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卓君
2013年12月,国家住建部印发了《关于印发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的通知》,在发布导则的同时提出各设市城市在2015年前,要编制完成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并出台鼓励政策与指导细则。这标志着我国在推行慢行交通发展上跨出了一步。但这一步伐是否坚定有力,是否能切实推进慢行交通的普及,首先需要的是各地政府的重视、倡导与努力。
一、慢行交通介绍
慢行交通是相对于机动车等快行交通而言,通常指以步行或自行车等以人力为空间移动动力方式出行的交通方式,一般定义其出行速度不超过15 km/h。慢行交通出行灵活,准时性高,不耗费化石能源,没有空气污染,是解决中短距离出行和接驳公共交通的理想交通方式,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慢行交通蕴含着公平和谐、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建设慢行交通系统能缓解机动化发展带来的交通拥堵和污染问题。
二、梅州建设慢行交通系统的必要性
梅州市位于粤东西北丘陵地区,属广东省生态功能区划划定的“生态功能区”,规划发展为广东文化旅游特色区与绿色产业基地、广东省生态宜居示范城市,自2011年起,梅州以“休闲到梅州,享受慢生活”为口号推广当地的生态民俗旅游和慢生活,声名鹊起;2012年,响应广东省号召开始城市“绿道”的规划建设,开始有计划的在城市主要的公园、景区、古迹和居住区之间布局自行车游憩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