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梦彬
【摘 要】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应用,对火灾调查工作有着重要的影响,充分认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并对两者加以合理应用,是提升火灾调查工作办事效率的重要途径。本文对火灾调查中的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进行了介绍,并就如何有效应用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提出了一些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应用
所谓的火灾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火灾产生原因和发展趋势的当事人陈词或者相关的物品。在火灾调查工作中,调查人员要正确判断火灾的发生原因,推断火灾的发展规律以及认定火灾的产生责任,都离不开各种相关证据,只有在对证据进行充分收集、合理组合、应用的基础上,才能真正明确火灾的产生背景和原因,进而为后续执法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1.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定义及其证明机理
1.1 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指的是能够单独和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单独证明即仅凭一个证据,不再需要其他佐证就可说明案件主要事实;直接证明则是不需要相关人员进行推理,根据证据就可做出直接判断并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案件的主要事实是判断案情和划分火灾责任的关键所在,是火灾事故中的关键性事实。同一个火灾案件,可能存在许多事实,但其关键性的事实才是案件主要事实,括火位置、起火事件、起火物、起火源等等属于起火案件事实,但不适于案件主要事实,对火灾事故而言,起火原因才是主要事实。……