各类规划安排的融合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